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1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级)
2026年3月整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3月9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赵乐际
各位代表:
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工作
2025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国内外形势深刻复杂的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奋力拼搏,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十四五”圆满收官,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实现良好开局。新时代新征程的伟大实践,充分证明“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彰显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展现出中国式现代化的光明前景。
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依法履职、担当尽责,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认真履行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的法定职责,在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常委会两次审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并提请本次
大会审议,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夯实法治根基。统筹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村委会和居委会组成、职责及选举、议事、管理、监督等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修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为推广普及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宪法规定,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台湾光复80周年之际,常委会根据宪法作出决定,将10月25日设立为台湾光复纪念日,展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捍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的坚定意志,强化两岸同胞共同民族历史记忆,激励全体中华儿女为祖国统一、民族复兴而团结奋斗。坚持运用法律手段打击“台独”分裂势力、反对外部势力干涉,举行《反分裂国家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
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坚持立法全过程、常态化合宪性审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宪性、涉宪性问题研究。依法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报送备案的2218件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进行审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6705件审查建议逐一研究并依法反馈,
对影响民营经济发展、不平等对待企业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发挥审查纠错功能,对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督促和推动制定机关及时予以修改、废止或处理。推动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提升备案审查制度效能。举办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加强案例指导交流。
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全民普法40年实践经验,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以“加强宪法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主题举行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推动国家根本法深入人心。组织5次宪法宣誓仪式,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行使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任免权。依法任免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8人次;接受1人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因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9人的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撤销或终止。依法决定任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3人次,批准任命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副主任1人。依法决定任免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驻外大使97人次。依法任免最高人民
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138人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23人次,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军事检察院检察长3人次。依法批准任免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0人次。
二、加强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服务和保障改革发展
坚持党中央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以良法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一年来,共审议法律、法律解释、决定草案40件,通过其中24件,包括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4件,作出法律解释1件、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3件。决定批准条约、重要协定9项。
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和政策举措,明确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从市场准入、要素保障、规范经营、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规范,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民用航空法,审议国有资产法草案、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商标法修订草案、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推动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修改渔业法,审议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统筹渔业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完善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修改海商法、仲裁法、对外贸易法,体现中国特色,对接国际规则,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种子法有关规定的决定。
科学制定和接续实施五年规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个重要政治优势。常委会三次审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把党领导制定和实施国家发展规划的成熟做法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提高国家发展规划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提供制度支撑。
完善社会民生领域立法。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修改传染病防治法,总结疫情防控经验,完善防治和应对体制机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修改食品安全法,聚焦突出问题,补齐监管短板,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审议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审议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促进和保障国家消防救援人员依法履职。审议医疗保障法草案、托育服务法草案、社会救助法草案,依法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健全生态环境领域立法。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法典形式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确定下来,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并保持一定的开放性、兼容性、适应性。法典草案经过两次整体审议、两次分单元审议,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制定国家公园法,明确国家公园的法律地位和规划设立、保护管理、保障监督制度,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修改环境保护税法,将挥发性有机物全部纳入征收范围,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审议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草案,规范南极活动管理,保护南极环境。
推进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领域立法。制定原子能法,依法保障原子能研究、开发与和平利用,促进原子能事业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适应社会治理形势需要,合理调整和设置处罚范围、种类、幅度,优化处罚程序,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修改网络安全法,强化网络安全法律责任,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加强全链条、各环节安全管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审议监狱法修订草案,依法推进平安监狱、法治监狱、文明监狱建设。
开展法律清理工作。集中开展法律清理,是保证法律体系科学和谐统一的重要方式。常委会以宪法为根本依据,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现行法律、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对存在不适应、不协调问题的,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常委会审议并批准法工委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对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104件法律、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宣告失效;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35件法律、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的效力问题,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并作出决定。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立法工作,遵循客观规律和立法规律,平衡、调整、规范各种利益关系,合理设置法律规范边界,做到权利和义务统一、权力与责任对等、处罚同过错相当,妥善处理法律稳定性与变动性、现实性与前瞻性、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关系,保证立法适应时代发展、实践要求和人民期盼。扩大公众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增强立法调研、座谈、论证、评估等工作的针对性,广泛凝聚立法共识。法律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基层立法联系点公开征求意见,收到各方面意见建议36.4万条,许多意见得到采纳并反馈。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通过发言人记者会、书面答记者问等形式,通报法律案审议情况,解读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妥善回应舆情关注的法律问题。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总结设立10年来的经验,推进联系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完善监督法实施机制,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监督,确保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一年来,共听取审议22个监督工作的报告,检查5件法律实施情况,组织开展2次专题询问、11项专题调研,作出1项决议。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2.1万件次,委员长会议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报告。
统筹安排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确定专项工作报告选题,做好前期调研,加强工作沟通,督促整改落实,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报告,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等报告。围绕美丽中国建设,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等报告。加强执法、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刑罚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审判等报告,推动提升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强化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见效。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计划执行、预算执行、中央决算等报告,审查批准2024年中央决算,
推动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助力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审议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机制化安排听取审议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和整改问责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等报告,推动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质效、优化政府债务规模和结构、遏制新增地方隐性债务、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推动健全审计整改落实机制,推进源头治理,严肃财经纪律,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听取审议关于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推动依法理财、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作用。
扎实做好执法检查。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检查法定职责履行、法律责任落实、法律执行效果等情况,把执法检查同立法、普法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检查工会法实施情况,推动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推动落实全过程法定监管责任,提升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检查森林法实施情况,推动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培育好、保护好、发展好森林资源。检查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推动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检查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并结合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将节能更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进一步改进专题询问工作,提前充分准备,聚焦突出问题,加强交流互动,使询问更加深入、更具实效。
精心组织专题调研。围绕“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
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带队,10个专门委员会、4个工作委员会和常委会办公厅参与,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形成26份专题调研报告;同时组织10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开展相关调研,形成50份调研报告。在财政经济领域,围绕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政府资本性支出管理与改革、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乡村产业等开展专题调研。在社会民生领域,围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加强侨务立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开展专题调研。在国家安全领域,围绕国家安全法、陆地国界法实施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开展监察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注重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及时将调研报告送有关方面研究改进工作。
四、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全面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持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紧紧依靠代表做好各项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广大代表认真学习、自觉贯彻代表法,坚定政治立场,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密切联系群众,敬业担当奉献,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为做好人大工作和其他各方面工作建言献策、作出贡献。
推进代表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将学习贯彻代表法作为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基本实现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学习全覆盖。推动健全完善代表法配套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机制,加强代表法研究宣传阐释,为法律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与399名全国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常委会办公厅健全落实联系代表工作
机制。拓展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276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5次列席代表座谈会,组织900多人次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对外交往等工作。法律草案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征求代表意见。组织代表研读讨论提请大会审议的3件法律草案,认真研究采纳代表意见建议。代表在大会期间对人大工作提出的1622条意见建议,逐条研究反馈,积极改进工作。以“一人一函”方式向代表书面通报常委会主要工作情况。统筹规范“一府一委两院”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工作。
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依法有序组织1569人次代表开展集中视察、1933人次代表进行专题调研,为代表审议发言、提出议案建议打好基础。组织香港、澳门、台湾、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赴地方视察、调研。组织和支持代表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参加代表小组、代表家站等活动,听取和反映社情民意,带头宣传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宪法法律和国家工作部署。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要求的处理反馈工作机制。
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水平。修改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坚持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协助代表把好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办理工作座谈会等,依法加强督促办理。委员长会议研究确定23项重点督办建议,交由20家单位牵头办理、10个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各承办单位加强同代表的联系沟通,邀请代表参加座谈、调研,把审议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与加强改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69件议案已审议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涉及的27个立法项目已审议通过或提请审议、50个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或计划。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9160件建议、闭会期间提出的150
件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75.4%。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举办5期代表专题学习班,1000余人次代表参加学习培训和履职交流。为香港、澳门代表举办专题讲座。推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智能化升级,向代表及时提供信息资料,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做好代表履职情况记录,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
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7个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依法补选代表7人、终止代表资格58人。目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实有代表2878人。
五、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特点优势,主动服务国家外交大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外交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以推动落实元首外交成果为首要任务,发挥人大对外交往对象广泛、内
容丰富、形式多样等特点优势,巩固和深化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对外交流交往。一年来,共派出59个团组赴58个国家访问或出席国际会议,接待69个国家、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的92个团组访华或参加研讨班。
积极拓展双边交往。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率团访问25个国家,参加国内外事活动162场次。深入开展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工作机构、人大代表和议员间对口交流。同12个国家议会和欧洲议会举行机制性会议。举行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两次联合工作组会议;接待美国国会众议员代表团访华,组派全国人大青年代表团访美;与欧洲国家议会广泛对话交流,同欧洲议会恢复正常化交往;加强同周边国家议会友好合作,密切与发展中国家议会团结合作,为增进理解互信、促进务实合作、巩固人民友谊、维护核心利益发挥积极作用。
推动深化多边合作。出席第六次世界议长大会,派团参加各国议会联盟大会、金砖国家议会论坛、二十国集团议长会议、议会世贸大会指导委员会会议、联合国议会听证会等多边活动,表明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反对霸权霸道霸凌、捍卫国际公平正义、促进世界和平发展的坚定立场。出席亚洲议会大会年会,作为观察员出席东盟各国议会间大会年会,加强同拉美议会、中美洲议会交往,就推动区域合作、促进共同繁荣深入交流。积极主动参与青年、人口、气候变化、极地治理、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专题对话,分享中国经验,贡献中国方案。
持续加强对外宣介。积极宣介阐释中国式现代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等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宣介“十四五”发展成就和“十五五”目标任务,宣介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政策举措。面向发展中国家举办6期议员研讨班,首次举办非洲女性议员研讨班,48个国家、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的187位议员和议会官员应邀参加。安排来访团组赴地方参访,观摩人大代表家站、基层联系点等,与基层代表、群众面对面交流,生动展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功效。围绕涉及国家核心利益问题,主动做有关国家议会、议员工作,阐明原则立场,开展坚决斗争。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按照“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要求,全面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在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功夫,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
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增强大局观、执行力,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深化理论学习,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6次,开展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6次,推动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机关落实常态化学习机制,以思想理论水平的提高促进政治能力、履职能力的提升。
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严明纪律规矩,改进会风文风,巩固精文简会、厉行节约成果,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密切联系群众,增进群众感情,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夯实人大工作民意基础。
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深入宣传报道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会议、人大工作,加强对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一线代表的履职宣传。专访来华访问的12位外国议长,及时反映对外交流交往成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新闻舆论阵地建设,举行第32届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宣传我国法治建设成果,发布多语种宪法译本和21件法律、决定的英文译本。召开加强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座谈会。
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全国人大机关建设。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牵头起草法律草案、组织实施监督项目、审议议案和报告、联系和服务代表、开展对外交往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大会前,依法对“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和年度计划、预算草案开展初步审查。全国人大机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工作队伍。精心做好大会、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为代表、委员参会履职提供服务保障。
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协同。召开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举办4期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2期地方立法培训班等。及时向省级人大通报有关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地方人大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代表、对外交往等工作,为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作出了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担当尽责、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国务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通力
协作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充分信任、积极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立法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需要不断提升,人大工作队伍建设需要持续加强。常委会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今后一年的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常委会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部署要求,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应有贡献。
(一)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严格依照宪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坚持依宪立法,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做好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完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制度机制。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实施好宪法宣誓制度,丰富国家宪法日活动,讲好中国宪法故事。
(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聚焦保障“十五五”规划贯彻实施,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制定国有资产法,修改企业破产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注册会计师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价格法、商标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围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制定金融法、金融稳定法,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围绕促进农业强国建设,制定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修改农业法。围绕加强民生保障,制定医疗保障法、托育服务法、社会救助法、华侨权益保护法、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修改教师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围绕促进公正司法,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修改刑事诉讼法、监狱法、海事诉讼特别
程序法。围绕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制定反跨境腐败法。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修改水法、可再生能源法。加强人工智能等领域立法研究,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相关立法。落实重大改革举措,依法及时作出授权决定或改革决定。做好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等法律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实施工作。
(三)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检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旅游法、粮食安全保障法、职业教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6件法律的实施情况。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决算、审计、金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财政卫生健康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报告,做好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围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发展、医疗保险、环境保护、“八五”普法决议实施、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人民陪审员工作、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等,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国家水网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境外人员入境生活便利制度等开展专题调研。
(四)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以深入推进常委会同代表联系、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增强代表履职活动的计划性、组织性、规范性、实效性。通过多种方式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经常性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支持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更好将民意民智反映到议案建议和审议发言中。组织好代表视察调研。切实做好代表培训工作。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选举法等法律,做好新一轮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五)积极开展人大对外交往。围绕国家外交总体布局,坚持以元首外交为引领,立足人大职能职责,加强与外国议会、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的交流合作。深化治国理政经验交流,有效开展对外宣介,推进专题性、专业性交流。主动发声,敢斗善斗,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六)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
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丰富全媒体内容供给,增强人大新闻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提高人大工作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推进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与地方人大的工作联系和协同,共同提高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乘势而上、锐意进取,为不断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共同奋斗!
