一、经验总结
1.甘肃省张掖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构建“四三三”学习体系推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质增效1
2.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坚持“三个聚焦”提升学习质效5
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党组:
坚持“五个突出”着力增强中心组学习针对性实效性8
4.福建省福州市委宣传部:
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激发奋勇争先的精神动能…11
5.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党委:
在四个方面下功夫持续提高学习质量13
6.广东省委宣传部:
注重“五个坚持”提升列席旁听工作成效…16
7.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抓实全过程指导推动党委中心组学习提质增效…19
二、中央国家机关
8.中共中央组织部:
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21
9.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
坚定不移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28
10.中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全面深入贯彻国家发展规划法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重要政治优势34
1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完善发展38
12.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国资央企更大力量45
13.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
以正确政绩观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51
14.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校(院)务委员会:
自觉做矢志为民造福的无私奉献者57
三、省级
15.福建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凝心聚力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65
四、市级
16.定西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守正笃行践使命振楫奋进开新篇奋力迈进全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发展新征程71
17.中共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牢记嘱托担使命法治护航谱新篇为奋力
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南平实践贡献人大力量74
18.中共昌都市委老干部局理论学习中心组:
学深悟透精神实质落实落细实践要求以实干实绩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
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老干部工作部门落地见效78
19.中共昌都市财政局党组: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奋力谱写
昌都财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81
20.中共南平市政协党组:
以实干担使命以协商促发展南平市政协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勇争先86
五、县级
21.区委巡察办理论学习中心组:
淬炼巡察利剑以高质量监督护航“十五五”新征程90
22.佳县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92
23.中共浦江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接续奋斗突破跃升加快推动县域高质量赶超发展…94
24.金华开发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聚焦高质量发展拼出主战场担当为省市发展大局贡献更多金开力量…9625.中共东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实干奋进突破提升打造现代化强市名城…98
六、企业
26.中国五矿集团党组:
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奋力打造世界一流金属矿产企业集团……10027.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党委:
从“制造”到“智造”以数字化转型锻造新质生产力…105
28.广州局集团公司党委:
奋力在铁路现代化建设中争当先行示范…108
29.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守正创新实干担当走好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强企之路…112
构建“四三三”学习体系推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质增效
甘肃省张掖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6年3月17日)
理论上清醒是政治上坚定的前提。近年来,张掖市始终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严格对标《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紧扣“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目标,坚持“以用验学、务求实效”的鲜明导向,积极探索构建“四三三”学习体系,通过“四化”同步把稳方向、“三问”闭环检验成效、“三篇文章”转化成果,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既重规范严谨,又富生机活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张掖实践新篇章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
一、坚持“四化”同步,“立柱架梁”把牢正确方向
始终将强化政治属性作为中心组学习的灵魂,坚持因势而谋、应势而动,以系统谋划提升学习质效,确保学习不偏向、不走样。一是强化“第一议题”,筑牢政治忠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的“首修课”和“必修课”。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讨交流、第一时间对标对表,切实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张掖不折不扣落地见效。二是细化专题设计,深悟核心要义。围绕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核心内容,聚焦“构建具有张掖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建设知名国际旅游目的地”“筑牢守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等重大课题,设置40多个学习专题,确保学习内容既紧扣“国之大者”,又紧贴“市之要事”。三是强化“头雁”效应,发挥示范作用。市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审定计划、设定主题、主持学习、带头交流。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近年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64次、专题研讨33次,中心组成员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192篇,示范带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万多场次、研讨8000余场次,形成以上率下、层层联动的生动学习局面。四是优化“高端讲堂”,拓宽战略视野。立足服务中心
工作,紧盯发展前沿和现实难题,创设“金张掖大讲堂”。围绕低空经济、农业品牌化、文旅融合发展等专题,邀请27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授课辅导25期,覆盖党员干部1万余人次,有效拓展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提升领导干部把握大势、谋划全局的能力。
二、紧扣学习“三问”,“同题共答”激活内生动力
坚持将制度建设贯穿学习全过程,紧扣“怎么学、如何学、有何得”三个核心问题,以严密的制度设计、严格的过程管理、严肃的考核评价,推动学习由“软任务”向“硬约束”转变。一是系统谋划,明晰“怎么学”的路径。抓好各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全市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张掖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组织、内容、形式、管理等18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每年初下发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指导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学习计划和自学清单,构建起目标清晰、责任明确、上下贯通的学习管理闭环。举办全市中心组学习秘书培训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二是常态督学,提升“如何学”的质效。常态化开展“现场督导、评价反馈、经验交流”。全面推行列席旁听制度,制定年度计划,组建由9个部门牵头、54名骨干构成的旁听人员库,创新推出“固定式”立规促学、“随机式”现场评学、“应邀式”开门助学、“交叉式”互动联学“四式四学”工作法,明确听研讨质量、听意见建议、听干部反响和看原文学习、看思路举措、看存在问题“三听三看”旁听要点。累计开展列席旁听1500余场,反馈并推动解决各类问题3100余个,通过压力传导激发活力,推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呈现比学赶超、质效齐升的生动局面。三是科学考评,检验“有何得”的成果。建立健全学习考核评价机制,将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党建责任制考核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做到权重明确,结果挂钩。结合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下发问题提醒函和督查通报,推动问题整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年终述学制度,将述学与述职、述廉同步部署、同步考核。利用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及《张掖工作》《张掖发展》等内刊,宣传推广各级中心组学习的优秀经验、典型案例和转化成果,营造重视学习、善于学习、学以致用的浓厚氛围。
三、做精“三篇文章”,“学用贯通”彰显实干之效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将理论学习与中心工作、主责
主业紧密融合,持续贯通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学用链条”,推动学习成果更好转化为发展实效和治理效能。一是胸怀“国之大者”,生态屏障“坚如磐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持续巩固提升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成果。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张掖市成功入选第二轮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肃南县“异地借牧”等典型案例在全国平台上交流推广,生态文明建设的张掖实践成效显著。二是聚力“市之要事”,经济发展“行稳致远”。围绕“一屏三地”功能定位,建立健全重点工作“四项制度”和抓落实“四项机制”,构建“1+3”生态工业、“1+4”现代农业、“1+6”现代服务业发展体系,实行市级领导牵头包抓、市县协同联动,合力破解发展难题,连续多年获得全省高质量发展“进步奖”“贡献奖”,经济发展呈现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三是回应“民之所盼”,民生福祉“可感可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心组学习紧盯民生关切,推动建立市委书记、市长“每季一题”面对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和“接诉即办”长效机制。将超过80%的财政支出用于民生领域,每年省列10件民生实事全部办结,直接催生了解决“一老一小”、社区治理、城市更新等问题的一系列惠民政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2024年和2025年,张掖市均荣膺“最具幸福感城市”称号。
回顾近年来的实践探索,我们深刻认识到,抓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关键之举,是提升政治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也给予了我们更多启示与思考。一是必须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紧密联系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本地区的贯彻落实,联系改革发展稳定的深层次矛盾,开展靶向式学习、课题式调研、对策性研讨,真正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破解难题的“金钥匙”、推动工作的“动力源”。二是必须在创新方式、拓宽渠道上积极探索。在坚持好传统学习形式的基础上,积极运用情景教学、案例教学、实践体验等新模式。深挖利用本地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打造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现场教学点,不断提升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办好高端讲堂,探索开展跨区域、跨层级的联合学习活动,借鉴先进经验,打破思维定势,不断提升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必须在完善机制、强化执行上久久为功。严格执行学习考勤、档案管理、成果交流等各
项制度,健全学习成果转化应用机制,推动有价值的研讨成果进入决策程序,形成从“学习研讨”到“决策实践”再到“总结提升”的完整闭环,实现理论武装与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四是必须在以上率下、整体推进上更加突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继续发挥“头雁”作用,带头深学细悟、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躬身实践。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态化指导督导,推动列席旁听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深度转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加强大的思想动能。
坚持“三个聚焦”提升学习质效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6年3月12日)
中国华电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党组中心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有力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效。
聚焦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守政治定位,突出理论底色,在深学细悟中不断筑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一是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在中央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综合评估中获评“优秀”。严格落实中宣部、国资委党委年度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主要负责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牢牢扛起能源央企使命担当》。再学习、再领悟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12次视察7家华电基层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三重”模式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典型案例获新华社、人民日报社高端智库深度报道。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见行见效。举办专题读书班,深入研学《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联系实际开展研讨交流。制定落实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重点任务清单。党组经验做法写入国资委党委总结报告,在《人民日报》头版刊发。三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入脑入心。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工作报告、重要讲话,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深化学习理解把握。党组召开战略发展研讨会,谋划“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党组书记带头向总部和在京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宣讲全会精神,其他党组成员向分管领域或有关单位开展宣讲。各级党组织统筹网上网下开展宣讲宣传。
聚焦整体推进,有力提升中心组学习整体质效。坚持从严治学,强化过程管理,在压紧压实责任中不断提高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注重示范表率。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次学习前均认真审定学习方案,逐一审定党组成员重点发言题目、提纲;每次学习时均带头谈体会、谈思路、谈举措,带动中心组成员深入互动交流。专职副书记严格落实直接责任,全面
协助抓好学习筹备、组织实施、专题调研、成果转化等各项工作。其他党组成员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调查研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加强学习研讨交流,不断深化理论学习。二是注重系统联动。针对能源央企特点和公司改革发展实际,制定印发直属单位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及时根据形势任务要求完善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时效性。完善中心组上下联学机制,党组和各直属单位党委中心组举行专题联学,共享学习资源。召开公司系统党委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通报中心组学习情况,选取部分单位作经验交流,邀请权威专家点评指导,共促学习提升。三是注重严督实导。将各直属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轮党组巡视重要内容、直属单位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结合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等,对51家直属单位开展全覆盖现场督导,延伸督导67家基层企业,总结特色亮点,督促问题整改。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企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办法(试行)》,有针对性地选取直属单位党委和基层企业党委开展列席旁听,及时纠偏指向。严格落实学习考勤、请假补学等制度,确保学习严肃规范。
聚焦融会贯通,不断增强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坚持学以致用,强化问题导向,在理论联系实际中有力促进学习成果转化运用。一是抓保供、稳增长,能源央企“顶梁柱”担当充分彰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守牢保发电、保民生、保供热底线,圆满完成各项能源保供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全面提升“五个价值”。公司连续13年获评国资委年度经营业绩考核A级,连续5个任期获评国资委任期经营业绩考核A级,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归母净利润、国有资本回报率持续保持同业领先。二是抓发展、重战略,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以赴加快绿色低碳发展,电力和新能源投产容量均创历史最高纪录,新能源投产容量排名同类型央企前列;牵头开发4个千万千瓦级“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基地数量和规模位居同类型央企首位;我国首个“沙戈荒”新能源外送基地“疆电入渝”项目实现高质量投产,极大缓解了困扰重庆多年的迎峰度夏紧张局面。三是抓改革、推创新,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持续迸发。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纵深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连续4年获评国资委重点改革任务考核A级,董事会连续4年在国
资委年度考核评价中获评优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加强能源关键技术攻关,在同类型央企中率先研发覆盖风光水火等电力全场景的“华电睿”系列自主可控电力工控软件,多项技术成果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成功举办中国华电新型电力系统技术创新论坛,发布“华电智”大模型。四是抓党建、强保障,创新奋进、奋勇争先合力广泛汇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推进华电“四力四推”党建工程创一流,有关经验做法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研讨班、中央企业驻外机构党的建设座谈会现场交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推进华电奋进文化知行合一,公司案例荣获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特等奖,西藏公司格列旺久荣获“央企楷模”称号。
坚持“五个突出”着力增强中心组学习针对性实效性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党组
(2026年3月12日)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载体,突出理论特色、示范带动、从严治学、方式创新、学以致用,不断提升学习质效,为中国华能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思想基础。
突出理论特色。牢牢把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政治定位和理论特色,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聚焦主线系统学。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深学细研《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原著原文,广泛学习党章党规,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理论素养。二是结合主业重点学。紧扣能源央企职责使命,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等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深刻领会“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等丰富内涵,进一步增强做强做优做大华能事业的责任感使命感。三是明确主题研讨学。把交流研讨作为提升学习效果的重要途径,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专题,安排充足的时间开展学习讨论交流,实现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全覆盖。
突出示范带动。充分发挥中心组成员“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带动公司上下大兴学习之风。一是带头深学细悟。中心组成员将个人自学作为集体学习研讨前置环节,根据年度学习计划,列出自学清单和书目,结合分管领域工作撰写心得体会、理论文章,不断增强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本领。二是带头宣传宣讲。中心组成员深入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所在党支部、基层党建联系点,通过专题宣讲、交流座谈等形式开展宣讲,分享学习感悟,提出贯彻落实具体要求,确保有关部署在分管领域落实落地。三是带头调查研究。中心组成员坚持问题导向,制订调研计划,深入基层围绕能源安全、绿色转型、科技创新、党的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每年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一篇,为各级党组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发展难题作出示范。
突出从严治学。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作风贯穿学习管理全过程,
持续完善科学规范且具有中国华能特色的制度机制。一是完善管理机制。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实施意见》,全面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订、研讨组织、学习管理,确保严肃规范、有序有效。二是健全督导机制。坚持专项督导和日常督导相结合,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建立列席旁听制度,每年对所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列席旁听不少于二级单位总数的10%,及时沟通反馈意见建议,加强督促指导,形成整改闭环。三是严格考核机制。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政治巡视、政治监督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每年对二级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印发《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情况通报》,切实推动学习质量提升。
突出方式创新。坚持与时俱进,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坚持请进来学,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深度解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行业形势,系统讲解理论知识。坚持走出去学,赴革命遗址遗迹、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沉浸式学习,接受党性教育。二是纵向联学与横向联学相结合。开展纵向联学,不定期以视频形式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与系统各单位党委联学联建。开展横向联学,二级单位党委与其他央企国企、地方政府机构等开展联学,深化交流互鉴。三是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抓好线下培训,结合年度重点学习内容安排和党内集中教育要求,每年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用好线上课堂,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网络专题培训班,发挥“华能e学”等平台作用,为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提供辅导参考。