1.北京
来源:北京人大、北京日报
https://mp.weixin.qq.com/s/WfyrdN7BROGXHRuIjlyPOA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7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李秀领
各位代表:
我受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把中心所在、大局所需、群众所盼与人大职能紧密结合,依法履职、积极作为,顺利完成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在为首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提供民主法治保障,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民主权利与合法权益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把握中心和大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2025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十四五”圆满收官、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首都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进一步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党中央隆重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极大振奋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斗力量。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未来五年发展蓝图,明确“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伴随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实践,党的理论创新与时俱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时回答时代之问、人民之问,进一步发展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市委召开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聚焦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部署北京“十五五”战略任务和开局之年各项工作;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系统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北京实际和履职实践,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利用各种平台载体、采取多种方式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著作、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党的主张和市委部署安排,力求融会贯通,以持续不断的学习跟上党和人民事业的脚步,缩小站位落差、克服实践和认知局限;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理解大局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确保同向发力,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适应首都现代化建设法制需要,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遵循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发挥立法专班、双组长制、“四前四方”会商机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巩固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果、推动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制订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保护北京母亲河,协同天津市、河北省,同步制定永定河保护条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规范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制订养老服务条例;服务对外开放、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制定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适应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制定长城保护条例、北京中轴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促进绿色发展,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森林法办法;直面城市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修改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消防条例,制定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条例;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工会事业健康发展,修订实施工会法办法。其中,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养老服务条例两件法规草案经常委会3次审议后,提请本次代表大会审议表决。这些立法涉及全市发展大局、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高。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和立法专班在立项、起草、审议各环节,坚持政治引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党的主张,维护法治统一,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意志,有效发挥立法表达、平衡、调整利益关系的功能,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依法依规明晰权利义务,注重可操作性,立法质量和法规效能有了新提高,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特色更加鲜明。
(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实效。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大常委会法定监督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发挥专项工作报告的工作评议和监督功能,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餐饮油烟专项治理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裁量权行使、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推动改进相关工作。围绕社会高度关切的中小学生身心健康问题,采取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专题询问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与市民群众充分交流,凝聚共识,推动形成合力守护学生健康成长的
局面。坚持“查前预调研、查中抓重点、查后问实效”,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燃气管理条例、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规落地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4年度市级决算、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促进国有资源资产资金资本规范管理、高效利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对81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办理46件审查建议,对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督促和推动制定机关及时予以修改。
(四)认真督办代表建议,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159件议案,其中11件纳入立法计划、63件纳入监督计划,85件作为代表建议、同代表在会议和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一并办理。常委会加大统筹力度,开展重点督办、联合督办和复查补办,努力推动建议办理从办文到办事、从答复到落实、从解释到解决的转变,增进了国家机关和人大代表互动,密切和改善了干群关系。目前,973件建议全部办结,公开建议原文924件、答复意见857件。这些凝聚代表热情和付出、凝聚人民群众期盼的建议,有的成为政策或制度设计选项,有的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真招实招,为首都发展和治理贡献了智慧和力量。一年来,市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101人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检查、视察、进家站、小班制培训以及专业代表小组活动6253人次。建立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半年工作机制,搭建代表知情知政新平台。举办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班、149名组成人员参加学习,举办代表履职学习班、287名三级人大代表参加学习。积极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人大工作基本法律”“公共政策概论”“北京基本市情”4门培训课程建设,推进代表培训规范化,增强培训内容针对性。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中,31名市级领导带头,1万3千多名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同7万6千多位市民群众面对面交流,收集有关意见建议近1万4千条,使发扬民主的过程成为广泛凝聚共识、动员各界共同践行文明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文明和谐的生动实践。
(五)建言“十五五”,助力“十五五”规划编制。常委会立足北京长远发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和各类规划衔接落实机制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新型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科技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情况的
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总体规划及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相关工作。同时,把人大代表建言“十五五”,作为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两次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代表对我市“十五五”发展的建议,并通过专委会专题调研、代表学习培训、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全国人大北京团集中视察和代表线上履职服务系统,组织代表参与相关调研和建言献策,形成一批建议成果,为制定和实施好“十五五”规划作出人大贡献。
(六)认真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加强人大工作联动协同。
认真学习贯彻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历次会议精神,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各项要求,就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等22件法律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助力民主立法、夯实立法民意基础。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相关专委会委托,对节约能源法、工会法开展执法检查,就扩大消费需求、新时代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涉外法治建设和涉外立法需求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推荐25位三级人大代表参与财政经济领域立法监督工作。依法加强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协同开展执法检查。市、区人大常委会就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开展联动执法检查,就有关立法监督议题共同开展调查研究。
(七)落实“四个机关”要求,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党领导人大工作各项制度,以政治建设统领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牢固树立人大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增强使命感、责任心,保持精进有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工作队伍。采取专家辅导和机关干部上讲台方式,建立常委会机关“每月一法”学习制度,集体学习宪法和重要法律,理解立法精神、制度设计、核心条款和实施重点,强化立法机关法治思维,提高法治素养和法律运用能力。举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北京实践”两台展览,搭建人大工作队伍自我教育平台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宣介平台;举办“人大开放日”活动,邀请思政课教师列席常委会会议、开展座谈交流;与市属媒体共同举办“立法者说”专栏,请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讲述参与立法的经历、解读法规制度,打造立法者普法平台;在对外交往中宣传阐释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讲好中国民主故事、人大故事,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感召力。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8次、审议议题77项。制定地方性法规7件、修改2件、打包修改6件、废止3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财政经济工作监督相关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共23项,开展执法检查5
项、专题询问2项、监督性调研3项;作出决议决定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81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是积极作为且富有成效的一年。成绩的取得,最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全国人大常委会示范引领、有力指导、积极支持地方人大工作,赵乐际委员长在京调研期间,深入人大代表之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市人大机关召开座谈会,明确提出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职能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和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等要求,体现了对北京人大工作的殷切期望,使我们深受鼓舞和鞭策。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市委常委会多次研究人大重要事项、重要立法、重要工作,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依法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支持代表依法履职,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虚心接受代表意见、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市政协积极组织立法协商,加强与人大工作的协同;相关部门、有关方面和各新闻媒体给予人大工作有力帮助。三级人大密切联动;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治理,充分信任人大代表、大力支持人大工作。各位代表作为各行各业的优秀分子,在模范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履职活动,深入基层了解民意,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为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新一年的贡献。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一并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当前工作的主要不足是,法制供给还不完全满足首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需求,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有待加强,信息化建设还有不少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年工作安排,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依法履职,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助力北京“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关于常委会履职议题,综合考虑需要与可能,初步安排立法类议题36项,其中审议项目16项、立法调研和立项论证项目20项;监督类议题31项,其中例行议题14项、年度议题17项;决议决定6项。
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拟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博物馆条例,对制定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条例、重要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管理条例、京西古道保护利用管理条例和修改旅游条例等项目开展调研论证;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对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围绕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拟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对制定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数据条例和修改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相关法规开展调研论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会展业创新发展和效益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做好计划、预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审计等财政经济工作监督。
围绕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拟制定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改实施村委会组织法若干规定、实施居委会组织法办法、养犬管理规定,对制定供水条例、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和修改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气象法办法、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开展调研论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情况的报告,对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防洪法及实施办法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审判效率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围绕增进民生福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拟制定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修改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对就业促进、矛盾纠纷多元调解相关立法和制定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修改殡葬管理条例、修改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开展调研论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增加农民收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特殊教育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八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结合食品安全法和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执法检查组织三级代表走基层活动,就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情况开展监督性调研。
围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拟对制定社会信用促进条例开展调研论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优化网络生态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围绕健全人大工作制度、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拟制定监督条例,修改实施代表法办法、代表建议办理条例。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推进听证、论证制度化常态化。完善符合人大监督特点的财经监督指标体系。指导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围绕健全基层人大组织制度、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开展基层人大制度建设立法修法、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继续建设4门培训课程。推进科技赋能,加强人大工作信息化建设。持续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人大故事。
以上安排如经大会审议通过,希望得到全体代表的积极参与、得到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人民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人大工作的实践也启示我们,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常运行的基本前提,也是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支撑。2025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对规范代表履职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出了新的规定、提供了更加完备的法律保障。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好代表法的要求,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上深化实践、更进一步。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民主,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新修改的代表法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应当以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己任,做到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为建设“四个机关”而积极履职;应当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应当忠于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应当坚定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自觉维护代
表形象。我们要把这些要求贯穿履职实践全过程各方面,把讲政治作为首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根本要求、第一要求。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国家机关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大代表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国家机关,既可以下情上送、反映民意,又可以上情下达、宣传法规政策、动员人民群众。新修改的代表法将近年来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的一些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为在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中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提供了法律保障。北京在密切“两个联系”上做过不少探索,代表大会期间国家机关集中接受代表询问、政府部门快速响应代表意见建议,闭会期间根据履职议题性质开展三级代表走基层活动,代表列席、市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向代表通报半年工作等等,都具有鲜明特色、取得良好效果。我们要结合贯彻代表法,进一步完善这些实践探索,更好释放现有机制效能。同时,要围绕增强能动性和互动性、提高便利化机制化水平,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要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和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北京近年来的发展实践表明,新科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人民群众的诉求和诉求表达方式、利益和利益实现方式出现了新变化,经济社会治理的专业性复杂性系统性越来越强,对人大代表履职的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新要求。人大代表的每次审议、每件议案、每份建议,几乎都涉及公共政策问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是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和自身事务能力的集中体现,是国家治理能力的组成部分。新修改的代表法增加规定,代表应当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履职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同时要求各级人大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我们要以落实代表法为牵引,坚持依法履职与队伍建设一体推进,在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和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不断增强队伍的政治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调查研究和凝聚共识能力、公共政策把握能力,努力使各项履职建立在充分掌握客观实际情况、充分掌握民意、充分掌握党的主张和政策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政治水准、专业水准,做到善于从全局和大局上思考问题、自觉贯彻党的主张和党委意图;善于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之中;善于把反映民意、监督国家机关与推动国家机关解决问题、和谐党群干群关系有机结合起来;善于以依法履职推动各项工作法治化。
各位代表,“十五五”时期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每个方面都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全市的许多改革发展任务需要人大通过立法、监督予以支持和保障。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勠力同心、积极作为,以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北京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天津
来源:天津人大、天津日报
https://mp.weixin.qq.com/s/Eq5HknC3zaIQaRHLwqN19Q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7日在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喻云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的重要一年。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一年来,共审议通过法规和决定15件,其中制定法规7件,修订法规6件,作出修改或者废止法规的决定2件;听取审议工作报告21个,开展执法检查6项,组织专题询问2次,进行专题调研4项,圆满完成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展现新作为
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履职工作“第一环节”,深学细悟《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做到学习上始终跟进、认识上不断提升、行动上务求实效。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市委十二
届七次全会部署,迅速传达学习,深入宣传宣讲,切实抓好落实,推动四中全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深学笃用《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我们坚持党组带头学、常委会集中学、人大代表互动学、机关干部跟进学,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
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服务保障上合组织峰会、助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推动落实“三新”“三量”等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使命,找准履职尽责的结合点、切入点,制定工作计划,细化任务举措,狠抓落地见效,以法治力量推动重大任务、重大部署有效实施。我们紧盯“国之大者”“市之要事”“民之所盼”,深入研究、精细落实,切实做到全市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认真执行党的全面领导各项制度。常委会党组全面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报告工作,及时就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作出请示报告。定期研究重要议题、谋划工作思路,定期听取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汇报,加强组织督促,高效有序推进各项任务。我们始终牢记人大政治机关第一属性,严把政治原则政治要求,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在助力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新担当
把人大工作放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中思考、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任务,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助力上合组织峰会成功举办。主动跟进、持续发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为服务保障上合组织峰会营造安全、稳定、整洁、美丽的良好环境。连续两年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对市内六区所有街道全覆盖检查,对其他各区主要道路、重点区域随机抽查,推动持续深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城市形象气质。开展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紧扣法规规定,深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检查法定责任落实情况,督促有关方面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加强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检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实施情况,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
代“枫桥经验”,加强综治中心建设,强化风险源头防控,着力推进责任落实,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强调推动物业管理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物业行业自律,强化老旧小区管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努力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助推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要求用足用好中央存量政策和一揽子增量政策,扎实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深入推进“三新”“三量”等重点工作,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专题调研,提出聚焦国家战略部署、重大举措和市委确定的重点任务,科学谋划目标,深化细化措施,高质量做好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市级决算,强调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资金安全结合起来,把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发展所需、民生所盼上。听取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促进管好用好人民的共同财富。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调研报告,提出优化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加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更好发挥债券效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听取审议房地产发展情况报告,要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建设安全舒适智慧绿色的“好房子”,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北京市、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联合起草,同步审议通过永定河保护条例,健全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法规制度,明确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促进流域治理水平整体提升。在有关立法项目中明确深化京津冀协同内容,推动政策互认、服务共通、产业协作。聚焦完善协同创新体系、提升协同创新能力、畅通创新要素流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共性问题,与京冀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执法检查,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助推科技创新从制度协同走向行动共振。
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围绕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制定专利促进条例,建立专利导航、专利公开实施清单等制度,推动专利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益运用,让更多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制定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条例,明确全链条制度安排,支持开展多场景创新应用活动,推动构建互融共生、合作共赢的产业生态。制定测绘条例,强化地理信息数据安全管理,推进地理信息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要求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强化科技装备支撑,培育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审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草案。
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推进完善机制、搭建平台,强化资金、土地、人才、数据、算力等要素支持,为民营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提供制度保障。修改滨海新区条例、听取审议贯彻国务院支持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情况报告,推进改革系统集成,支持探索创新举措,促进开发开放、先行先试迈出更大步伐。修改港口条例,对加强智慧绿色枢纽港口建设、深化港产城融合发展、维护港口安全与经营秩序等作出规定,强化支撑和服务辐射能力,推动打造我国北方地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战略支点。听取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助力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报告,推进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开展推进城市国际化建设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专题调研,促进深化国际合作,形成发展新优势。修改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
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听取审议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强调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扩大优质产品供给,拓展新业态新场景,促进文化传承发展和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促进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聚焦坚持走内涵式发展路子,制定城市更新条例,健全实施机制,释放规划、土地等政策支持空间,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听取审议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调研,要求加强城乡一体化治理,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促进城乡要素、资源、产业有机融合。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听取审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情况报告,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系统治理,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有效实施。制定档案条例,完善档案管理体系,加强档案保护和利用。审议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强调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深化教师队伍改革创新,提升教书育人能力,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权益保障,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机制,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听取审议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情况报告,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深化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和水平。修改拥军优属条例、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细化抚恤优待措施,健全征兵工作机制,营造关心国防、热爱军队、尊崇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听取审议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报告,要求压紧压
实责任,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执行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更好凝聚侨心侨力。
三、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在提升人大工作质效上迈出新步伐
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加强,稳中求进推动我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定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加强宪法宣传,增强宪法自觉,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宪法规定、符合宪法精神。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修改实施代表法办法、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完善人大代表履职工作机制,更好保障和规范代表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发挥作用。贯彻新修改的监督法,修改执法检查办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健全监督机制和方式方法,更好保障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定法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备案审查专家库工作制度,对3件政府规章和36件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公民提出的2件审查建议进行研究并依法反馈。认真开展法规清理工作,废止乡镇企业法实施办法等2件法规。