突出学以致用。坚持把推进中国华能高质量发展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工作实绩检验理论武装成效。一是有效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重要论述和对中央企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分专题深入开展研讨,深刻认识国资央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新征程上肩负的职责使命,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做好各项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引领保障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开展“党旗领航、三色担当”党建品牌建设年专项行动,实施党委头雁领航、党支部强基赋能、党员先锋创效“三项工程”,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更加到位,为中国华能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坚强政治引领和组织保障。三是切实推
动企业改革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立足“国之大者”作决策、抓落实,中国华能安全保供坚实有力,发电装机突破3亿千瓦,供热面积超11亿平方米,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迈出坚实步伐。
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激发奋勇争先的精神动能
福建省福州市委宣传部
(2026年3月12日)
福州市委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充分发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头雁”领航作用,将理论武装作为市委“奋勇争先”行动的重要引擎,探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学习实践机制,为推动福州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注入强大思想动能。
突出“三个强化”,以高位引领强化政治自觉。始终把中心组学习作为严肃的政治修炼、深刻的思想洗礼。一是强化政治对标,筑牢忠诚之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党中央的最新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深入研讨。市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中心组成员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头做辅导、谈体会、撰文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引导全市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大局对接,明晰学习之要。坚持胸怀“国之大者”,紧扣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福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发展阶段和中心任务来谋划设计学习主题。科学制订年度学习计划,统筹安排学习要点,确保学习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等重大节点,组织专题学习研讨近100场,举办专题读书班30余场,确保理论武装及时跟进、学深悟透。三是强化问题导向,务求笃行之效。聚焦改革发展稳定的深层次矛盾、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围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工智能、两岸融合发展等重要领域,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报告,为推进闽都文化创新性发展、产业链转型升级等提供重要启示和决策参考,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三种方式”,以丰富载体提升学习质效。通过构建“实践—思辨—制度”三位一体的学习范式,实现认知深化与能力提升的良性循环,构筑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的生动局面。一是在一线实践中学。把学习课堂搬到攻坚一线和经济建设主战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全市各级中心组揭榜领题,在谋划“十五五”规划等重大决策前,组织开展大规模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100多篇。发挥福州独特优势,打造提升“1+X”新思想学习教育实践
大平台,累计接待全国各类参观学习100多万人次,成为干部群众循迹溯源学思想的重要阵地。二是在思想交锋中学。优化“集体学习+研讨交流+贯彻落实”学习流程,学习时安排重点发言,鼓励思想交锋,设置“答辩”环节。例如,在学习产业链发展专题时,市领导现场点评县(市、区)代表发言,在观点碰撞中深化认识、拓宽思路、凝聚共识。开展“情景教育+读书班+案例分析”等多样化学习活动,有效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落深落细落实。三是在常态长效中学。着力构建考学、述学、督学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以“考学”压实学习责任,将中心组学习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树立常态长效导向。以“述学”展示学习成果,将参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和民主生活会必述必查内容,推动形成述职必述学常态机制。以“督学”促进学习进度,建立全过程督导、列席旁听、动态督查机制,及时下发提醒函,确保各单位各部门学习不掉线、不断档。
聚焦“三个转化”,以知行合一彰显实践伟力。学习的价值在于运用,福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着力打通从“纸面”到“地面”的学用通道,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一是转化为科学决策的“导航仪”。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不断深化对经济发展规律、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推动提升市委、市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例如,在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等系列论述后,经过充分论证,果断作出了加快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深化“两国双园”建设等一系列重要决策,并配套出台了精准有力的系列政策举措,确保福州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转化为攻坚克难的“金钥匙”。“十四五”期间,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改革发展稳定的现实难题,面对如何提升福州省会城市首位度、加快推进“福州都市圈”建设等新形势新任务,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各方面争先进位,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福州经济总量每年跨越一个千亿元台阶,2025年突破1.5万亿元,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福州荣获首届全球可持续发展城市奖,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三是转化为惠民利民的“试金石”。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学习全过程,聚焦“一老一小”、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短板,全市各级党委中心组通过学习形成共识,着力实施“奋勇争先”行动,推动落实一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努力用党员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在四个方面下功夫持续提高学习质量
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党委
(2026年3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规定要求,充分发挥以上率下、领学促学作用,着力在示范引领、守正创新、严谨治学、知行合一上下功夫,持续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示范引领,以上率下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总局党委高度重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充分发挥“排头兵”和“示范班”作用,以上率下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强化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能力、理论素养和工作本领。一是带头先学深学。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党中央召开重大会议、作出重大决策,第一时间开展集体学习,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坚持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建立“自学—集体学—自学”学习机制:会前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集体学习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会后自学巩固效果,学用结合。二是带头领学联学。每次集体研讨时,主要领导都带头交流学习体会、提出具体要求,各位领导结合实际谈学习认识、谈工作思路。适时扩大到省级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联学,总局领导带头发言,其他总局机关司(局)、省级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交流发言,在以上率下、上下互动中深化学习效果。三是带头常学督学。总局领导平时带头学习钻研、带头撰写理论文章,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基层税务机关的主题学习活动,利用参加省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到基层走访调研等机会,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单位加强理论学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坚持守正创新,丰富载体增强理论学习成效。积极创新学习方式,拓宽学习载体,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灵活性、实效性。一是强化以训促学。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同上一堂课”安排,高质量做好直播授课、视频授课、集中补学、交流研讨等工作,推动优质课程直达中心组成员。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重要内容,组织举办专题研讨班,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二是强化辅导宣讲。围绕学习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设“学习大讲堂”,定期邀请中央宣讲团成员、专家教授宣
讲,提升学习效果。“七一”前后,党委书记带头讲专题党课,其他局领导到联系支部讲授专题党课,有力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三是强化调研攻关。聚焦税收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纳税人缴费人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巡视、巡察整改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中心组成员每年开展“一人一题”式调研攻关,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促进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实际举措。2025年,班子成员先后开展调研17次,有效打通“学习、调研、实践”三位一体的理论学习渠道。
坚持严谨治学,加强管理持续健全学习制度。突出制度的有效性,以制度化保障学习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健全常态学习制度。做到“五有五落实”,即中心组集体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研讨、有记录、有报告,参学对象落实、学习时间落实、学习内容落实、学习形式落实、自学书目落实,推动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二是健全督导指导制度。结合税务系统垂管实际,中心组成员利用开展巡视、组织专题汇报、深入走访调研等时机,加强对省级税务局党委学习情况的督导检查,并指导科学制订学习计划,细化学习措施,督促中心组学习常态化开展。三是健全报送通报制度。严格执行“一学一报”制度,每次集体学习研讨后,编写学习信息、报告,及时报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并通过报刊、网络平台等载体向税务系统通报学习情况和学习成果,实现机关系统同步学习、总局基层同频共振。
坚持知行合一,围绕中心推动税收高质量发展。注重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税收问题、指导税收工作、推动新征程税收现代化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一是以学习成效推动政治机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和“7·29”重要指示精神,更好把握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要求,研讨强化垂管意识、建强政治机关的思路举措,着力推动各级税务机关建强政治机关、走好第一方阵。二是以学习成效促进税收改革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深化税费征管改革、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推动税收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着力推动税费治理整体效能提升,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三是以学习成效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
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税有机贯通,进一步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锻造过硬税务铁军。
注重“五个坚持”提升列席旁听工作成效
广东省委宣传部
(2026年3月12日)
深入开展列席旁听工作,是推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广东省常态化开展“全覆盖+交叉式”列席旁听工作,持续优化提升列席旁听举措,有力推动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提高学习质量,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篇章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坚持头雁领航,高位示范立标杆。广东各级党委(党组)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推动中心组学习和列席旁听工作不断取得扎实成效。在内容建设上,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列席旁听的首要内容,重点列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专题,通过列席旁听强化政治引领、把准学习方向。在组织实施上,注重发挥“头雁效应”,各级领导带头参与下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旁听,形成以上率下、层层带动的良好氛围。省委宣传部统筹推进,成立由省委宣传部负责同志带头,部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8个工作小组,对21个地级以上市党委中心组学习全覆盖列席旁听。在成效转化上,各地各单位以列席旁听为契机,持续优化学习机制、创新学习形式、提升学习质量,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上来。
坚持立柱架梁,四步固本清路径。为从制度层面夯实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质量,自2021年起,广东省委宣传部连续5年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动列席旁听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在实践基础上,逐步凝练形成“列席旁听、资料查阅、座谈交流、反馈指导”的“四步工作法”,构建起一套系统规范、运行高效的学习督导机制。列席旁听环节注重全过程参与,工作小组提前了解学习主题和议程,全程列席学习会,近距离观察学习组织、出勤情况、研讨质量和学习氛围等情况,直观评估学习实效。资料查阅环节重点查看学习计划是否对标中央要求、学习安排是否符合本地实际、制度规范是否健全、服务保障是否到位等情况。座谈交流环节注重查找短板,灵活运用个别谈话和集体座谈形式,与中心组成员、学习秘书等深入沟通,着重解剖学习机制建设和组织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反馈指导环节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结合,现场指出问题、听
取意见,形成“发现问题—即时反馈—指导提升”的闭环机制,推动被列席单位不断提升学习质效。
坚持活水引入,交叉列席破循环。广东打破地域和系统界限,创新开展交叉列席旁听工作,增强督导实效。在具体操作上,实行“三个交叉”:地市与省直部门交叉,避免同级督导过软;不同系统交叉,促进经验交流借鉴;新老同志交叉,发挥传帮带作用。如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精神,省委宣传部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单位打造中心组学习“示范课”,组建工作小组,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广州市委等省市两级学习秘书参与旁听,深受好评。省委教育工委推动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组团式”帮扶,公办高校党委每年至少2次前往民办高校列席旁听党委中心组学习。通过交叉列席,既能发现各单位中心组学习的特色亮点,也能发现理论学习“上热中温下冷”、学用结合不紧密等共性问题。交叉列席旁听打破了传统的系统内“自查自评”模式,引入了“第三方视角”,有效解决了系统内督导不够有力、问题查找不够精准等难题,促进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互学互鉴。
坚持上下贯通,三级联动织密网。为提高列席旁听工作实效,广东省委宣传部精心遴选党性强、素质高、业务精的骨干力量,组建若干个列席旁听工作小组,全面开展对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导工作。在此基础上,构建起条块结合、分级分类的立体化工作体系:推动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落实对县(市、区)的列席旁听;推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金融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按归口管理原则,推进对省直单位和中直驻粤单位、省属金融企业、省属高等院校、省属国有企业的列席旁听工作,实现不同系统、不同层级全覆盖。通过建立纵向贯通省、市、县三级,横向覆盖地方与行业的立体化列席旁听机制,有效推动督导触角直达基层、覆盖全域,使列席旁听工作真正成为推动理论学习的“助推器”。据统计,党的二十大以来,省级列席旁听工作组累计开展列席旁听680余次,各地级以上市累计列席2180余次,推动理论学习从“软任务”向“硬约束”转变,形成了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的良好效应,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坚持平台共筑,交流互鉴促发展。广东注重列席旁听工作的经验总结与宣传推广,着力营造比学赶超、互学互鉴的浓厚氛围。每年举办全省中心组学习秘书培训班,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关于理论学习的最新精神与要求,确保各地各单位准确把握学习方向与核心要义。为搭建常态化交流平台,广东省委宣传部
于2024年创办《中心组学习参考》,刊载各地各单位在中心组学习及列席旁听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与典型做法,供省、市、县三级中心组成员学习参阅,有效激发了争先创优的内生动力。同时,编印《广东理论学习和宣讲工作创新案例汇编》,系统梳理并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创新实践,进一步扩大了示范引领效应。组织南方日报、广东广播电视台、南方网等省主要媒体进行深度报道,并围绕学习会内容,精心制作了一批适合新媒体传播的短视频产品,其中多款产品点击量突破10万次,生动展现了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崭新气象与实干热潮。
抓实全过程指导推动党委中心组学习提质增效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2026年3月12日)
近年来,国铁太原局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坚持以上率下、同题共答,细化学前、学中、学后关键环节,抓实全过程指导,推动党委中心组学习质效提升,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铁路企业提供坚强思想保证。
抓实“讲、定、审”学前指导,明确“为什么学”“如何组织学”。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政治性、理论性、实践性的根本要求,以学前指导带动责任落实。一是讲清责任明确定位。将党委中心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培训内容,纳入“党群领导干部‘即时充’培训”“新任职党委书记培训班”等培训班次,依据中央《规则》《意见》、国铁集团党组《实施办法》等5项指导文件,梳理内容安排、学习形式等6个方面重点内容,通报考勤管理、成果转化等12项制度机制要求,做好解读阐释,讲清“中心组学习为什么重要”“中心组成员职责是什么”,进一步明确定位、理清要求。二是制定指引规范流程。聚焦解决党委巡察、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发现的基层中心组学习组织流程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编发《基层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指引》,编排“集体学习研讨”“专题调研”等12个关键词解读,对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学习形式作出规范,条目式列出组织流程,编写学习通知、研讨发言提纲等可视化参考模板14个,提供《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数据库》等16个学习资料库二维码,为基层提供可操作指南。分批次组织基层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进行培训,全过程参与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确保《指引》用得好、落得实。三是审核内容严把方向。按照一月一专题,编印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资料《学习思考》,每月初在办公网分享至各单位,为当月专题学习提供内容参考。动态做好基层单位学习研讨报备的审核,对主题不细化、内容不聚焦、前置自学不合理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跟踪调整到位,确保集体研讨主题突出、内容聚焦、准备充分、研有所获。
深化“阅、考、评”学中列席,规范“学什么”“如何学出质量”。以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列席旁听为示范,推动基层单位党委中心组从“学得规范”
向“学出质量”转变。一是调阅研讨材料。组建由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协同联动的列席旁听工作组,提前调阅研讨发言提纲,对谈体会不聚焦主题、谈问题不深入、谈举措不具体的退回修改。二是开展理论测评。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编发《领导人员应知应会200题》,在列席旁听前进行闭卷理论测试,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在月度例会上动态提示测试成绩,通过以考促学推动个人自学提质增效。三是作出学习评价。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全过程列席旁听,按照“一环节一评价”作出点评。听取领学解读,随机提问,看前置自学是否有效。听取研讨发言,面对面交流是否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破解难题、指导实践,看研讨氛围浓不浓,有没有思想碰撞、形成共识,切实达到列席一个单位,规范一次学习组织,解决一类问题短板,推动一批成果转化的目的。
强化“督、改、用”学后跟进,破解“怎么提质”“怎么运用”。坚持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相统一,以学后跟进推动学习质效提升。一是做好问题反馈。将列席旁听发现的问题,纳入当月《宣传工作情况通报》,点对点反馈相关单位;梳理11类共性问题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通报,党委宣传部牵头跟踪问效,明确整改要求,确保反馈及时、常态督办。二是抓实整改提升。以开展年度党建考核、意识形态专项督查为契机,做好问题整改“回头看”,整改情况纳入年度领导班子评价。对部分研讨质量不高的党委进行中心组学习“再列席”,强化指导帮带,确保整改成效得到巩固和拓展。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列席旁听作为推广经验的重要抓手,动态交流好的做法,好的理论成果。在《太原铁道报》“中心组声音”“中心组调研”专栏择优交流领导人员体会文章和调研报告。聚焦列席旁听中发现的“专题调研质量不高”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率先“走出去”,到中北大学开展调研式学习,示范带动基层单位党委中心组开展专题调研,拓宽工作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安全、运输、经营、改革、建设、党建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有序有效。
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26年3月1日)
选好人、用对人是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关键在人,要把真正忠诚可靠、表里如一、担当尽责的好干部用起来。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着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效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是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内在要求,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挑战的现实需要,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更好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将选好人、用对人放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来抓,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引领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根本遵循。
深刻阐明了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人导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对干部最大的激励是正确用人导向。用好一个人能激励一大片,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要把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作为重要着力点,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及时大胆用起来,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深刻阐明了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内涵标准。在2013年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此后又在不同场合提出“三严三实”、“四有”、“四个铁一般”、“五个自觉”、“五个过硬”等具体要求。强调要在选人用人上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组织和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