着力提升立法质量。牢牢把握地方立法的功能定位,恪守立法原则,遵循立法规律,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突出人大主导。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严把立项选题、法规起草、问题协调、会议审议等关键环节。运用“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立法模式,完善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有关工作机构、法规起草单位、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等多方联动机制,统筹立法资源,形成立法合力。注重开门立法。丰富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的立法途径,新设立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大学法学院等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总数达到29个,发挥听取意见“直通车”作用,让群众声音原汁原味直达立法机关。所有法规草案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灵活运用调研、座谈、论证等方式,听取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全年共收集立法意见建议千余条,努力使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心。力求务实管用。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既注重“大部头”,又重视“小快灵”,量身定制一批具有天津特色的法规,让人大所立之法真正成为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所需之法。
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召开监督工作会议,健全监督工作机制,打好监督“组合拳”,着力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上探索实践,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高位推动。全部监督项目,均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负责、调研指导,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在部分执法检查中,主任会
议成员全员上阵,分别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副组长,带队开展实地检查。强化问题导向。始终聚焦发展堵点、民生痛点、治理难点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执法检查中普遍采取暗查暗访方式,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做到真发现问题、真解决问题。完善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法定监督方式。在执法检查中灵活采取前期调研、座谈交流、问卷调查、法律法规知识问答、第三方评估等方法,首次采取典型案例分析进行检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执法检查开展“百案千人”案例剖析,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选取57个小区进行解剖麻雀式分析。加强督促整改。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后开展三轮跟踪监督,对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三轮重点抽查,一督到底、久久为功,切实将监督压力转化为有关方面依法履职、改进工作的动力。
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及时作出决议,审查批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加强重点支出保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任免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副秘书长以及常委会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25人次,决定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1人次,依法任免和决定任免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工作人员182人次,批准任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7人次,接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辞职6人次,圆满实现党中央和市委的人事安排意图。组织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增强依法履行职务的责任感、使命感。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上呈现新气象
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不断在搭建平台、健全机制、优化服务上下功夫,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各位代表自觉将执行代表职务与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支持和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参加“十五五”规划编制视察调研、“助力‘大城三管’服务上合峰会共建美丽天津”等主题活动,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
代表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制定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若干措施,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出台代表专业小组工作办法,保障代表参加专业小组活动,更好发挥代表专业特长。突出思想政治引领,聚焦依法履职所需,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班,开展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学习培训,分专题组织代表履职培训,分领域进行代表专业小组培训,依托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深化线上培训,不断提升代表政治能力、思想觉悟和依法履职能力。推进市级国家机关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保障代表知情知政。
“两个联系”持续深化拓展。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通过调研座谈、实地走访等形式,常委会组成人员与273位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和沟通。完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联系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代表工作机制,组织430人次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邀请105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意见建议。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升“家站中心”建设水平,推动建成天开高教科创园等联络站,支持和组织代表回“家”进“站”,就近就地参加活动,听取反映人民群众意愿,把民意民智体现到相关议案建议和审议发言中,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推动代表自觉为人民履职、受人民监督。
议案建议办理更有实效。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优化代表议案建议全流程工作机制,围绕提出、交办、办理、督办和反馈各环节,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综合分析,注重成果运用,不断提升议案建议办理效果。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67件议案,交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42件议案转化为立法项目、监督事项。深化代表建议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代表工作委员会统筹督办,创新开展按项督办,有序推进两次答复两次评价。大会期间提出的639件建议、闭会期间提出的48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
五、坚持“四个机关”定位,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把“四个机关”作为自身建设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为年度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精心组织实施,深入查摆问题,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做到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常态化抓好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持续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确保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
多措并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问题,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改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合理安排议题,优化会议流程,不断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强化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常委会专题讲座,提高履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高质量开展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协助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推进数字人大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效能。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统筹选育管用,激发干部队
伍生机活力。持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开通上线市人大机关网上信访平台,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用心用情讲好民主法治故事。加强新闻宣传,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推进人大“刊网微”深度融合,深入宣传人大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把调查研究作为开展人大工作的法定职责和基本工作方法,发挥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会平台作用,加强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成果。认真落实外事任务,讲好人大制度优势,宣介天津发展成就,促进对外交流合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
同题共答凝聚整体工作合力。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代表视察、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等工作,服务保障我市的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注重与区人大常委会的沟通交流,深入基层人大工作联系点调研走访,完善协同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指导区人大常委会做好代表工作。举办基层人大工作人员培训班,提升我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信任、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立法征求意见不够精细,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监督工作的前期调研不够深入,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效能还需进一步提高。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切实加以改进。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6年是我市“十五五”开局起步之年,是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之年,是攻坚克难关键之年。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善作善成,聚焦大局所向、发展所需、改革所急、群众所愿,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奋力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我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以更高质量加强立法供给
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良法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数据条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修改畜牧条例、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聚焦保障高水平安全,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修改平安建设条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聚焦落实“四个以文”重要要求,制定文商旅融合发展促进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长城保护条例。聚焦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修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聚焦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修改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区级以下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持续加强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做好常态化法规清理工作。
二、以更高效能增强监督刚性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监督。围绕计划执行、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气象高质量发展、环境保护、推进托育服务、贯彻实施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法治政府建设、刑罚执行和法院未成年人审判、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等,听取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围绕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人才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实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继续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民营经济促进“一法一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围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法院执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企业、深化津台交流、殡葬服务管理等,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围绕中央巡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立足人大职能职责,开展相关监督工作。
三、以更高水平推动代表工作
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持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联系代表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代表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广度深度,提高代表发挥作用的普遍性、广泛性、均衡性。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提升代表“家站中心”建设运行水平。高质高效办好代表议案建议,推动更好转化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招硬招。加大代表学习培训力度,丰富代表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依法指导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四、以更高标准强化自身建设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人大党的建设质量。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作用。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培训,提升履职本领。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深化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讲好天津人大故事、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密切与各区人大常委会沟通协作,进一步强化协同联动、提升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奋楫扬帆启新程,凝心聚力谱新篇。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领导下,勇担使命、锐意进取,依法履职、笃行实干,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3、河北
来源:河北人大、河北日报
https://mp.weixin.qq.com/s/OapaOuN2EtNEfQxzZt4ouw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7日在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董仚生
各位代表:
受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省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大局,依法高效行使法定职权,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圆满完成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着力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始终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先后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2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6次,努力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定8项具体举措,精心组织干部培训、交流研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讲,推动全会精神入脑入心。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
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扛牢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一体推进学查改。聚焦学有质量,原原本本研读《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规定学习内容,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组织讲授专题党课,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引导;聚焦查有力度,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和基层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全部建立了查摆问题清单和集中整治台账,压实责任、动态更新;聚焦改有成效,在经常性整改整治的基础上,制定修订公务接待、调查研究、差旅费管理等制度24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认真落实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牢记政治机关第一属性,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对人大工作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大局谋划制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省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34次。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8人次。
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善治护航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一年来共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4部、通过9部,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37部、自治县单行条例1部,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68件,立法的针对性、精准度、实效性进一步提高。
纵深推进京津冀协同立法。为保障永定河流域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协同京津人大分别表决通过永定河保护条例,这是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立法成果。全面落实党中央赋予河北的功能定位,审议省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促进条例草案,为建设物流强省探索法治路径。着眼以法治固化改革成果、引领区域发展,稳步推进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相关立法前期工作。
精准发力经济领域立法。制定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就市场准入、平等竞争、要素保障等作出制度安排。制定省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条例,就竞赛形式、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为规范民用机场建设与管理,促进民用机场高质量发展,审议省民用机场条例草案。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审议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为推动建设种业强省,审议省种业条例草案。为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修订省湿地保护条例。
持续加强社会民生立法。制定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条例,重点就配套工程设施管理和保护、水量调度和供水管理等作出规范。修订省食品小作坊
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食品“三小”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修订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在增强预报预警精度、完善转移准备与安置措施、建立灾害联防机制等方面作出新规定。为加强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制定省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若干规定。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有效预防犯罪,审议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
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努力使制定的法规体现河北特色、解决实际问题、引领推动发展。常态化做好省本级法规清理工作,打包修改省本级法规5部、废止11部,切实维护法制统一。认真开展备案审查,建成备案审查专家库,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到应备尽备。扎实开展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新能源发展促进、省港口污染防治等条例立法后评估,用实践成效检验立法成果。
三、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扎实推动党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落地落实。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听取审议工作报告47个,开展执法检查5项,更好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入落实省委“新春第一会”精神,连续第8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先后调研检查11个市、26个县(市、区),实地调研93家企业,组织1662名五级企业界人大代表进行问卷调查测评,全面了解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问题转办和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及时将问题转交各市人大督办,有效推动了卡脖子问题解决。推广“高效办成一件事”、“双盲”评审改革等典型做法,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携手京津两地人大开展《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实施情况协同监督,共同推动重大国家战略走深走实。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太行山旅游带建设、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等情况报告,促进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决算、全省政府债务管理、全省及省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审计整改等情况报告,审查批准省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就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持续完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围绕“十五五”规划扎实开展前期调研,及时开展初步审查,为批准我省规划纲要做好准备。
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全省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供热用热管理等情况报告,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形态群体社会保障专题调研,推动国家相关改革和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听取审议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我省普通高中优
质特色发展。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助力中医药在健康河北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开展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推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继续采取省市县乡四级人大联动监督的方式,开展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监督检查,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省“两院”关于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持续推进全省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听取审议宗教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立法调研、侨务工作专题调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促进美丽河北建设。连续第10年听取审议年度生态环境状况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水土保持“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审议新污染物治理、贯彻实施森林“一法一办法”及《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工作情况报告,持续开展燕赵环保世纪行活动,助力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深入开展跟踪监督,先后审议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补偿法律制度等审议意见的报告,扎实做好人大监督“后半篇”文章。
四、着力发挥代表作用,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河北实践。始终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在搭平台、建机制、强保障上下功夫,引导代表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履职。
深化拓展“两个联系”。构建代表“梯形”联系网络,实现常委会委员联系本级基层代表全覆盖、全省五级代表上下联系全覆盖。充分发挥代表专业特长优势,全年邀请24名全国人大代表、71名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专业领域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履职活动297人次。在用好线下代表家站的基础上,指导各地建成网上代表家站4126个,五级代表中有12.6万人在线履职,开展代表活动4939次。扎实开展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专题调研,优化选民登记系统,全面夯实基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基础。
强化议案建议办理。完善会前代表提出建议沟通协调机制,持续深化代表建议全过程督办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线下走访抽查和线上“一网通办”,推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河北代表团提出议案29件、建议466件,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其中10件被全国人大列为重点督办建议。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所提795件建议均已按时办结,其中20件重点督办建议助力制定地方性法规1部,
促进出台相关政策规定7项,发展“河北净菜”等建议取得良好效果。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修订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细化代表调研、建议办理等12项工作流程,推动代表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举办3期省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培训530余人次。组织46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5期专题学习,协助驻冀全国人大代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集中视察,就“人工智能+”行动、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等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成果。优化代表履职服务平台,首次获评“2025年度中国服务创新型政务平台”。
督促指导各地开展直选代表述职评议活动,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内生动力。
五、着力提升履职效能,自身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始终坚守“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人大机关。
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常委会党组自觉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定期研究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持续加强机关党组、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和“支部领题”活动。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等主题,积极对接全国人大,开展“对上联建”活动。
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围绕地方立法创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主题,开展常委会专题讲座6次。进一步优化常委会会议安排,不断提高会议审议质量。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人大讲堂、专题读书班等活动,与全国人大联合举办处科级青年干部培训班,不断提升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在基层一线和重大任务中锻炼干部,有效激发人大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持续改进纪律作风。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抓住“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巡视问题整改,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经费,纸质文件数量大幅压缩。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坚持问题导向,选准“小切口”,主任会议成员带头深入基层一线领题调研,机关开展调查研究90余项,推动人大工作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解难题。
广泛开展交流宣传。积极争取全国人大指导支持,配合全国人大来我省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8次。加大与市县人大沟通联系,通过学习培训、委托调研、工作联动等方式,不断提升全省人大工作水平。多层次多渠道开展人大对外交往工作。充实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河北的探索与实践历程展馆部分展陈内容。推出一批有正能量、有特色、可学习借鉴的宣传作品,讲好新时代人大故事,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中共河北省委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履职尽责、辛勤付出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协同联动、各级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与短板,主要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创制性立法还需加大力度,人大监督的刚性和精准性有待增强,服务保障代表履职需要持续用力,自身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2026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省委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奋力开创全省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紧紧围绕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谋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确保党的全面领导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以更强担当依法高效履职,全力助推河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制定修订先进制造业、商贸物流重要基地、特色产业集群、工业产品质量、矿产资源管理、种业等地方性法规。常态化开展法规清理,深入开展备案审查、宣传解读,不断加强对设区的市和民族自治县立法工作指导,依法做好审查批准。聚焦加强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任务,不断加强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拓展深化专项监督、联动监督。
三、以更优标准加强服务保障,支持代表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代表法,精心组织开展代表履职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深化拓展“两个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和代表家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载体作用,有针对性地邀请代表参与立法、监督、调研活动。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努力做到让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开展。
四、以更严要求推进自身建设,在新的征程上展现人大新作为。锚定“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持续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健全人大工作运行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思路举措,全面提升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积极争取全国人大指导支持,强化与市县人大工作联系联动,形成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人大队伍建设,深化调查研究,狠抓末端落实,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质效。
各位代表,使命催人奋进,实干创造未来。新的一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下,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稳中求进推动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4、山西
来源:山西人大、山西日报
https://mp.weixin.qq.com/s/8TOmyeljfYe22NITI90Wig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2026年2月4日在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清宇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习近平总书记第五次亲临山西考察,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山西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省委带领全省人民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阔步前进。
一年来,省委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唐登杰就加强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多次作出批示。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为奋力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了力量。
2025年工作回顾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牢记政治机关第一属性,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法治文选》《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两个维护”的政治忠诚、政治自觉进一步强化。
紧跟省委重大部署推进工作。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部署,制定39项措施,逐项推进落实。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围绕我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和初步审查,以多种方式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为本次会议审查规划纲要草案做好准备。
严格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常委会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紧紧围绕省委工作安排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保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就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26次,报送工作动态9期。落实党中央及省委人事安排意图,及时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省长,召开常委会会议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7人次,补选全国人大代表1名,组织宪法宣誓9批。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全方位转型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省委批准的立法计划,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一年来,共审议法规30件,已通过27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38件。
加快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立法供给。作出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定,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修改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推动通信设施更好适应技术创新和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更好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聚人才、促创新、强产业作用。集中清理明显滞后的7件法规,为深化改革破除制度障碍。
强化适度多元发展法治支撑。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国家和我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法定化。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改农作物种子条例、林木种子条例,依法守护“三晋粮仓”。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依法保障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的落实。制定文物保护条例,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修订草案,全面提升我省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水平。
筑牢美丽山西建设法治屏障。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修改节约用水条例,推动建设节水型社会。
完善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立法。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城市更新条例草案、供热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物业管理条例,针对业主关心的车位租赁、维修资金使用、公共收益管理等问题作出规范。修改消防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公共图书馆条例,推进书香山西建设。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完善就业平等、生育支持等规定。制定学校安全条例,建立健全多部门
协同治理机制。制定征兵工作条例,修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条例,更好服务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根据相关法律,作出关于确定全省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三、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一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报告19个,开展执法检查5项、执法调研3项、专题调研8项,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8件。
助力扛牢重大使命任务。聚力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听取审议新质生产力发展情况报告,检查旅游法及我省旅游条例、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检查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民营经济促进“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情况。聚力深化能源革命,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聚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检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实施情况,连续四年检查汾河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对固废污染防治、湿地保护、城乡垃圾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就发挥山西优势推动晋港晋澳深入交流合作情况开展调研。
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常态化分析研判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查批准省本级决算,两次作出关于预算调整的决议。深化预算监督改革,建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听取审议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调研农信系统风险防范与处置情况。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常态长效整治的意见建议。同步听取审议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调研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情况,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调研禁毒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情况报告、农业灌溉和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推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听取审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报告,促进优化资源配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听取审议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管理,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连续三年检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连续
两年围绕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开展课题研究,持续推动政策法规落实。
四、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更好服务代表依法履职
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持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代表按照就近就地原则,通过多种方式定期开展联系人民群众活动。着力推动代表联络站建强用好做实,深入开展“代表进站入点听民情解民忧”主题活动,健全联络站收到群众反映问题分级分类处理机制、联络站与驻站代表双向联系机制。召开推进会议,部署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唐登杰批示精神。各级人大代表全年进站8.9万人次,接待群众10.6万人次,收集意见建议3.5万条,转办问题1.8万个,反馈办理情况2.4万次。全省1390个代表联络站、3737个代表联络点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意识。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和履职能力提升,举办3期代表培训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89人次,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5次。组织1225人次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财政经济工作监督,组织462人次围绕31项内容开展专题调研。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同代表的联系,177人次参加相关活动。深入开展“三晋人大代表采风行”,集中采访宣传50人次。统筹组织代表履职活动,定期提供履职所需的信息资料,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履职补贴、健康体检等保障措施全部落实。根据代表法要求,首次组织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了履职情况。
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效。持续完善提出交办、审议办理、沟通反馈机制。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6件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其中5个立法项目已经通过,2个已经初审,6个已列入立法规划或计划,其他作为工作重要参考。代表提出的945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其中55件建议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督办、副省长领办,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服务山西代表团提出9件议案、265件建议,其中7件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
五、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
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修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优化会议时间、程序和内容,常委会会议审议更加充分。落
实为基层减负要求,统筹规范基层调研、外出考察、公务接待等工作,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更加务实。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修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落实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等制度。依法研究处理公民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6件。发挥2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认真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657件次,其中代表转交的51件次,推动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做好宣传研究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支持媒体做好人大工作新闻报道,加强人民代表报、山西人大网、山西人大杂志等舆论阵地建设。常态化召开法规新闻发布会,开展青少年走进人大机关活动,不断丰富宣传方式。发挥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会作用,加强对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阐释。开展同外国地方议会交流,宣介新时代山西发展成就。
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机关党组、分党组的领导,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坚持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按照省委安排,继续做好乡村振兴帮扶、安全生产督导、联系民营企业等工作。
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来晋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密切与市县人大联系,举办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履职培训班,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联席会,定期向市级人大常委会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2026年主要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常委会的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依法履职、担当尽责,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应有贡献。
一、以提高质量为关键推进立法工作。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数据条例、供销合作社条例,修改开发区条例、公路条例、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
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修改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围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制定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修改职业教育法实施办法。围绕守牢安全稳定底线,制定食品安全条例、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动物防疫条例。山西长城资源丰富,常委会将通过立法保护传承好祖先留下的这份珍贵财富。
二、以增强实效为目标做好监督工作。聚焦转型发展重点工作,听取审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有机旱作农业发展、国际友城工作等报告。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听取审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人民陪审员工作等报告,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听取审议“十五五”规划纲要美丽山西建设目标实施情况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听取审议“八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报告。继续检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旅游发展、文物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三、以“两个联系”为抓手加强代表工作。坚持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列席代表座谈会等机制,深化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支持“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依法统筹组织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依地域领域组织代表小组活动。继续在推动代表联络站建强用好做实上下功夫,深化“代表进站入点听民情解民忧”活动,完善收到群众反映问题处理机制,召开工作交流会,总结经验、推广做法。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推动承办单位建立代表建议答复跟踪落实机制,强化全过程同代表沟通联系。代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即收即办、逐件答复。办好代表履职学习班。加强代表履职宣传。支持保障在晋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按照代表法要求,为代表优先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
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扛牢压实主体责任。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人大机关建设,提高服务保障工作水平。统筹做好对外交往、新闻宣传、理论研究、人大信访等工作。加强与市县人大联系协同。认真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感恩奋
进,顽强拼搏、真抓实干,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发有为深化全方位转型,为奋力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5、内蒙古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https://inews.nmgnews.com.cn/system/2026/02/13/030309624.shtml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2月6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韶春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是“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一年来,
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1571”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力量。
一、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把党的领导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从政治上把握大局、分析问题、推进工作。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大学习,开展组成人员政治培训,始终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把贯彻落实主线要求作为首要考虑,做到与人大工作紧密结合、深度融合。坚持把铸牢中华
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前置审核条件、备案审查的重要内容,确保立法工作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定为每年必须开展的监督工作,听取审议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呼包鄂乌区域协同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人大代表、组成人员、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水平。
认真执行党领导人大工作制度。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都自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都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并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加开人代会选举产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任免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9人,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
二、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年制定地方性法规12件,
修改、废止25件,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2件。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立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制定防沙治沙条例,把总书记关于防沙治沙和“三北”工程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写入法规,为科学治沙提供法治支撑。修改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对实施森林法办法进行审议,加强对草原、森林和湿地的保护,推动美丽内蒙古建设。制定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修改节约用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从严管好用好水资源。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为防噪、降噪、治噪提供法治保障。
聚焦高质量发展开展立法。制定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修改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改农作物种子条例,保障粮食安全、种源安全。制定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供销合作社条例,推动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修改边境管理条例,保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
聚焦群众期盼开展立法。出台省级层面首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法规制度破解欠薪治理痛点,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以“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回应改革之需、顺应人民意愿,制定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地方病防治条例、乌兰牧骑条例等法规。修改完善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规,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修
改加强司法监督、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2个决定,促进司法工作提质增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提高立法质效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年度
立法计划和3件重点立法项目都及时提请自治区党委研究,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选题、法规起草、问题协调、审议把关等各方面的主导作用,以良法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开门立法,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立法评估,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线上线下公开征求意见建议5030条,确保法规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指导,严格审查每件报批的地方性法规,不断提升全区立法工作整体水平。对68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完成涉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三、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全年组织执法检查5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9项,开展专题询问、分组询问、满意度测评18次。
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开展监督。把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为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在对防沙治沙工作开展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听取审议打好“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的报告,要求加强后期管护、深挖用水节水潜力,持续巩固防沙治沙成果。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加强对节约用水、全区新增耕地规范管理利用、林下经济发展等工作的监督。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持续推动污染防治、固废治理、低碳转型等工作,依法筑牢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
围绕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展监督。开展社会信用条例执法检查,对重大项目建设、区域合作深化、助企工作、优化旅游环境等开展监督,推动解决好发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因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听取审议科技创新、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等情况的报告,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审查批准预决算,对基层“三保”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开展监督,切实管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织牢政府债务的“安全网”。通过“听取审议报告+满意度测评”的方式,跟踪监督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报告,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就满洲里市“十五五”时期高水平开放开展专题调研并提出工作建议。就加快推动新能源无人驾驶重卡汽车互联互通开展专题调研,指导鄂尔多斯市先行先试出台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助力新兴产业高质量
发展。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推动法治内蒙古建设走深走实。
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监督。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动解决好代表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自治区党委作出“十大民生工程”的部署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今年1月跟进作出决定,明确了有关方面的责任和任务,通过“小切口”、常态化实施“十大民生工程”,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听取审议“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跟进听取定点零售药店和基层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工作报告,对整改情况多次进行抽查核实,让人民群众用药更安全、购药更方便。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立法的基础上,跟进听取治理欠薪问题专项工作报告,以立法监督“组合拳”推动解决欠薪“顽疾”。对促进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卫生建设等民生事项开展监督。听取审议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惩治“蝇贪蚁腐”。
围绕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改进监督方式。推动监督工作守正创新,制定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的办法,紧盯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22项改进措施,全国人大对这一经验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加大询问力度,围绕就业、助企、节水等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围绕政府债务管理、毁林毁草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分组询问12次,直面问题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对地下水保护和管理、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城镇供热等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做到问题不整改、监督不停止。
四、充分发挥人大在联系人民群众中的带头作用,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全面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有序执行职务、参加活动,紧紧依靠代表做好各项工作。
深化落实“两个联系”机制。认真落实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常态化联系281名基层人大代表,邀请91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建立与代表常态化座谈交流、听取意见机制,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及时督促有关方面认真办理。发挥代表专业特长,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组织代表197人次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创新代表工作机制,不断发挥人大代表在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信息化建设赋能代表工作,推出“码上找代表”平台,让群众联系代表更加便捷高效。
充分激发代表履职活力。组织人大代表围绕编制“十五五”规划、发展新能源产业、壮大民营经济开展专题调研,让自治区重大决策都能听到代表和群众的声音、汇聚代表和群众的智慧力量。有序开展代表回选举单位述职和代表小组活
动工作,组织140名自治区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开展代表小组活动253人次。扎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年内实施民生项目3350个,将人民群众的“愿望清单”转化为可感可及的“幸福清单”。
强化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加强代表的政治引领和履职能力建设,针对代表履职所需,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全年培训代表360人次。扎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形成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专工委专项督办、代表工委全程跟进的工作机制,对各承办单位量化打分,推动纸上建议转化为发展成果。680件议案、建议全部办理完成并答复代表,代表满意率持续提升。修改实施代表法办法,进一步推动代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五、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牢牢把握“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全面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人大机关。
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委会党组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定期研究安排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真碰硬整改整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心入脑、成风化俗。深刻吸取魏栓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反面典型案例教训,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制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从严抓好机关党组、分党组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对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巡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问题整改。
努力提升工作质效。严格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完善人大常委会机关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实施办法,规范调研考察、横向交流工作,去年赴区内区外调研考察同比大幅减少。进一步规范机关运转、工作运行,持续改进文风会风,不断提高工作质效。承担的年度改革任务全部完成,1项改革任务入选全区改革优秀案例。2项特色工作和1名个人获评全区2025年度法治事件和法治人物。
持续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大讲学习、深入调研、真抓实干、清正廉洁”的要求,以“创建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机关建设整体水平。坚持每月一主题,机关领导干部上讲台,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性培训。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深入宣传报道常委会重点工作、基层人大创新工作、代表履职故事,充分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内蒙古的生动实践。2件作品荣获全国人大新闻奖。
加强上下协同联动。牢固树立人大工作一盘棋思想,主动向全国人大请示报告工作,积极争取全国人大的帮助和支持。深化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联系,
增进工作协同配合。加强对盟市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工作联动、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常委会取得的工作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担当作为、扎实工作的结果,是自治区“一府一委两院”、各级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立法满足改革发展需求还有差距,立法质量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有待增强,推动问题解决不够有力有效;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的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代表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持续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今年的主要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的主线,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努力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力量。
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优先保障“十五五”规划贯彻实施和改革发展稳定急需的立法,全年安排审议法规24件,开展立法调研12件。制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草原保护和管理条例、开发区建设管理条例,就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条例、电力条例等开展立法调研。修改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对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开展立法调研,进一步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规制度。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对持续增加科技投入设专章作出规定。制定修改接诉即办工作条例、街道办事处条例、法律援助条例、学校安全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开展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动态调整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联系点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让立法更好倾听人民心声、体现人民意愿。紧跟国家立法修法进程,及时梳理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常态化开展法规清理工作。
高效能开展监督工作。加强对重大工作、重点领域、民生期盼事项的监督,结合推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全年安排监督工作48项。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就“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6部促进条例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做到党中央有部署、自治区党委有要求、人大见行动。围绕提升高质量发展能级,听取审议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等情况报告。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拟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节约用水等工作开展监督。在作出推动实施“十大民生工程”决定的基础上,安排听取审议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就稳岗扩容提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优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医药产业发展开展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强化计划和预决算审查,不断提升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的监督效果。
高水平做好代表工作。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等开展代表培训。就科技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等开展代表调研视察。促进自治区人大代表与发达地区人大代表进行产业联系协作,更好发挥代表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继续创新代表工作机制,推动家站一体建设,引导代表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地方实践。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多措并举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努力从解决“一件事”向办好“一类事”转变。依法有序指导市县乡三级人大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高标准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深刻吸取孙绍骋、王莉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教训,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更高标准、更严举措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和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加强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建设,深化全区各级人大之间的联系协同,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自治区党
委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奋发进取,在新征程上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自治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力量!
6、辽宁
来源:辽宁省人大网、辽宁日报
https://mp.weixin.qq.com/s/ejl2JvumQNxK-mMjnlJXqg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9日在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向群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有力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大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职能优势,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一年来,共制定、修改省本级地方性法规18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民族自治县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和决定53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7项,开展执法检查6项、专题调研18项、专题询问3项;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29人次,高质量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辽宁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牢记政治机关属性,践行讲政治要求,以实际行动和履职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一)强化引领,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组成员深入一线开展宣讲,结合人大实际,采取务实举措,推动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地。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等最新成果,组织开展集体学习50余次。健全常委会党组理论
学习中心组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学习、人大代表履职学习、机关干部日常学习联动机制,切实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二)把牢方向,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上率下一体推进学查改,动真碰硬抓实集中整治,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大事项等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年度立法计划及3部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确保党中央及省委人事安排意图通过法定程序顺利实现。自觉接受中央巡视监督,配合省委做好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加强对机关党组、专委会分党组的领导,健全落实会议制度、工作程序、运行机制,保证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三)对标对表,自觉强化法治建设使命担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结合人大职能定位和自身优势,高标准谋划实施履职重点任务,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聚焦服务中心大局,落实省委全会精神,制定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一个要点、三个计划”,出台保障和促进辽宁全面振兴实施意见,细化12个方面、64项重点任务,把人大依法履职的具体行动转化为推动振兴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护航振兴发展大局,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牢牢把握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遵循立法规律,发挥主导作用,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把立法决策同改革发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强化振兴发展急需的法治供给,不断增强立法服务全局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一)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以法治方式守牢安全底线。
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落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以高水平法治保障乡村振兴。制定职业教育条例,完善职普融通、产教融合职业教育体系,精准对接重点产业集群实际需求,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赋能产业振兴。修改科学技术协会条例,更好服务科技工作者,助力创新驱动发展。修改湿地保护、河道管理条例,推进辽宁特色湿地资源保护、强化河道生态修复,持续巩固生态安全。审议边境沿海地区边防管理条例,推动强边固防、兴边富民,筑牢国家安全辽宁屏障。
(二)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凝聚全面振兴精神力量。修改牛河梁遗址保护条例,规范引领红山文化遗址考古挖掘、保护和申遗工作,促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走向深入,提升红山文化国际影响力。修改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旗帜
鲜明为见义勇为人员撑腰鼓劲,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树立崇德向善义利观,凝聚守望相助正能量。
(三)夯实社会治理基础,积极回应民生关切。修改食品安全条例,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织密“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管理网络,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修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压紧压实燃气经营者、用户安全责任,加强智慧监管,提高城镇燃气安全水平。制定反家庭暴力条例,严格规范预防、处置、救助全过程关键环节,明确首接责任制,切实维护家庭弱势成员合法权益。制定禁毒条例,厉行禁毒方针,严格毒品管制、优化戒毒管理、强化禁毒保障,打好禁毒人民战争.