深刻阐明了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引领干部干事创业的方法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配什么样的人,不能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正确把握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成长进步的关系,把合适的干部放到合适的岗位上。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要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强化分类考核,近距离接触干部,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要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深刻阐明了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纪律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端正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治本之策。用错一个人特别是用错关键岗位的领导人,对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匡正用人导向,净化用人风气,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使用人风气更加清朗,坚决纠正“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二
以什么样的标准选人,选什么样的人,历来是干部工作的首要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引导广大干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动实践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突出政治把关,始终将政治标准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各方面。在干部干好工作所需的各种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选拔任用干部,首先要看干部政治上清醒不清醒、坚定不坚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两次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3轮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都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特别是2019年修订的条例把政治标准这一导向更加鲜明地制度化、具体化,在人选的标准条件上突出政治要求,在考察识别上突出政治素质,在审核把关上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第一种情形。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把政治素质考察作为干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
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的考察识别。用好政治素质考察清单,探索正反向测评、建立干部政治素质档案等方式,加强日常了解,深入调研谈话,注重考察干部在重大斗争、关键时刻的政治表现,强化分析研判,使政治素质考察具体起来、鲜活起来、落得下来。加强政治监督,开展政治体检,把伪忠诚、假忠诚的两面人及时辨别出来、清除出去。
突出实践锻炼,让干部在急难险重一线历练成长。干部干部,要干字当头,敢于担当作为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2018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2019年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关具体措施的通知》,强调干部工作要突出实践实干实效。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并重,有组织、有计划地加强对干部资源的调配,把优秀干部放到改革发展稳定主战场、重大任务重大斗争最前沿、联系服务群众第一线任职挂职、援派帮扶,放到艰苦复杂地方、关键吃劲岗位磨炼。广大干部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等急难险重任务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在真刀真枪的考验中练就了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
突出实绩导向,通过科学考核激发干部干劲动力。干部考核是干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表现和工作实绩,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基本依据。2019年中央办公厅印发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把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情况和实际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2020年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评判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的重要标准。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对照党中央要求,坚决纠正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取人等偏向,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按照精细化差异化要求,体现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点,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切实把干部考准考实,把考核结果用好用活,充分发挥了干部考核在推动干部攻坚克难中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
突出管理监督,以严格要求、奖优惩劣激励干部争先创优。好干部是选出
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严管就是厚爱,是对干部真正负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中,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匡正用人风气,通过不断完善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集中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裸官”、违规因私出国(境)、违规兼职、档案造假等“老大难”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并转入常态化管理,防范和整治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问题,严格执行“凡提四必”,深化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和巡视审计整改等多项举措,不断扎紧织密管权治吏的笼子。同时,积极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对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有作为、有成绩、有贡献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嘉奖、记功、授予称号,给予物质奖励。考核优秀、政绩突出的领导干部,同等条件下注意优先使用或优先晋升职级,有力推动了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突出组织担当,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干部越为事业担当,组织越要为干部担当;组织越担当,干部就越有底气。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必然会触及许多深层次利益矛盾,必然会触碰一些问题、面临一些风险。正因为有风险,才需要担当,也更加需要组织当好坚强后盾,解除干部的后顾之忧。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支持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精准科学实施函询、问责,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鼓励引导广大干部敢闯敢拼、善作善成。
三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科学擘画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乘势而上、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又一次总动员、总部署。落实“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需要广大干部挺膺担当、奋勇争先。要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引导激励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汇聚起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的磅礴力量。
第一,强化政治引领。政治标准是硬杠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对干部的要求,首先是政治上的要求。我们选用的干部必须是政治上过得硬、靠得住的干部。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
实机制,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固本培元,完善落实“第一议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规律,分级分类施策,不断提高理论武装的针对性、实效性。持续抓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引导和推动广大干部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效。
第二,精准科学选配。用干部是为了干好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围绕事业发展需要配班子用干部,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从今年开始,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进行换届。要以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大力选拔任用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着眼事业需要,着力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突出基层和实践导向,精准选配专业素养好、学习适应能力强的干部,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加强党性鉴别,注重考察干部的境界格局和忠诚度廉洁度,增强识人察人的洞察力、穿透力、鉴别力。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老中青梯次配备,充分考虑人选成熟度和岗位匹配度,统筹做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深化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以坚决果断措施匡正用人风气。
第三,优化政绩考核。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五五’已经开局起步,各级领导班子热情高、干劲足,这是好的,关键是政绩观一定要对头”。要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抓手,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让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干部真正得到重用、充分施展才华,
让作风飘浮、哗众取宠的干部无以表功、受到贬责。推动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增强本领、担当作为、争创佳绩。优化考核内容,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区分不同岗位职责,区分集体贡献和个人努力,对干部业绩作出全面客观评价。扩大群众参与,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深入了解群众的真实评价。有效甄别统计造假、“数字政绩”,督促引导领导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保持任职稳定的有关制度规定,指导做好党政正职变动交接工作,引导领导干部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
第四,推动能上能下。当前干部队伍精神状态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干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使用起来,把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调整下去,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让那些想干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有更好用武之地。要严格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经常分析研判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履职表现,及时发现和坚决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坚持原则、动真碰硬、敢抓敢管,对那些脱离实际急躁冒进、层层加码、乱铺摊子的,对那些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拍屁股走人的“三拍”干部,要及时调整、严肃处理,该“下”的坚决“下”。加强干部“下”后的教育管理,准确把握有关政策规定,综合考虑问责情形、受处理处分情况和本人表现等,对影响期满、表现好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合理使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