(四)健全完善运行机制,提升人大履职质效。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修改实施监督法办法,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有效衔接上位法,细化监督程序、完善监督内容、丰富监督方式,着力提高监督效能。修改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制定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条例,明确性质定位、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提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增强基层人大工作力量,有力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五)强化立法统筹,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系统梳理与新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不相适应的具体规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5件,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扎实开展省本级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涉及行政复议规定和明显滞后的地方性法规清理,修改地方性法规5件、废止7件,着力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拓展备案审查制度体系,严格审查标准,防止“带病过关”。
三、聚焦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强化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努力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围绕做强做优实体经济,推动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连续三年开展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专题调研,采取省市人大联动、边督边改等方式,推进强化要素保障、补齐短板弱项,筑牢经济发展“压舱石”。听取审议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规定”执法检查报告及专题询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打通“技术创新—中试转化—产业应用”工作链条。立足产业优势、蓄势发展动能,助力航空、船舶与海工装备、轨道交通、工程机械与高端重型装备等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开展首发经济、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区、民族地区产业、菱镁产业等专题调研,推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
力。听取审议优化本科高校布局、构建优势特色学科体系专项报告,促进提高产教融合适配度,加快构建与辽宁振兴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相适应高等教育格局。
(二)推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激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听取审议数字政府建设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加强总体设计、打破数据壁垒、深化资源整合,以数字化思维创新治理理念和方式。开展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落实情况专题调研,促进破解深层次结构矛盾,更好履行国企担当。检查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推动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程序更加规范,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强化。专题调研海事审判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助推海洋强省建设。听取审议“引客入辽”工作情况,推进丰富产品业态,规划跨区域精品路线,打造更多“辽字号”精品力作。专题调研提高东北亚区域贸易水平情况,推进贸易、投资、通道、平台建设,打造对接东北亚、沟通欧亚大陆桥的重要海陆门户。
(三)聚力打造农业现代化大产业,推动建设农业强省。听取审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专项报告,推动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健全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利用机制,持续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切实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省市联动调研全省沙化耕地治理及综合利用情况,总结推广光伏治沙等典型模式,推动沙化耕地综合治理迈上新台阶。听取审议渔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进强化“依港管船”“木改钢”工作,提升渔船本质安全水平,提高渔业综合执法能力,高水平建设现代化“蓝色粮仓”。
(四)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建设美丽辽宁。集省人大常委会全委之力,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报告,实地查看和暗访抽查项目100余个,发现并推动7大类43个问题整改落实,依法助推全省生态环境治理、绿色低碳转型。开展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情况专题调研,推进全过程加强城乡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检查森林“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聚焦森林资源保护、林下经济发展开展监督,促进森林资源合理利用,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五)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开展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经济运行调研,发现并推动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完成和“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专题调研,总结评估“十四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综合研判机遇和挑战,研究提出“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意见建议。强化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持续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大力推动财政加强管理,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监督“回头看”机制,做实做细人大预算监督“后半篇文章”。全面落实政府债务管理情
况报告制度。强化国资管理“综合+专项”报告方式,稳步推进国资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听取审议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报告,推动整治工作向更多民生保障领域延伸,让人民群众在惩治“蝇贪蚁腐”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专题调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促进矛盾化解。听取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通过连续三年跟踪监督,构建全链条监督闭环,有力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专题调研托育服务工作,推动3周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有效增加托育服务供给、优化支持政策,切实降低家庭养育成本。专题调研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出台系列就业政策措施,实现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良性循环。听取审议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专项报告,推动提高医保监管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和长期护理保障体系。检查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聚焦产业发展、传承创新、人才培养等重点问题,为法律法规实施“把脉开方”。检查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开展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专题调研,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关口前移。开展物业管理工作专题调研,促进解决服务履约不到位、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电梯消防设施老化缺失等问题,以物业服务“小切口”推动城市治理“大纵深”。
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辽宁实践
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深入贯彻实施代表法,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使各级人大代表成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一)提升“两个能力”,扎实开展代表履职活动。着力提升代表政治能力和依法履职能力,强化履职培训,围绕贯彻实施代表法、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等主题举办4期730余人次参加的专题学习班,实现学习培训需求、对象、内容、形式“四个精准”。精心组织代表开展视察、专题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视察报告和意见建议,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级“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参考。深入开展“三为一做”实践活动,引导和激励全省7.3万余名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振兴发展实践,履职尽责、建功立业。探索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履职热情,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引导和推动代表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代言。
(二)密切“两个联系”,不断厚植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常态化开展国家机关联系代表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530余人次,实现对基层人大代表
联系全覆盖。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广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论证、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800余人次。统筹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人大代表。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指导省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90余次,组织代表近1100人次深度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经济运行观察点作用,征求梳理近百条建议纳入省政府稳增长政策。专题调研代表家站建设、运行、管理情况,推动代表家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融合建设、综合使用。同步建设网上家站,深化拓宽民意表达渠道。
(三)推进“两个高质量”,切实提升议案建议工作质效。注重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落实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协助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6件、建议267件,协助省人大代表提出议案16件、建议606件。统筹推进议案建议办理高质量,听取有关部门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决定实施情况、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加强督办工作,把代表“金点子”转化为振兴发展“实举措”、人民群众“幸福感”。
五、持续夯实基础,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履职要求和客观规律,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双向促进,持续营造清清爽爽的工作环境、简简单单的工作关系、严肃活泼的工作局面。
(一)突出党建引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建责任制度和工作链条,年初集中布置党的建设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年终全面听取机关党组、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党建工作汇报,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持之以恒转作风、树新风,深入总结运用“一地多题”、统筹调研等经验做法,制定改进调查研究和精简会议文件等具体措施,切实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落到实处,确保严的基调贯穿工作始终。坚持习惯过紧日子,完善内控机制,严肃财经纪律,严控经费支出,打造节约型机关。
(二)聚焦数字赋能,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数字化实践高地。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高标准建成数字人大综合平台,全面覆盖立法、监督、代表履职及机关办公等核心业务,健全管理和运行制度,实现纵向贯通省市县乡四级人大,横向联通“一府一委两院”。目前已开通各级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等账号7.8万余个,汇聚业务数据4700多万条,构建起全省人大履职数字化“一张网”,通过数字赋能打破时空限制,使代表履职更便捷、民意表达更畅通、人大工作更高效。
(三)强化能力提升,着力增强人大履职效能。制定提高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质量办法,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积极性、主动性。将加强干部
教育培训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作,举办多期专题培训班,促进机关干部精准把握全省发展大局,更好站位全局谋一域。精心举办“知信行”讲堂,深耕机关理论与实践研究小组、高校研究生实习基地、文字综合研修班等“试验田”,打造高质量学习实践平台。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能力和实干业绩。强化理论研究与新闻宣传,成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深化人大制度理论与实践宣传阐释。树牢系统观念,强化同向发力,深入探索省市人大联动长效机制,实现重点监督项目共同推进、突出问题共同解决、代表作用协同发挥。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我省对外开放,巩固、深化、拓展与有关国家地方议会的友好交往和务实合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取得的工作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省委有力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职、扎实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省直各部门、各市人大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省人民、社会各界充分信任、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衔接改革的速度和精准度有待提升,法治的推进和保障作用还需要更好发挥;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尚有不足,在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还要下更大功夫;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能力尚需进一步增强,发挥代表作用的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适应辽宁全面振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还有差距;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采取务实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有力领导下,聚焦夯实基础、全面发力,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突出目标引领、强化工作落实,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为辽宁全面振兴贡献人大力量。按照上述总体要求,我们将把好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发挥制度优势,突出工作重点,服务振兴大局。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
原则,旗帜鲜明讲政治,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紧扣省委“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工作要求,举省人大常委会全委之力开展营商环境法规执法检查,修订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省人大代表深入县区专题视察,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同题共答,省市县三级人大同向发力,为全省营商环境在短期内明显好转、根本好转作出人大贡献。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围绕就业促进、城市更新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修改我省实施代表法办法,制定养老服务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全力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牢牢把握守正创新这一重要原则,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化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发挥职能作用、提升工作质效。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创新开展“一府两院”加强改进执法、司法工作专题询问,组织对常委会任命的法官、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良法善治,以更大力度强化法治保障。强化振兴发展法治供给,全年拟安排立法项目39件。继续审议边境沿海地区边防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条例等法规,初次审议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预备审议辽宁材料实验室创新发展促进条例、矿产资源条例等法规,重点调研大数据发展、低空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立法项目,突出急用先行、务实管用,着眼小切口、可操作,打造更多具有辽宁辨识度、有影响力的立法成果。
——坚持精准监督,以更实举措推动振兴发展。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振兴重点任务开展监督,全年拟安排监督项目39项。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入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生物医药等专题调研。助力扩大内需,推动赛事经济、银发经济发展。围绕全面提升渔业本质安全水平,专题调研渔港建设、渔船更新等情况。着眼建设农业强省,对乡村振兴、农业机械化等开展监督。聚焦民生关切,跟踪监督中小学幼儿园布局、水源地保护区管理等情况,切实做到发展所需、改革所向、群众所盼、监督所至。
——坚持民呼我应,以更优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建好用好代表家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履职平台,统筹安排“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相关活动。加强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履职监督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深入开展“三为一做”实践活动,鼓励和引导人大代表积极投身辽宁全面振兴生动实践。
——坚持强基固本,以更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人大干部队伍。扎实做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树
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深耕细作机关能力提升“试验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广使用数字人大,强化政务数据共享,丰富应用场景,推动数字赋能向基层人大延伸。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讲好人大故事、传递辽宁声音,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
各位代表,同志们,勇于争先正当时,砥砺奋进谱新篇。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有力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闻令而动、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推动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7、吉林
来源:吉林人大
https://mp.weixin.qq.com/s/H-w3e4h6fG-52mRtWjrpeA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7日在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广滨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5年是吉林全面振兴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吉林,在重要节点、关键之年赋予我们“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展现更大作为”使命任务,激励指引全省上下奋力推动“十四五”圆满收官,中国式现代化吉林实践迈出坚实步伐。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再学习、再对标、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吉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聚焦中心工作、履行法定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建好“四个机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落实。
聚焦振兴发展重大战略依法行使决定权。常委会对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依法作出关于加快推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的决定,紧扣“现代化”和“都市圈”两个关键点,围绕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提出“突破行政区共建产业功能区”等一系列关键性、突破性、创新性举措,助力打造新时代吉林高质量发展动力源和东北全面振兴增长极。作出关于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并开展专题询问,将“先考古、后出让”、制定专项保护发展规划等制度固化下来,为我省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传承筑牢法治屏障。作出关于严格实
施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的决定,强化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以法治方式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围绕审查批准我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带队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开展献计献策活动,形成21份调研报告,征集意见建议1649条,978条纳入省委规划建议和纲要框架。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立足自身职能,扎实推进省委部署的民主法治领域10项改革任务,形成130项具体举措。立足省委改革总体布局统筹立改废释,推进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修订《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数字赋能、容错纠错、助企纾困、政府信用建设等改革举措上升为法规制度,推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按照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改革部署,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调整乡镇(街道)承担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对15部滞后改革和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规开展集中清理,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
围绕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加强备案审查。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省委高度重视并予以转发。建立省级层面全覆盖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对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情况开展督查和“回头看”。对省“一府一委两院”和市州人大、政府报送的2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开展专项审查,推动纠正规范性文件12件,有力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权威。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进一步优化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依法任免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12人次,决定任免省政府副省长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34人次,任免省监察委员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人员204人次,接受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辞职10人次,确保党组织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实现,为地方国家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提供组织保障。
二、立足吉林全面振兴所需,以高质量立法筑牢高质量发展法治根基
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全年制定修改法规31部,批准69部,高质量完成《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5部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的重点立法,切实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强化经济领域法治支撑。修订《吉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依法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修订《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将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纳入法规,明确人参食品和保健食品可以注明人参生长年份、林下山参纳入全省医保支付范围,持续擦亮“吉林长白山人参”金字招牌,为打造千
亿级支柱产业注入法治动能。修订《吉林省肉牛种业管理条例》《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强文化领域法治供给。制定全国首部省级层面博物馆条例,在强化公益属性、健全工作机制、科学规划布局等方面作出规定,推动吉林文博事业高质量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出台《吉林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古树分级保护、名木一级保护,推动构建权责清晰的管理架构,制定科学精准的保护策略,以法之名守护全省超过7.3万株登记在册的“绿色国宝”“有生命的文物”。
完善民生福祉法治保障。坚持立法为民、法惠民生。制定《吉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审议《吉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强化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推动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制定《吉林省养老服务条例》,在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格局、规范养老服务行为等方面作出规定,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制定《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统筹强化水污染治理、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修复“三水共治”,以立法守护“母亲河”。
夯实发展和安全法治基础。修订《吉林省边境管理条例》,增设加强边境乡村“空心化”治理、推进G331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建设、强化边民生育养育保障等相关规定,守护边境安全、赋能边疆发展。修订《吉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修订《吉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提升农业生产和城市运行的韧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全面履行在法规立项、协调、起草、审议等环节的主导职责,在省委领导下与有关方面形成立法工作合力。抓住提高立法质量关键,修改《吉林省地方立法条例》,进一步规范立法活动。坚持开门立法,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反馈的意见逐条分析研究,确保基层声音有效融入法规修改。召开新闻发布会、立法听证会,加强立法解读引导,及时回应立法热点问题,使立法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律、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
三、紧扣发展大局和民生关切,以高效能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全年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8项,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17次,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推动解决重大问题、改进重点工作。
聚焦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开展监督。围绕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推进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计划执行、金融工作、落实“两重”“两新”政策促进扩大内需工作报告,组织开展新能源、
光电信息、人工智能、生物制造、低空经济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教育科技人才产业一体化发展等系列调研,组织人大智库专家开展专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转相关部门办理。听取审议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报告,依法加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
聚焦乡村全面振兴和美丽吉林建设开展监督。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听取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及农产品精深加工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城乡融合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兴边富民等专题调研,推动“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延链强链,促进吉林大米、肉牛、梅花鹿、食用菌等“吉字号”特色品牌做精做强。开展土地盐碱化及治理情况调研,对大长白山、查干湖生态保护利用工作开展视察,对黑土地保护治理工作开展连续监督、跟踪监督,依法守护吉林绿水青山。
聚焦加强预决算审查和国资、债务管理开展监督。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推动承办部门认真办理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资金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建议》,整合专项资金650亿元,促进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由“五年周期性监督”向“年度连续性监督”拓展。强化审计整改监督,突出产业园区专项债资金和中小学教育资金两大重点,深化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合力推动整改落实。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报告制度,对一般债、专项债和隐性债开展全口径监督,审查批准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05亿元,跟踪监督政府化债方案落实,依法助力我省有效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积极回应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促进就业工作报告,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听取审议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工作报告,推动完善政策措施、培育服务机构、健全运营机制、强化供给保障。听取省监委关于全省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报告,让人大代表、基层群众真切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调研,推动“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落细。听取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报告,推动司法机关守好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
强化执法检查推动法规有效贯彻实施。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围绕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主题,全覆盖开展《吉林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执法检查,对照法规条款查找职责履行、责任落实、执行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健全统筹规划和督办督查机制、形成省级红色资源名录、深化“红色文化+”融合发展等意见,省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推动落实。围绕更好解决群众烦心事,联动开展《吉林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将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视察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各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3500余件,组织公检法司等24家成员单位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依法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四、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高水平代表工作汇聚高质量发展合力
常委会紧紧依靠代表,密切联系代表,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成果,为吉林高质量发展赋能聚力。
以“两个联系”为抓手打牢常委会履职民意基础。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常态化直接联系代表480余人次,邀请120人次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围绕冰雪经济、氢能应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开展集中视察,委托各选举单位组织省人大代表围绕民营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开展视察、调研22次,开展代表小组活动50余次,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成果。发挥代表家站点联系服务群众的平台载体作用,健全民情民意收集处理工作机制,代表履职更接地气、更聚民智、更贴民心。
充分发挥代表议案建议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作用。统筹推动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服务吉林代表团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议案11件,建议192件,取得积极办理成效。关于江河砂基砂堤治理、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支持边境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5件建议被全国人大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省人大积极推动落实。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共提出9件议案、311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3件议案涉及的立法实现当年立项、当年出台,一批关于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养老医疗等建议对于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代表依法有效履职提供服务保障。着眼代表政治能力、履职能力建设,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新修改的代表法为主题举办2期履职培训。组织241人次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会议和活动,保证代表知情知政。加强对各地人大代表工作的指导,我省多地人大代表工作创新做法在全国交流推广。编发《人大代表之声》59期,多次得到省领导签批转办。
讲好人大民主故事、代表履职故事,编印《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案例选编》和《人大代表履职实践》,通过“报刊网微”宣传各级人大代表178人次,我省代表履职故事入选《人民当家作主》一书,以联合国六种工作语言出版。
省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支持人大代表围绕振兴发展建言献策。“一府一委两院”密切联系代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一年来,我省各级人大代表始终牢记全省人民的嘱托和期望,忠实代表人民利益与意志,认真倾听群众心声,广泛汇集社情民意,把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落在实处,在新时代吉林振