第五,坚持严管厚爱。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是内在统一的,不是彼此对立的。严并不是要把大家管死,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上培养干部不容易,要管理好、监督好,让他们始终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要全面落实加强新时代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穿透力和有效性,不断前移监督关口、完善监督链条,把严的要求体现到干部管理各方面各环节。加强关心关爱和激励引导,真情关爱干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对基层干部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要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在政策、待遇等方面予以倾斜。积极稳妥推进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及时查核不实举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行为,保护干部积极性。
风正好扬帆,奋楫向前行。当前,我国进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树立好导向、涵养好生态,着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坚定不移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
(2026年3月16日)
海洋是支撑未来发展的资源宝库和战略空间,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2025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高效开发利用海洋,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向海图强之路。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对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统筹谋划、系统部署,为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
海洋是国家发展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支撑,也是维护国家安全、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领域。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早利用海洋的民族之一,春秋时期就萌生出原始的海权意识,齐国被称为“海王之国”,推行“唯官山海为可耳”的治国主张。唐宋时期的“海上丝绸之路”盛极一时,明朝郑和七下西洋完成世界航海史上的壮举。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有序开发海洋。改革开放后,我国依托海洋、面向世界,迅速构建起沿海地区率先开发开放的良好局面,海洋经济进入加快发展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海洋事业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鲜明提出发达的海洋经济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支撑,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必须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提高海洋开发能力,扩大海洋开发领域,让海洋经济成为新的增长点。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为什么要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怎样从海洋大国迈向海洋强国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从顶层设计、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空间布局、生态保护、全球治理等方面,对推动海洋经济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引领我国海洋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近年来,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不断开创新局面,海洋强国建设的家底更厚、成色更足。“十四五”时期,我国海洋生产总值连续迈上9万亿元、10万亿元、11万亿元三个台阶,占国内生产总值约8%。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加速推进,全国批准用海用岛面积132.39万公顷,新增海洋原油产量占到全国增量的七成,海
水淡化工程规模近300万吨/日,海洋能装备技术进入世界第一方阵,自主研发海洋药物品类约占全球的28%,船舶、海工装备、海上风电、海洋渔业等产业规模居世界首位。海洋科技创新步伐持续加快,崂山、汉江实验室全面运行,全球最大的大洋钻探船“梦想”号建成入列,全球首座10万吨海上石油平台“深海一号”投入使用,“蛟龙”号、“奋斗者”号协同完成我国首次北极载人深潜。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成效显著,全国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稳定在35%以上,实施82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妈祖”系列预警报模型精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海洋领域国际合作不断深化,与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我国成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以下简称《BBNJ协定》)首批签署国和缔约国,与多个国家联合开展南北极科学考察,“厦门实践”经验为促进人海和谐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
我国海洋经济的“蓝色引擎”持续发力,已成为稳增长、扩内需、促开放的重要动能。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把高效开发利用海洋、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出中国特色向海图强之路置于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历史进程中进行战略擘画,充分体现了对历史大势的深刻洞察、对时代特征的准确把握、对世界潮流的深邃认识,为进一步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海洋强国指明了方向。
二
当前,全球海洋发展格局深刻调整,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所处的内外环境发生复杂深刻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和世界潮流,客观分析我国海洋事业发展历程和阶段性特点,指出我国由海洋大国迈向海洋强国,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贯彻落实总书记要求,要站在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深入分析、综合研判我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蓝色经济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加强海洋开发利用保护、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全球发展新引擎和竞争新赛道,向海洋要空间、要资源、要能源的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沿海国家竞相出台蓝色经济战略,强化海洋经济治理,加大海洋高技术产业投入。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加速重构,深海采矿、公海保护区、南极环境管理等规则的制定正处于关键窗口期,少数国家试图凭借技术优势和话语霸权主导新规则制定,传统海洋大国与新兴海洋国家围绕海洋治
理主导权之争更趋激烈。《BBNJ协定》正式生效,开启全球海洋治理新篇章,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蓝色碳汇、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等治理议题正持续深化。
海上安全形势更加错综复杂。大国博弈、地缘冲突加剧,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海洋成为大国竞争的主战场。影响安全发展的因素更加复杂,我国面临来自海上的安全威胁和风险挑战日益加剧。少数大国企图鼓动挑唆我国周边国家“以海制华”,通过设置技术壁垒、贸易关卡和规则门槛,打压我国海洋科技和海洋产业发展,用岛链紧固、通道封锁、军事介入等方式不断挤压我国海洋发展空间。
同时,我国在海洋科技、海洋产业、海洋经济治理等领域的问题相互交织影响,亟须系统梳理、精准破解。
海洋科技创新成果供给偏弱。一些高端仪器和关键零部件依赖进口,核心技术与关键共性技术自给率相对较低,深水、绿色、安全等海洋高技术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差距;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还不够高,高质量成果供给及转化应用的配套体制机制还不完善,许多科研成果停留在实验室阶段,不足以有效驱动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地位有待强化,产学研用协同攻关的合力尚需加强。
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不强。传统产业大而不强,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旅游业等有待加快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增速较快但规模尚小,现代海事商事等海洋高端服务业处于起步阶段;陆海产业联动仍显不足,引导陆地优势产业“下海”的力度不够,沿海城市一定程度存在海洋产业布局趋同、竞争同质的现象,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海洋产业集群和产业链龙头企业,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全产业链分工合作体系有待加快建立。
海洋经济治理手段仍待丰富。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较为粗放,近岸浅滩开发过度与深远海开发不足并存,资源开发利用层次和效率不高。海洋基础调查与立体观测能力相对薄弱,海洋资源家底亟须进一步摸清、摸细。政策工具体系支撑不足,海洋金融产品较为单一,社会资本参与不足,投融资风险补偿和共担机制需要完善。协同治理能力仍需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有待完善,陆海统筹、山海协作、江海联动的一体化格局有待深化。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能力与发达国家比尚有差距,全民海洋意识和海洋素养需要进一
步提升。
加快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海洋强国,事关拓展发展空间、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事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事关人海和谐发展、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立足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复杂形势,直面短板问题,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把海洋事业发展的战略主动权牢牢握在自己手里,增强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推动海洋经济和海洋强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
作为一个海洋大国,我国经济社会越向高质量发展,越要面向海洋、向海图强。“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由海洋大国向海洋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对进一步高效开发利用海洋、推动海洋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明确了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更加注重高效协同、更加注重产业更新、更加注重人海和谐、更加注重合作共赢的发展思路,部署了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提高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做强做优做大海洋产业、加强主要海湾整体规划、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等重点任务,指引我们科学谋划、聚力攻坚,着力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创新驱动激发海洋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海洋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是塑造海洋经济发展新优势的关键。要统筹建设海洋领域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持续推动海洋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谋划实施深海、极地等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加强海洋科学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和核心技术攻关,推进前沿性颠覆性技术研究。引导国有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下海”,加快培育海洋科技领军企业和涉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加快海洋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海洋大学和海洋学科,实施“蓝色人才”专项计划,着力培养一批海洋领域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建设一流海洋产业技术工人队伍。
以高效协同增强海洋经济发展合力。陆海统筹、山海联动,近岸、远洋、深海、极地一体谋划,才能提升海洋经济整体效能。要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蓝图,明确主要发展目标、重大战略任务、
重大工程项目等。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丰富政策工具箱,制
定系列支持政策文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海洋经济发展,探索通过产业基金、股权合作等方式加强海洋开发利用保护的投入。进一步推动海洋经济深度融入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加强主要海湾整体规划,统筹推动海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优化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布局,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海洋城市,“一省一策”支持海洋强省建设,健全完善沿海省份联动发展协调机制,引导支持内陆省份向海发展,推动北部、东部、南部海洋经济圈持续扩能增效。
以产业更新推动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优化海洋经济要素高效配置,是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实施海洋综合调查,掌握海洋资源环境家底。利用绿色、数智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海洋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全链条竞争力与产业附加值,持续推进海洋油气增储上产,积极拓展深远海养殖。大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推进百兆瓦级潮流能重点工程建设,提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规模,实施“蓝色药库”工程,发展海
洋生物医药和生物制品。锚定海洋未来产业新赛道,前瞻布局深海产业、海洋数字经济等,完善“1+N”海洋数据资源布局。加快现代海洋服务业协同发展,提升现代海事商事等服务业专业化水平,促进海洋文化和旅游业品质升级,发
展“蓝色金融”。
以海洋生态安全屏障促进形成人海良性互动新格局。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平衡,构成了人海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要持续加强空间规划管控,统筹近岸海域和深远海开发利用,在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一张图”中统筹配置海域海岛资源。推进海域分层立体利用,探索“一海多用”综合开发与复合利用模式,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强化海岸线分类保护和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完善海洋自然保护地体系,系统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实施蓝色海湾、美丽岸滩、和美海岛建设行动,健全多元化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探索开展海洋碳汇核算,推进海洋碳汇交易。深化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升海洋预警预报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强化海水倒灌等极端突发海洋灾害监测预警。
以合作共赢促进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全球海洋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依托多元主体的互利合作与利益协调。要主动参与国际海洋治理规则制定,务实推进《BBNJ协定》履约,推动协定秘书处落户中国。深化双多边海洋合作,完善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合作机制,建实用好共建合作平台,围
绕海洋科研调查、防灾减灾、蓝色经济、生态保护等方面实施更多“小而美”项目。进一步提升全球滨海论坛、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海洋合作发展论坛、厦门国际海洋周等国际影响力,支持联合国海委会南中国海区域海啸预警中心、金砖国家深海资源国际研究中心等建设发展,加强海洋观测数据和知识产品供给。提升全民海洋文化素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海洋文化,弘扬新时代中国海洋文化,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全面深入贯彻国家发展规划法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重要政治优势
中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6年3月13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制定实施五年规划的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创造积累了丰富经验,包括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全国一盘棋,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坚持规划法定原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经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于3月12日正式施行。这是规划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开启了法治引领保障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新篇章,将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优势,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刻认识制定出台国家发展规划法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制定出台国家发展规划法,将长期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国家发展规划领域成熟有效的制度做法确立为法律规范,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这是实现党中央战略擘画的有力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领导制定实施十五个国家发展规划,实现了从一穷二白到解决温饱再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正稳步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不断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国家发展规划工作,作出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明确多项制度化部署,实现了国家发展规划理论和实践的新飞跃。制定出台国家发展规划法,全面构筑将宏伟蓝图转为发展实绩的法治保障,将进一步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动员力,推动全国上下一以贯之围绕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团结奋进,确保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
这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在要求。宪法对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查批准、执行作出明确规定,确立了国家发展规划的特殊重要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分别对国家发展规划相关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制定出台国家发展规划法,对规划编制实施和各方面权力责任作出全面规定,将进一步
细化落实宪法规定,促进法律间衔接协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国家发展规划集中体现国家战略意图,发挥着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社会主体行为的关键作用,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提出,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制定出台国家发展规划法,明确规定其他规划、宏观政策、公共资源协同支撑保障国家发展规划,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将进一步完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这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范例。国家发展规划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新时代以来,已经形成了反映民意汇集众智开展编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全社会共同推动实施并接受人民监督的成熟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国家发展规划法,以法治保障人民群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将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凝聚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二、准确把握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内涵要义
国家发展规划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实践,对国家发展规划工作应当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理念予以明确,对国家发展规划的定义功能和内容程序等作出规定,可以从四方面把握主旨要义。
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国家发展规划制度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国家发展规划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规划全过程各方面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了规划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规划编制、实施、调整等重大事项须报党中央,确保规划工作正确方向。将根据党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务院组织编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公布实施的长期实践确立为法律制度,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作出了生动诠释。
准确把握国家发展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制定实施国家发展规划的目标和方向。国家发展规划法充分体现高质量发展这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求规划工作坚持完整准确全
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不断向前发展。明确规定国家发展规划应当增强指导和约束功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显示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制定实施规划的独特性和优越性。
深刻理解国家发展规划在国家规划体系中的统领地位。围绕实现国家发展规划,其他规划各负其责,各政策工具协同发力,是完善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国家发展规划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国家规划体系“三级四类”的组成,即国家、省级、市县级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理顺了规划间关系,即国家发展规划是其他规划总遵循,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均依据国家发展规划编制,下级发展规划与上级发展规划相衔接等。规定围绕实施国家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宏观政策取向,中央财政资金等各政策工具聚力落实规划部署,提升宏观政策和要素保障的协同性和有效性。
严格遵守国家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各项程序规范。程序完备、内容科学是国家发展规划地位作用充分彰显的关键保障和支撑。国家发展规划法对规划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覆盖编制、审查批准、实施及其监督三大阶段数十个环节,以及编制拟订、社会参与、咨询论证、技术支持、审议审查、贯彻实施等各方面主体;既明确了规划的内容框架,也为规划具体内容不断完善留出空间,使规划工作在实现规范化的同时,能够顺应新形势新要求进行开拓创新。同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发展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推动各地实事求是编制规划、立足自身实际落实规划。
三、全面推动国家发展规划法的贯彻实施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法,坚持依法制定实施规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与各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国家发展规划法宣传贯彻落实各项工作。