兴发展中走在前、作表率,充分彰显了服务中心大局的责任担当,书写了履职为民的崭新篇章。
五、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以高标准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体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激发履职热情,不断提高履职质效。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召开24次党组会、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学思践悟中筑牢思想根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深学、真查、实改,高质量举办读书班,全覆盖进行警示教育,全方位开展作风体检,重实效推动问题整改。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等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定期议党、专题议党,推动各级党组织压实党建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着力加强常委会建设。集中修改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公民旁听办法等6部法规,对常委会及机关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和清理,以制度建设提高履职效能。深入实施《关于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意见》,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档案,实行重点发言和重要法规草案审读制,审议意见的数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注重在拟订和审议议案、组织实施监督项目、督办代表建议等方面,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优势和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协调保障作用,切实提高常委会履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着力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三查(察)”活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精简会议文件,切实为基层减负。鲜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和工作导向,构建“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多渠道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机关40岁以下年轻干部相比届初提高11个百分点。加强“书香人大”建设,举办“人大学习讲堂”8期,成立6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办“机关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课”,扎实开展人大机关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抓落实在人大机关蔚然成风。
一年来,常委会还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吉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各方面工作得到有力指导。主动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高标准完成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代表团、第七次发展中国家议员研讨班成员来吉访问相关工作。
各位代表,“十四五”时期吉林全面振兴走过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与时代同步、与发
展同向、与人民同心,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鲜明主题,始终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这一动力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功效更加彰显。我们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隆重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连续两年在全国人大召开的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全国人大《内部工作情况交流》转发我省经验做法;聚焦振兴发展法治所需,加强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和实施,具有吉林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在各级人大设立代表工作机构,我省首家“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珲春挂牌,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覆盖97%以上的乡镇和街道,5.4万名各级人大代表通过多种方式进家入站履职尽责;牵头制定《关于促进东北三省一区旅游业协同发展的决定》,这是东北地区首部协同立法,为深化东北旅游产业协作、大力发展冰雪经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全体代表和机关同志们担当作为、扎实工作、共同奋斗的结果,是省政府、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全省各级人大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服务改革发展的前瞻性、系统性需要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密切与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新一年的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法治需求为牵引,立改革发展急需之法、人民群众期盼之法、精准务实管用之法。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发展规划条例、城市更新条例、梅花鹿产业发展条例,做好乡
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援助、消费者权益保护、妇女权益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湿地保护、森林管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等方面立法修法,推进专项领域“小快灵”“小切口”立法,更好彰显吉林立法特色。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进一步丰富立法形式和意见征集方法,增强立法时效性、系统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是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强化重大事项决定监督,推动“十五五”规划、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国土空间规划、法治宣传教育等决议决定有效实施。强化重点工作监督,听取审议扩大内需、金融工作、农产品加工、绿色氢基能源产业发展、冰雪旅游、低空经济、生态环境保护、边境村特色产业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强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对黑土地保护法、科技进步法、森林法、中医药法和地方性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强化民生实事监督,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专题调研,对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修订吉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构建全链条、闭环式监督模式,用好专题询问这一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促进监督成果运用。
三是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修改吉林省实施代表法办法,保证代表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深化拓展“两个联系”机制,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委会工作的参与,常态化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支持代表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建议,更好发挥代表家站的功能作用。加强代表培训和履职交流,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让更多议案建议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的政策举措。
四是着力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之以恒改进会风文风,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笃信、务实、担当、自律。坚持依法履职和队伍建设一体推进,不断提升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做好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加强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积极拓展人大对外交流交往深度广度,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本次大会将审查批准我省“十五五”规划纲要,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守正创新,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吉林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8、黑龙江
来源:黑龙江人大、黑龙江日报
https://mp.weixin.qq.com/s/YmDnqWLX5GX45pydJpmUkQ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2月1日在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安顺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召开13次主任会议、6次常委会会议,圆满完成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龙江新篇章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和根本政
治保证。省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3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9次,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和必修课,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制定落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
神工作方案,主任会议成员带头深入分管联系部门、市(地)、包联企业和人大代表家站开展宣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和多层次培训。
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都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一年来,向省委请示报告215件次,确保在省委领导下依法有序开展工作。建立《省委部署重点任务督办台账》,运用“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推进任务落实。列入省委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的3件立法项目都高质效完成。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开展我省“十五五”规划编制调研,为本次大会审查批准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做准备。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39人次。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包联和产业专班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成效。
二、强化法规制度供给,厚植良法善治根基
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围绕涉民族、
区域协同立法和企业合规等方面及时开展法规清理,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全年审议通过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5件,其中制定3件,修改10件,废止2件。
加强经济和科技领域立法。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条例,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为我省吸引更多优质投资、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新部署新要求,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我省6家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开展论证,围绕加强政府守信践诺、优化政务服务质效等方面破解制度难题,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紧跟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实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修改工作,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提高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率”重要指示要求,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从立法层面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更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审议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促进地理信息服务与应用,推动地理信息事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民生和生态环境领域立法。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新制定河道管理条例,依法保障防洪安全,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江河湖泊综合效益,助力加快推进绿色龙江、美丽龙江建设。修改消防条例,
加强消防救援综合保障,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效能,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以法治力量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修改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标国家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最新政策规定,扎实推进修改食品安全条例立法进程。着眼提升志愿服务法治水平、维护志愿者权益等方面,认真做好志愿服务条例的修改工作。坚持立法为民的价值取向,着手制定法律援助条例,努力让温情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提升立法工作质效。成功承办2025年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出席并讲话,对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给予肯定。制定全国首部省级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推进涉及行政复议、不平等对待企业、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推动佳木斯黑瞎子岛镇人大主席团成为我省第3个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我省成为全国拥有“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数量最多的5个省份之一。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6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40件,其中制定19件,修改16件,废止5件;审查批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废止单行条例1件。
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助推龙江振兴发展
围绕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回应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对标对表新修正的监督法,修改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规范了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执法检查实施办法和执法检查工作程序两项制度。全年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1个,检查3部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4项。
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推动落实省委关于构建“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部署要求,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和创意设计产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全省四大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助力我省“三个突破年”行动实施,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报告,提出加快县域新型工业化建设步伐、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完善要素保障等意见建议;听取审议全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的报告,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督促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堵点痛点;开展《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提出压实主体责任、解决拖欠账款、化解
企业资金短缺难题等意见建议,助推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开展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梳理收集到的9方面43个问题,按程序转交有关单位部门,促进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解决,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落实省委布局未来产业发展的要求,开展全省未来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提出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打造产业支撑平台、推动孵化器建设等意见建议。开展全省支线及通用机场串飞航线网络发展情况调研,提出加强资源整合、深化多方协同机制、推动“全域全季”旅游发展等建议。
聚焦计划执行和财政稳健运行开展监督。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审议(审查)计划执行、预算执行、
预算调整、财政决算以及全省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审计工作、审计整改等情况报告。着眼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与政策落地效能,打造“审议—监督—测评—反馈”闭环工作体系,围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农村校舍安全保障资金、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绩效、森林质量提升资金等三方面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调研,并进行满意度测评。首次全口径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促进政府稳妥有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开展省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调研,推动省直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开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评价指标体系课题研究,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监督重点向合规性监督与绩效监督并重转变,监督方式向数据智能化监督和人工审核监督并重转变。
聚焦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开展监督。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加强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协同,
合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公众满意度调查,形成调查样本4.4万份,超过92%的受访者认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从源头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落实省委要求,开展全省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全覆盖13个市(地)和相关部门,督促压实主体责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林业改革发展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法律实施效果。
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开展监督。首次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幸福龙江建设20件民生实事工作情况报告,将20件民生实事细化为43项监督内容,逐项核实任务完成情况,推动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确保全
省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情况报告,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各类企业及职工开展问卷调查6万余份,召开座谈会16次,实地走访用人单位59家,就推动就业提质扩容、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城乡融合发展情况报告,推动政府部门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强化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均衡可及,使资源向城乡基层延伸。开展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助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全省人民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聚焦提升监察和司法工作质效开展监督。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报告,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为提高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质效,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推进法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检察机关依法对刑罚执行工作开展法律监督,更加有力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
聚焦加强社会治理开展监督。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的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开展《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检查,依法推动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民族和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开展《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实施情况检查,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
四、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以高水平代表工作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龙江实践。
“两个联系”不断深化拓展。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修改《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的意见》,实现联系基层代表全覆盖。邀请51人次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2次列席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参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会法实施情况等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拓展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全省现有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4195个,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进站入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协调解决民生难题,推动代表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议案建议工作提质增效。支持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制定推选优秀代表建议工作办法,引导和鼓励代表提出更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前瞻性的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我省代表团向大会提交6件议案、
225件建议。其中8件代表建议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重点督办建议。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等重点领域,提出8件议案和423件建议,充分体现了广大代表立足国家发展全局和龙江发展大局的站位和思考,反映了龙江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心声。促进代表建议高质量办理,研究制定推选代表建议优秀承办单位工作办法,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双提升。专题听取省“一府两院”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督促代表建议得到有效落实。比如,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老有所养方面建议,我省在全国率先印发《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配套出台11项衔接政策、安排2亿元资金健全县域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优质养老资源向老年人身边家边周边聚集。协助国家有关承办部门做好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比如,协调国家有关部门认真办理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稻花香”大米通用名称合理使用的建议》,推动“稻花香2号”标识合规使用取得积极进展,推进“五常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顺利获批,有力促进我省稻米产业健康发展。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组织我省30名全国人大
代表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专题学习班5期,举办“学习贯彻实施代表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专题学习班3期,1800余人次线上线下参加学习,引导代表切实站稳政治立场,忠实代表人民利
益和意志。强化履职能力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筑向北开放新高地的重要指示以及在哈尔滨第九届亚冬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致辞精神,组织代表围绕“向北开放”和“冰雪经济”两个方面开展专题调研。指导各选举单位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496人次。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围绕我省“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积极提出建议,把百姓声音转化为规划良策。我省全国、省人大代表27人次获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和“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荣誉称号。高质量做好澳门全国人大代表来我省视察的服务保障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和视察组好评,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发来感谢信,省委主要领导两次批示肯定。组织开展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调研,为制定指导性文件,做好换届选
举工作奠定基础。认真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补选省人大代表30人,终止代表资格40人。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依法履职效能
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人大机关。
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突出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定期听取机关党组、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关于抓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落实常委会党组统战工作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全面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制定常委会及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措施,坚决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讲专题党课、查摆整改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照新修订的《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若干规定》,修改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贯彻落实省委若干规定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新修改的常委会规范和改进调研工作管理办法,强化调研活动统筹。
持续提升机关工作效能。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深化能力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修改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为主任会议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提供保障。以“勤学习强能力、重调研善谋划、优作风重实干、抓落实提质效”为重点,制定常委会机关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2025年实施方案,驰而不息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任用实干实绩突出的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服务我省代表团圆满完成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各项议程,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全年举办5期“人大讲堂”、2期厅级干部“导学课堂”、2期处长论坛,开展3期机关干部岗位练兵暨业务能力培训、2期机关干部练兵比武。注重政治引领、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实践做法得到省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批转有关部门总结推广。
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开展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深入人心。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阐释,在《黑龙江日报》编发专版,刊发交流成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讲好龙江人大故事,推出“人大视窗”“人大时间”“代表履职故事”等专版和专题节目,
向《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等央媒推荐刊发稿件120余篇。我
省5篇新闻作品获全国第32届人大新闻奖。加强舆论阵地建设,通过常委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多角度、全方位展示人大制度优势和人大工作成效。
强化上下协同联动。服务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我省开展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做好委托调研等工作。参加全国人大“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专题调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等座谈会,并作经验交流发言。我省依法保障粮食安全的经验做法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肯定,有关经验做法刊发在全国人大《内部工作情况交流》。重视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联系指导。组织举办全省人大选举任免、城建环保、地方立法、备案审查、预算审查监督等工作培训班,促进提升全省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加强与俄罗斯等周边国家地方议会交流交往,接待新加坡侨领考察访问,并组织召开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情况介绍对接会。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
是省政府、省政协、省监委、省法院和省检察院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省各级人大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还需进一步加快,监督工作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拓展,“四个机关”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我们将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推进黑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的关键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学细悟、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
历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上体现新担当
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请
示报告制度,全面落实省委工作要求,找准人大依法履职的主攻方向,不断提高人大紧扣中心大局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的领导,更好发挥机关各级党组织作用。按照省委安排,做好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准备工作。
二、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上取得新成果
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发挥地方性法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民生领域、地域特色立法。继续做好食品安全条例、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结转项目审议工作,加快推进生物技术、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立法工作。待《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出台后,适时开展涉生态环境保护和涉民族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好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工作。
三、在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上实现新提升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党中央关于“十五五”时期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找准人大监督工作着力点,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内需、实施新时代幸福龙江建设民生实事等报告。加强计划、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监督。围绕黑土地保护“一法一例”、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条例、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开展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林下可燃物载量等专题调研。
四、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上彰显新作为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组织开展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启动《黑龙江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修订工作。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办理督办工作。进一步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用好代表家站、立法联系点等,不断丰
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组织指导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五、在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上展现新风貌
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密切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协同,深化与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形成做好全省人大工作的强大合力。
各位代表,使命重在担当,实干成就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
感恩奋进,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开创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新局面作出人大新贡献!
9.上海
来源:上海人大、解放日报
https://mp.weixin.qq.com/s/cmnPw6un9pL2EVIQLZha6Q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2月5日在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莉新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这一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擘画了未来五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吹响了乘势而上、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时代号角。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上海,要求上海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当好“先头部队的尖兵部队”。市委召开五年一度的人大工作会议,对新时代新征程上海人大工作与时俱进高质量发展作出系统部署,为我们更加奋发有为、始终走在前列明确了目标和要求。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上海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积极担当作为、奋力开拓创新,推动上海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全年共举行10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24件;开展监督工作32项;听取和讨论8个重大事项,作出3项决议;审查规范性文件46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3人次,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了人大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
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2次,举办10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上海人大讲坛”,筑牢思想之基,汇聚奋进力量。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刻领会“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立足人大实际研究落实举措,增强接续奋斗的责任感使命感。
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从政治上把握、在大局下谋划、依法定职责推进人大各项工作,保证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市区人大主任座谈会传达部署,贯彻落实市委《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就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等向市委请示报告50次,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法律,严格依法履行职权。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听取和审议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全面开展现行法规评估清理,重点解决与上位法不衔接、与现实需求不适应等问题,打包修改8件、废止1件。开展中小学生“走进人大”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信仰。组织9次宪法宣誓仪式,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宪依法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
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推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十大行动”,召开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理论研讨会,研究推出守正创新、提质增效的工作举措,推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走深走实。围绕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等重点任务,持续深化探索,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大实践。制定出台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站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基层实践站思想政治引领、联系服务群众、组织人大协商、助力基层治理等功能,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治理现代化,助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
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助推“五个中心”和人民城市建设
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让地方立法有更多制度创新点、改革突破点、社会获得点,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
展。
加快“五个中心”建设立法步伐。率先制定出台本市发展规划条例,充分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规划的制定实施推进机制,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修改施行11年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新增科技创新与人才发展、全产业链创新发展、数字经济发展、“边境后”管理制度等四个专章,更好助力上海自贸试验区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及时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着力破除市场准入、融资信贷等隐性门槛,细化落实国家法律有关平等对待、同等保护规定,激发民营企业发展动能。新增并及时出台促进邮轮经济发展若干规定,推进邮轮经济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助力建设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亚太区域邮轮经济中心。连续第三年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联动16个区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基础上进行修法,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加强企业出海支持工作,强化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保护,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牵头苏浙皖人大共同作出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对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共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开展联合攻关等作出规定,助力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加强高水平改革开放制度供给。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健全浦东新区法规立法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聚焦裉节难点问题,加大法规立项和起草协调力度,积极发挥浦东新区法规先行先试、引领保障作用。制定浦东新区促进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发展若干规定,创新拓宽自贸账户服务功能和应用场景,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制定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发展若干规定,规范和促进自贸离岸债市场发展,助推人民币国际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修改浦东新区促进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推进产学研医深度融合,服务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修改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新增有关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职能、著作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等规定,助力建设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提升民生福祉法治保障水平。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明确“收储供管节”各环节安全要求,健全应急保障体制,为超大城市粮食有效供给提供法治保障。修改食品安全条例,明确“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安封签”等管理要求,新增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常态化管理规定,压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细化意定监护制度,新增子女陪护假制度,提升涉老服务效能。修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建立以预收资金管理为核心,联动行业管理、行政执法和风险处置的预付卡管理新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市场有序发展。新增并及时出台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推动文商旅深度融合,赓续城市历史文脉,激发古镇发展活力。修改法律援助若干规定,扩大保障覆盖
面,优化便民举措,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夯实城市治理现代化法治基础。修改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强化分类分级监管要求,压实经营管理者治安责任和未成年人保护责任。立新废旧制定燃气条例,对保障燃气稳定供应、规范经营服务、强化用气安全、保护管网设施等作出全面系统规定,助力打造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制定节约用水条例,将节水理念贯穿取水、供水、用水、排水全过程,助力建设节约型社会。立新废旧制定行业协会商会条例,强化党建引领、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内部治理,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作出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中国上海典范的决定,对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提升生态环境品质等作出规定,推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际大都市。
三、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认真贯彻新修改的监督法,制定本市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更好发挥人大监督重要作用。
加强对重大战略任务实施的监督。连续第二年听取“五个中心”建设推进情况报告,推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快重点任务落地,促进联动发展、相互赋能,更好发挥先手棋、主动仗作用。开展浦东新区优化揭榜挂帅机制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规定执法检查,推进科研任务“赛马制”深化探索,提升揭榜挂帅公共服务平台能级,引导更多新型研发机构集聚,助力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听取加强基础研究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构建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投入机制,开展更多跨学科基础研究,提升本市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听取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情况的报告,促进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打造全球创新人才高地。创新监督形式,首次同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推进深化协同治理、加强司法保护,持续提升高精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听取“五个新城”建设和“南北转型”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增加优质公共服务,助力上海优化城市发展新格局、打开经济增长新空间。
加强对财政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就稳工业扩消费增动能、保障财政运行平稳健康、更好发挥财税政策拉动效应等提出意见建议。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促进发挥专项债券政策效能,用好用足专项债政策。完善常态化经济运行分析机制,发挥33个经济观察点作用,服务本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预算精细化管理、强化执行协同联动效能。听取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聚焦公物仓管理和运行开展“小切口”监督,促进加强存量资
产盘活利用。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作用,提升线上审查、实时跟踪、重点分析、智能化预警能力。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走访企业102家,助推解决企业关心问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持续跟踪就业优先战略实施,开展就业创业专题调研,促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提升高质量就业服务水平。听取审议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医疗资源更好下沉、加强专业人才引育,促进优质公共医疗服务更加便捷。听取审议关于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等报告,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开展种子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农民增收情况报告,推动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听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推动落实城市内涵式发展要求,加快建立更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组织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执法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推进提升空间品质、优化服务功能,加快打造世界级滨水空间。听取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生活垃圾管理等情况的报告,推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基层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专题调研,针对发现的基层安全生产体制、力量、风险防控及社会共治存在的短板弱项,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全面听取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完善项目遴选机制,加强跨部门、跨领域项目统筹协调,更大力度补短板、惠民生、促发展。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深化基层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听取“一府两院”关于常委会转交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组织开展“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专题调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人大职责,深入开展规划纲要编制专题调研,聚焦“五个中心”建设、浦东引领区建设、现代化城市治理、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等重要问题,加强市、区人大联动,形成31份专题调研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组织代表进社区围绕民生建设听取意见建议,共有1.1万名四级人大代表参与,收到代表建议1.8万多条、群众建议2000多条,问卷调查代表参与数、代表提出建议数、代表收集的群众建议数均创新高,为科学编制规划夯实民意基础。听取“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和“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积极为本次大会审查批准规划纲要做好准备。
四、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重要作用
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代表法,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代表法。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线上辅导、宣传
阐释等多种形式,基本实现市人大代表学习代表法全覆盖。修订出台本市实施代表法办法,健全贯彻落实代表法的制度机制,突出代表履职政治要求,完善代表权利义务有关规定,提升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广大代表认真学习、自觉贯彻代表法,坚定政治立场,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的新风采。
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制定《贯彻落实代表法加强本市国家机关联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若干规定》。落实常委会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制度化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6次列席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联系代表281位。统筹推进“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工作,支持相关部门积极邀请代表参加建议办理、要情通报、视察调研等会议活动。健全完善代表联系群众“2+12+365”机制,通过一年两次集中联系社区、每月16日联系服务群众、线上平台联系群众,畅通拓展代表联系群众渠道。全年1.3万多人次四级人大代表带主题联系社区,收集意见建议9900余条,均已按程序分层分类处理,更好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忧。
促进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修改关于代表议案、代表建议的规定,提升议案建议工作质效。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加强领衔督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等8个专题51件代表建议高效办理。加强承办单位同代表的联系沟通,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与加强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形成一批促发展、惠民生、暖人心的良策实招。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69件代表议案,其中25件转化为常委会立法、监督和调研项目,18件列入工作计划。代表共提出建议1360件,办复1351件,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87.2%,有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城市治理。
提高代表履职服务水平。举办19期市区人大代表学习班、8期人大代表论坛,引导代表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全市大局和民生福祉履行法定职责。组织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形成调研报告、专报70余篇,多篇获市领导批示。发挥全市356家基层实践站、36家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支持打造“人民城市议事厅”“码上约代表”“立法民意直通车”等特色品牌,为代表参与基层治理、联系服务群众提供平台载体。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组织240位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提升代表履职实效。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履职质量和水平
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更好担负起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使命任务。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
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人大党的建设,拧紧管党治党责任链条,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制定实施统战工作责任清单。推动机关党组、各委员会分党组抓好理论武装、履职学习,以思想理论水平的提高促进政治能力、履职能力的提升。在开展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执法检查基础上,市、区人大协同,组织编写出版《光荣之城——上海红色印迹》,传承红色基因,激发奋进力量。
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坚持严的要求、实的作风,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切实转作风树新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严格落实精文简会要求,全面梳理和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优化精减40%以上。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推动调查研究成果更好转化为工作实效,努力使人大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提升履职能力本领。深刻把握时代发展、科技创新、改革开放、人民期盼对人大工作的更高要求,加强履职学习培训,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建设,更好发挥在起草审议法规草案、组织实施监督项目、联系服务代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机关建设,大力倡导讲政治、讲奉献、讲专业、讲纪律、讲团结的精神风尚,积极营造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良好氛围。加强市、区人大工作的联系协同,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做好舆论宣传和对外交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加强常委会新闻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宣传报道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会议、人大工作成效,加强人大代表履职事迹的宣传,编发“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上海”系列报道,在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中取得优异成绩。认真做好俄罗斯、法国、韩国等20批国家和地方议会代表团来访交流工作,精心组织24批600余人次外籍人士参加“走进人大”活动,生动讲好中国民主故事、上海人大故事,积极打造展示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优势的上海窗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中共上海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干部勤勉履职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也得到了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帮助、通力协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市人大常委会工作
的同志们和各界朋友,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对照中央和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同代表和群众的期望相比,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立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代表履职的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数智人大建设还要进一步推进。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做好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上海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次全会和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聚焦“五个中心”和人民城市建设,依法履职尽责,奋力开拓进取,始终以走在前列的担当作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上海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贡献人大力量。
一、坚持强化政治引领,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上更加坚定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系统领会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人大工作的鲜明主题、突出主线,强化为国担当、勇为尖兵的责任使命。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得到遵守和执行。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深刻把握中央和市委关于“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更好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上海新篇章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在强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法治保障上更加奋发有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更敏锐、更主动、更高效推进地方立法,为首创性改革、引领性开放、开拓性创新提供有力法治支撑。紧扣“五个中心”提升能级,制定或修改促进开发区发展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决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会展业条例、律师事务所特别合伙人制度若干规定等法规,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社会信用、促进
低空经济发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等立法修法调研,加快完善与深化“五个中心”建设相配套的法治保障体系。紧扣高水平改革开放,落实浦东新区法规立法工作新机制,制定或修改离岸金融管理、支持探索发行新型风险转移产品、运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商事调解、吸引和培育国际经济科技组织落户等浦东新区法规,开展国际船舶登记管理、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等浦东新区法规立法调研,更大力度支持为国家试制度、测压力、探新路。紧扣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修改文物保护条例,开展旅游条例修法调研,推动文旅商体展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世界著名旅游城市,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紧扣人民城市建设,制定或修改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促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家政服务、住宅物业管理、出租汽车、公园管理、测绘管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办法等法规,开展城市更新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等立法修法调研。紧扣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牵头苏浙皖人大开展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立法,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惠企便民水平,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度。开展长三角突发事件协同应对机制立法调研,促进提升区域应急处置能力,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坚持聚焦重点难点,在发挥人大监督重要作用上更加有力有效。聚焦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推动问题解决。聚焦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听取“五个中心”建设推进情况报告,围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市属高校综合改革、临港新片区发展等开展专项监督或听取重大事项报告,开展浦东新区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若干规定、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条例执法检查,开展服务企业“走出去”、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专题调研。结合科技进步条例贯彻实施,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决定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听取“五个新城”建设和“南北转型”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聚焦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和查出问题整改、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加强季度经济运行分析,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使用效益。加强对扩大内需有关重点政策和资金的监督检查。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律法规贯彻实施。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开展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开展数字赋能便捷就医、食品安全、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专题调研,听取审议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对体育发展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聚焦加强现代化城市治理,听取审议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无废城市建设、生活垃圾管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非机动车安全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气象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八五”普
法决议实施情况、破产审判、未成年人检察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专题调研,助力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坚持紧紧依靠代表,在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更加积极主动。
持续推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十大行动”,积极探索创新,擦亮特色品牌,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融入城市治理现代化。健全人大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将民意民智反映到人大工作中。加强常委会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健全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联系相关领域代表机制,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落实“2+12+365”机制,持续提升联系服务群众实效。充分发挥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站功能作用,服务代表联系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深化推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进站,更好听民意汇民智解民忧。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督办力度,进一步提升办理工作质效。用好全过程人民民主上海人大研究实践基地。做好区和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五、坚持“四个机关”定位,在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上更加昂扬奋进。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实效。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大兴调查研究,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加快数智人大建设,为常委会和代表履职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做好人大对外交往。支持上海人大工作研究会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市区人大工作联系和协同,推动上海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
美好蓝图已绘就,笃行实干创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殷殷嘱托,更加奋发有为,始终以走在前列的担当作为,不断开创新时代新征程上海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充分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0.江苏
来源:江苏人大
https://mp.weixin.qq.com/s/M70uzwhS-o1tQmI_SxPU1w?click_id=8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2月5日在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樊金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信长星主任委托,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对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战略擘画。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全国人代会江苏代表团参加审议,发表重要讲话,赋予江苏“经济大省要挑大梁,为全国发展大局作贡献”的重大责任。赵乐际委员长到江苏调研,勉励我们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人大工作也要走在前、做示范。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上下联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共审议法规案25件,通过其中19件,批准设区市法规83件;作出决议决定7项;听取审议28个专项工作及计划、预决算、审计报告,开展3次执法检查;办理省人大代表议案24件、建议818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3人次,顺利完成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一年来,全体省人大代表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重要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把牢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确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根本属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省委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省委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传达学习赵乐际委员长在江苏调研时的讲话要求,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进一步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年初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常态化听取人大月度工作情况,研究讨论4部重要法规草案。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依法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
员。重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研究省委全局性工作时,注重听取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把人大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纳入党政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一体推进。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依法履职,年初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谋划部署新一年人大工作;每2个月主持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等,对全省人大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先后对人大工作、代表建议等作出批示84次,有力推动人大工作实现新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使人大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在把方向上,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3次、交流7次,
举办8期代表培训班。组织全省各级人大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配合做好中央巡视各项工作,举一反三、即知即改,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在管大局上,紧扣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八个行动方案和若干指导意见,统筹安排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民生保障等领域立法、监督议题,推动地方各国家机关共同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省市县人大联动开展“强化法规制度供给、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线上线下广泛征集民意,8900多人次提出2.8万余条建议,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逐条研究,回应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关切;完成对全省8件相关法规、决议决定集中清理,健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机制。省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对我省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要素支持、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提交本次人代会审议。在保落实上,通过改革不断完善人大工作机制方式,健全立法监督项目共同推进、突出问题共同解决、代表作用协同发挥的省市县人大联动工作机制。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年初印发上下联动十项重点工作,每季度以现场会形式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每次会议明确一个主题,采用实地观摩、交流研讨的方式,推动重点工作同步落实。围绕谋划“十五五”发展,全省各级人大组织代表开展“我为
‘十五五’规划献良策”活动,动员代表深入调研,对省级规划纲要提出意见建议2387条,形成报告提交省委省政府,并为本次人代会审查批准规划纲要做好准备。
全省市县党委始终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常态化听取人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人大重点工作;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以人大代表身份接待群众,带头
依法向原选区选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支持人大加强自身建设,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以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责任为使命,助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扣“打头阵、勇争先、走在前、作示范”重大要求,围绕“四个着力点”充分发挥全省各级人大整体效能,不折不扣推动省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部署安排落地落实,确保“十四五”圆满收官。