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推动社会各界深入理解立法意义和法律内涵,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编写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释义》,详细介绍立法考虑,深入阐释法律条文,推动法律正确贯彻实施。二是推动将国家发展规划法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融入规划队伍建设,加强依法规划能力建设。三是采用人民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方式加强社会宣传,厚植了解规划、支持规划的群众基础。
完善配套法规和制度政策体系。围绕法律重点内容细化制定地方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增强法律的实操性,强化法律效应。一是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条例等地方法规,提高地方发展规划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梳理与国家发展规划工作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针对发现的问题配合有关方面推动立改废释。三是加强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等程序,提高规划质效。四是建立健全规划编制清单化管理制度,精简优化交叉重复、缺乏实效的规划。
依法推进“十五五”规划实施。严格执行法律各项规定,体系化、闭环式推进“十五五”规划全面落实落地。一是制定“十五五”规划纲要实施意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具体工作安排和推进措施。二是将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纳入年度计划,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三是根据规划纲要确定的特定领域和特定区域目标任务,推动出台实施一批国家级专项规划和区域实施方案。四是将规划纲要作为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的重要依据,强化财政和金融政策对规划实施的保障支撑。五是加强对规划实施进展的监测评估,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加强和完善规划实施的建议,推动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6年3月25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在党的领导下,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历史进程,逐步形成的。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用30多年时间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人类法治史上一项了不起的成就。同时,也要看到,时代在进步,实践在发展,不断对法律体系建设提出新需求,法律体系必须与时俱进加以完善。”自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正式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履行立法职责,科学编制立法规划计划,健全牵头起草重要法律法规草案机制,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推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新成果、新进展。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政治属性更加鲜明突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党中央两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为持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是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完善法律体系的重中之重,就是要通过立法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从制度上法律上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包括宪法在内共有82件法律增写或增加党的领导相关内容。现行有效310件法律中,有85件法律(含宪法)对坚持党的领导作出相关规定。同时注重把党的指
导思想、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部署载入法律。宪法和其他17件法律规定坚持党和国家指导思想,将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写入生态环境法典、法治宣传教育法、国防法等相关法律,将贯彻新发展理念、发展新质生产力、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至上、总体国家安全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伟大建党精神、“两山”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写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相关法律,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宪法统领作用更加全面深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时俱进修改宪法,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开创性推进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宪法作为国家一切法律法规总依据、总源头的统领作用更加凸显,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充分彰显,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统一权威。
通过宪法修正案。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推动我国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宪法保障。
坚持依宪立法。一是坚持以宪法为根本立法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时有237件法律(含宪法),其中明确以宪法为制定依据的有74件;现行有效310件法律中,明确以宪法为制定依据的增加至129件。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都明确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二是通过立法保证宪法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宪法共有75处明确规定应当制定法律,目前均已制定出台并不断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一系列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直接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等。三是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宪法相关法由法律体系形成时的38件增加至56件。比如,持续完善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监察法和立法法、监督法、选举法、代表法等10多件法律,修订或者作出有关加强预算审查、经济工作、国有资产监督、备案审查制度等4个决定。又如,创制性运用宪法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决定+
立法”“决定+修法”方式,通过一系列决定、法律,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
积极推进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在起草、审议和修改完善法律草案的全过程开展合宪性审查,在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比如,在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和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立法工作中,均对合宪性涉宪性问题进行研究,阐释草案实施宪法情况,区分不同情况作出适当处理,确保符合宪法规定、原则、精神。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法工委于2017年起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9年来共披露130余件次典型案例,推动解决“超生即辞退”、涉罪人员近亲属“连坐”、涉罪人员权利限制等关涉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同时,推动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备案审查机制,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组织开展特定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备案审查累计推动修改废止各类规范性文件2.6万余件,维护法律体系和谐统一,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体内容更加丰富完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要以立法高质量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
立法数量大幅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来,截至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通过宪法修正案(2018年),编纂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典,制定法律96件,修改法律302件次,作出法律解释13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30件,开展法律清理1次,废止法律、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62件。现行有效法律从法律体系形成时的237件增加至310件。
法律规范类型、层级更加丰富多元。在中央层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监察法规;制定海警法,授权中国海警局就海上维权执法事项制定规章。在地方层面,2015年、2023年两次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四项立法权限,形成省与设区的市两级地方性法规格局;通过制定法律或作出决定,授权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授权上
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更好适应全面深化改革、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
法律制度体系化稳步推进。统筹运用立改废释纂和作出决定、法律清理等形式,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2020年5月、2026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典,实现相关领域法律规范的体系化,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国家安全法、对外关系法等一些重要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相继制定出台,以点带面推动相关领域法律制度系统集成、形成合力。现行有效310件法律中,与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有53件,占比超1/6,为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提供了法治保障;专门涉外法律53件,含涉外条款的法律166件,有力提升了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水平。在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不同法律部门之间、同一法律部门不同法律之间的关系,确保法律制度之间相互衔接、协同高效,法律体系和谐统一。组织开展新时代首次法律清理,对139件法律、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提出处理意见,集中、主动、批量解决法律体系内部不和谐、不统一、不适应的问题。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划分更加科学协调
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按照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调整方法进行科学分类和有序整合。对于法律部门划分问题,早在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组织力量着手进行专题研究,逐步形成“七分法”,即分为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正式宣布,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明确列明了7个法律部门,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然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而不是静止的、封闭的、固定的,必将伴随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实践而不断发展完善。这为与时俱进调整法律部门预留了必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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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9篇)2026年3月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文章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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