助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聚力传统产业优化提升,听取审议全省推进传统产业焕新专项监督情况报告,紧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存在的“不愿改、不敢改”、设备升级和迭代进度较慢、缺乏人才和技术支撑等情况,提出强化政策精准度和执行力、推动产品结构调整和设备更新、加快产业重组和品牌建设等建议,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巩固放大传统产业竞争优势。制定保障和促进宜兴陶瓷高质量发展条例,重点围绕产业创新发展、人才引进培育等作出规范,推动陶瓷文化在法治轨道上更好活态传承、焕发持久光彩。聚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听取审议2024年度财政科技类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重点督办“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代表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加大重点领域投入力度、优化资金支持方式,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3.38%左右,更好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聚力未来产业布局发展,听取审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监督情况报告,针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创新效能、外资研发中心技术外溢、科创板上市公司科创能力等问题,推动有关部门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生态。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建立健全赋权改革、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等创新机制。南京市人大修改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完善新兴业态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无锡、苏州市人大同步开展低空经济促进立法,为打造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高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助力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围绕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规范市场培育、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听取审议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专项监督情况报告,推动进一步完善人才“引用留育”全链条服务体系。出台检验检测条例,破解监管痛点,提升服务供给水平,让“品质江苏”更有支撑。听取审议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专项监督情况报告,推动有关部门持续强化文旅融合要素保障。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揽子修改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投资、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等条例。听取审议全省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报告,重点督办“进一步推动我省涉外仲裁高质量发展”代表建议,从解决跨境难题、加强涉外
审判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推动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不断健全。常州市人大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宿迁市人大推进优化涉企行政检查立法,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拓展国际合作空间,听取抓住“一带一路”合作机遇促进外贸创新发展专项监督情况报告,推动有关部门从制度创新、通道建设、企业扶持等方面优化举措,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提供有力支撑。积极开展人大对外交往,协助全国人大做好第二次东盟国家议员研讨班来苏访问工作,主办江苏省人大与日韩地方议会圆桌会议,去年共接待31个国家和地区的21批团组215人次,组团出访8批48人次,推动经贸合作、促进人文交流。
助力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致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听取审议
2024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有关部门扎实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动美丽江苏建设迈出新步伐。围绕太湖流域城乡生活污水治理进行专项监督,形成5个方面18条对策建议,推动有关地方和部门重点解决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管网建设和运维管理等问题,确保太湖水质稳定在Ⅲ类并持续改善。听取审议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促进相关部门加快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从系统保护、生物安全、可持续利用等方面作出规定,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规范化法治化。致力区域联动协调发展,与沪浙皖人大同步作出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修改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听取审议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情况报告,助力对口支援合作和东西部协作。致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赴田间地头、批发市场、企事业单位调研,综合社会公众提出的3.2万多条意见,梳理出产地监测措施不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管理不到位等16个重点问题,对条例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本次人代会审议。修订征兵工作条例,服从国防建设需要,与时俱进完善征兵工作机制,为从源头上优化和提升兵员质量提供法治保障。听取全省金融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有关部门聚焦扩大有效需求、强化金融机构治理、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等方面深化改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助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紧扣乡村全面振兴,检查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重点督办“多措并举增加我省农民收入”代表建议,促进有关部门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完善支持保障机制,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听取审议农村改革创新专项监督情况报告,推动有关部门推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等成果,更大力度强化政策保障,实现高质量城乡融合发展。开展被撤并乡镇集镇区建设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剖析103个典型集镇区发展现状,就优化规划定位、精准专项扶持、有效盘活资产等提出建议。紧扣群众急难愁盼,听取审议加强困难群众兜底性民
生保障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和兜底保障体系。检查基层卫生条例实施情况,对照法规梳理出56个具体事项、35项检查指标,随机检查13家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听取审议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和2026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编排情况报告,以“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调研,实现12类45件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全覆盖,推动政府部门着力解决农村公路桥梁改造、住宅老旧电梯设备更新、深化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公益暑托服务等群众身边的“大事小情”。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针对平等就业、生育保障、家暴侵害等问题,强化妇女权益保障,更好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徐州市人大修订集中供热条例,降低供热门槛,扩大冬季供热覆盖面。紧扣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大数据分析、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三条例”执法检查,推动解决综合治理机制不够健全、车辆生产销售使用监管存在短板、道路及安全设施建设管理相对滞后等问题,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交通安全治理格局。2025年,全省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09%,其中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9%,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47%。听取审议全省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持续深化“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听取审议全省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提升办案质效,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苏州市人大制定基层法治建设条例,促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不断激发人大工作生机活力
继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要求推出10项重点改革任务后,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又谋划新一批10项重点改革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优化新举措、完善新机制,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立项选题找准切入点。紧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推进民营经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立法,更好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注重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解决大问题,在全国率先开展规范12345热线省级立法工作,围绕一个号码响应目标,对实践中归并35条行业热线的做法予以固化,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便捷回应群众和企业合理诉求。立法协调把握关键点。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立法中,针对农村住房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协调各方,组织立法听证,细化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使用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制定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过程中,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职责加以明晰。条例实施以来,依法调解矛盾纠纷83万
多件,更多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开门立法体现广泛性。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去年共有16部法规案征求联系点意见,收到建议1088条。邀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对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等3部法规开展立法协商。就12部法规案公开征集民意,收到建议6万多条。南通市人大构建三级联动的立法联系点民意征询工作机制,形成纵向贯通的社情民意收集网络。宣传实施强调实效性。探索新制定法规发布方式,在基层综治中心、公共图书馆、高校、企业召开4部法规新闻发布会,推动法规宣传直达一线。对企业技术进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4部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查找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制度短板,为完善相关法规、改进立法工作提供参考。盐城市人大征集发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适用地方性法规24个典型案例,推动省市法规有效实施。
完善精准有效监督工作机制。对事监督重在问题导向、主动作为。进一步深化专项监督人大主导工作机制,从试点探索到全面推开,增强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听取审议关爱学生身心健康专项监督情况报告,历时半年调研走访各类学校30所、访谈百余人,聚焦学业压力、体育锻炼和学生休息权利保障、网络不良引导、未成年人文身、吸烟等社会关切,提出5个方面14条具体建议,护航学生健康成长。针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较大、融资平台改革转型等问题,首次听取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以精准监督促进地方政府债务科学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全面推行乡镇人大监督乡镇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工作,972个乡镇(街道)已经建立监督制度,占比达78.6%,在此基础上统筹指导向村(组)延伸,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总结推广江苏经验做法。探索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出台关于建立省委巡视机构和省人大机关协作机制的意见,构建情况通报、成果共享、工作保障等机制。淮安市人大围绕民生实事等议题创新开展“人民满意”评议活动,完善全过程监督工作机制。对人监督重在分层推进、规范有序。在省级层面,连续三年开展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去年,组织5名省“一府两院”负责人向常委会口头报告履职情况并开展评议,听取10名法官、检察官报告履职情况,其余被任命人员均提交年度书面履职报告。在市县层面,支持各地在推进任命人员监督全覆盖的同时,探索选举人员监督工作。全省6个设区市、72个县(市、区)、512个乡镇人大,共对3527名选举人员进行履职评议。推进履职报告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健全调研、报告、审议、评议、整改、反馈的全链条监督机制,有力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
创新积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工作机制。建好用好多样化履职平台载体。充分用好省人大代表经济运行、社会事业发展、社会建设观察点,去年共形成135
份分析报告、提出178条建议,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和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参考,带动市县设立各类观察点2093个,推动人大代表的专业优势与扎根群众的特点优势有效发挥。深化拓展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常态化处理反馈机制。出台专门办法,对交办、承办、督办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对于在走访联系代表过程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去年闭会期间,省市县人大收到代表建议4484件,均予以认真办理。优化提升服务保障机制。“一府一委两院”不断健全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协助代表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定期走访联系代表,为代表履职提供便利;通过聘任代表担任特约行风监督员、特约监察员、“两官”遴选委员会委员,邀请代表视察专项工作、旁听庭审等,主动接受监督。去年底,省政府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交办的717件代表建议开展“回头看”,组织各承办单位逐一会商审定办理结果,推动代表建议办实办好。
四、以全面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为重点,深化拓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
认真贯彻代表法,修订我省实施办法,落实将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由直接选举代表扩大到间接选举代表的法定要求,把组织代表报告履职情况作为检验代表“学思践行”成效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动能。
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全面推开。支持和指导泰州市人大先行试点,形成实践经验。坚持依法规范,提出“报告对象全覆盖、报告内容全要素、报告方式全场景、报告管理全周期”目标要求;突出分层分类,明确“职务代表带头、驻会代表先行、基层代表跟进”工作原则;强化报告实效,建立“报告—评议—反馈—整改—回头看”流程机制。在此基础上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以点带面实现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一届任期内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头,在设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报告,带动各级代表更多采取口头方式报告履职情况。截至去年底,已经有377名省人大代表、4928名设区市人大代表、
25989名县(市、区)人大代表和52458名乡镇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占代表总数的88.9%。
代表联系人民群众进一步密切。联系形式不断拓展。持续推进全省1.3万个代表“家站点”规范化建设和常态化运行,去年各级代表就近进家入站驻点近22万人次。“数字人大”为代表线上联系群众提供技术支持,各级人大推动“代表码”进社区,实现代表联系群众“零距离”。连云港市数字人大上线运行“码上找代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渠道进一步拓宽。联系内容不断丰富。代表在联系群众过程中,既积极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又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去年五级人大代表依托“人大代表讲坛”开展宣讲超1万次,推动党的方针政策
有效传递、民情民意有效回应。全国人代会期间向习近平总书记当面汇报的李肖娜、柯军等全国人大代表积极发挥示范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将总书记谆谆嘱托转化为基层群众干事创业的自觉行动。镇江市人大第12年开展五级人大代表集中接待选民活动,3000多名代表共接待选民超过6000人次,收集意见建议4000余条。
代表议案建议质量进一步提高。紧扣“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既重结果又重过程,切实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取得实际成效。去年省人代会前,各设区市人大积极组织省人大代表深入调研,并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切实把好内容关,提出的议案建议质量显著提高。创新开展承办单位走访代表、代表走进承办单位的“双走”活动,代表全过程参与建议办理工作。加强建议办理跟踪监督,重点督办9件省人大代表建议,全部建议办成率由89.7%提高到90.4%,以实际办理成效让代表和群众真正满意。
五、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推进“四个机关”建设走深走实
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上下联动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坚持开门教育,广泛征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坚持从严从实,查摆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带动市县人大联动整改调查研究不够扎实、“两个联系”不够紧密等共性问题,引导全省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常委会集体行权能力持续提升。推进届内走访基层一线省人大代表、县级人大以及邀请基层一线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三个全覆盖”,全年主任会议成员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143人、走访市县人大机关33个,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200多名。邀请97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102名市县人大负责同志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收集意见建议249条。落实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若干规定,组织实地考察,围绕议题举办专题讲座7场,全年常委会会议出席率达94.3%,分组审议重点发言611人次。精简会议文件简报,执法检查、专项监督、专题调研等报告普遍遵循“四分谈成绩、三分讲问题、三分提建议”的体例。扬州市人大抓住审议质量这一关键,构建贯穿会前、会中、会后的全链条管理机制。
机关作风效能持续提升。坚持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进一步转作风、增效能。调查研究更为务实。落实赴基层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机制,制定进一步改进调研视察工作的补充规定,从加强调研统筹、优化调研方式、健全成果转化等方面提出15条具体举措。市县人大同步作出规范,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质量。吸纳民意更为充分。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常态化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参与
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扩大公众参与,去年首次邀请19名公民旁听省人代会开幕会,全年邀请34名公民旁听3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公民意见建议,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数字赋能更为高效。按照统一建设、统一门户、统一认证要求,全省各级人大一体推进“数字人大”建设,实现文件电子化、办公自动化、服务线上化,丰富议案建议办理、预算联网监督、备案审查等重点场景应用,更好保障代表履职和机关工作。勤俭节约更为自觉。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改进措施,从经费管理、会议活动等方面细化规定,让过紧日子成为习惯和常态。
全省人大整体合力持续提升。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密切与市县人大的联系联动。全面总结普遍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十周年成效经验,促进我省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举办市县人大常委会新任职负责同志履职培训班,推动市县人大工作能力提升。稳步推进从人大代表中选配兼职乡镇人大副主席、人大街道工委副主任,兼职配备占比达62%。完成将全省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更名为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深化开发区人大工作创新,强化人大监督刚性实效,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连续34年牵头西南岗片区帮促工作,支持西南岗经济开发区创成省级经济开发区,对标现代化建设更高要求,谋划推动西南岗片区帮促工作实现新提升。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全省各级人大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照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在思想认识、工作机制、能力作风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对发挥人大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的职能作用谋划还不够深入;对标“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确定立法、监督重点还不够精准;对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加强“四个机关”建设的要求落实还不够到位;适应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需要的人大工作队伍能力还有待提升。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虚心听取各方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努力在“十五五”时期不断开创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
“十五五”时期总体要求和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奋进“十五五”、开创新局面,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上下联动、提质增效,紧紧依靠全体人大代表,认真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法定职权,持续提升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丰富和拓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内涵和实践特色,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奋进“十五五”、开创新局面,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贯穿全部工作的主线,充分认识人大工作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牢牢把握“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的战略定位,牢牢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引领,牢牢把握“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使命,牢牢把握“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的重大要求,在新征程上接续推进我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奋进“十五五”、开创新局面,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围绕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推动党全面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更加具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始终,江苏人大各项工作全面走在前、做示范。在推进高质量立法上,着力构建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省域法规制度,基本形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顺应“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需求的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在推进高效能监督上,创新监督方式,积极打造精准有力、权威高效的人大监督工作体系。在推进高水平代表工作上,全面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不断健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代表履职工作机制。在推进高标准自身建设上,持续完善规范有序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运行机制,“四个机关”建设更加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
各位代表,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新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实现全省“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上下功夫,并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贯通起来,与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一体理解把握、一体推进落实。举办5期省人大代表及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把学习全会精神和“十五五”规划纲要作为必修课,实现基层省人大代表新一轮学习培训全覆盖。依托人大代表讲坛、报告履职情况、走访联系群众等方式,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宣传宣讲全会精神。
二、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今年拟安排正式项目13件、预备项目16件。制定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引领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赋能应用,积极营造开放包容的良好创新生态。制定南京江北新区条例,支持江北新区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和自贸试验区“双区叠加”优势,打造成为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制定城市更新条例,落实省委深挖内需潜力、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的部署要求,依法推动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制定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条例,以法治手段严守耕地红线、提升耕地质量、牢牢端稳饭碗。制定昆曲保护传承条例,为江苏打造以昆曲为代表的中国戏曲高地提供有力支撑。修改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推动太湖流域生态持续向好。集中修改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等法规,开展促进低空经济、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等重要立法调研。围绕深化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开展协同立法。
三、推动省委重大部署安排落地落实。今年拟听取审议27个专项工作及计划、预决算、审计报告,组织3次执法检查,开展13项专题调研。聚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听取审议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验证平台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情况报告,推动我省新兴产业集群规模和质态稳步提升;听取审议优化提升省“双创计划”、扩面升级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等专项监督情况报告,推动培养造就更多领军人才,助力打造全国重要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围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听取审议推进国际合作园区建设、跨境电商发展、中欧班列建设专项监督情况报告,推动塑造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听取审议全省公安机关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专项监督情况报告,切实维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致力促进共同富裕,听取审议深化南北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情况报告,推动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紧扣推进美丽江苏建设,听取审议垃圾分类情况报告,开展湖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监督,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听取审议实施高层建筑消防隐
患“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实施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治理专项监督情况报告,推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充分激发代表履职动能。深入实施代表法,深化拓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有序推动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实现全覆盖,激励代表积极主动履职尽责。持续深化“两个联系”,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调研和监督检查等机制,用好代表“家站点”、观察点等载体,不断提升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密切“一府一委两院”同代表的联系。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跟踪督办,开展本届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切实让代表满意、群众受益。
五、精心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贯彻中央部署和选举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委要求,指导市县乡人大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提出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审议通过相关决定。推动建立市县人大常委会与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把好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加强对选举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严格依法规范选举程序,保障选民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做好“十五五”和今年人大工作,要持续加强“四个机关”建设,不断提升常委会集体行权能力、代表议政能力、机关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持续健全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密切与市县乡人大的联系,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效能;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标本兼治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让人大干部在遵规守纪中干事创业。
各位代表,新征程承载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作为。省人大常委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紧紧依靠全体人大代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以高质量人大工作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1.浙江
来源:今日浙江微信公众号
https://mp.weixin.qq.com/s/WDsPPyWvt65FC9SfLQGNNw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5日在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陈金彪
各位代表:
我受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王浩主任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关键之年。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4+1”重要要求,深入践行“八八战略”,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紧紧围绕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充分彰显人大制度优势,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常委会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认真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制度,以实干实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31次,举办专题讲座14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和《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提升政治站位、理论水平。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系统推进溯源溯史溯理研究,形成一批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溯源研究成果,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开展“重点+专项”调研课题26项,发挥省人大工作研究会作用,加强与党校、高校、社科机构合作,举办依法行使决定权理论研讨会,办好人大理论专刊,为依法有效履职提供有力支撑。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完善共同富裕省域法规体系,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新时代“千万工程”等重点领域监督,及时作出科技创新相关决定,组织服务加快建设创新浙江代表主题活动,举办“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专题研讨会,做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专题调研我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汇集在浙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1600余条建议,围绕建设创新浙江、融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形成“1总7专”调研报告,向省委提出9方面27条建议,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审议“十四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及“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为本次大会审查批准规划纲要打下扎实基础。
严格落实省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大事项都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完善省委交办任务落实机制,认真做好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保障和改善民生总体情况调研评估工作,为部署2026年全省总体工作特别是确定具体举措提供依据;完成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交付人大落实的任务。专题调研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浙委发〔2024〕16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保证省委部署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有效执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及时做好重要人事任免,确保中央和省委人事意图顺利实现。
(二)围绕中心依法行权,积极助推经济大省挑大梁
常委会立足职责定位,找准切入口、发力点,发挥人大优势作用,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为全国大局多作贡献。
助力经济稳中有进向新向好。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组织专题询问,针对公平竞争、政务服务、要素保障、创新支持等方面清单式提出17个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助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促进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审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以及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出台健全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审查批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拧紧政府债务“安全阀”。
助力加快建设创新浙江。与沪苏皖同步作出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及时固化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浙江首创经验,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效。在省级层面首次作出促进青年全面发展的决定,鼓励青年就业创业、积
极参与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青年在科技创新中的骨干作用,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向省委提出加快发展人工智能的建议,推动出台相关政策举措;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人工智能立法调研,助推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三推两助’双岗建功,服务加快建设创新浙江”主题活动,收集意见建议4.2万条,形成问题清单3500多项、成果清单1300多项。围绕浙江先行先试发展新质生产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试点等方面,组织浙江代表团代表提出全团建议6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助力构建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跟踪监督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情况报告决议的执行情况,推动省政府出台中长期规划及实施意见,推进产投、创投、金融、文化传播和文化产业等平台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更好发挥国有资产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引领支撑作用。审议建筑业条例草案。检查职业教育法执行情况,开展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吸纳省纪委监委专项整治意见和审计厅专项审计结果,查找问题短板,提出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完善产教融合政策等23条意见。
助力打造高能级开放强省。围绕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海洋经济发展制度体系,制定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坚持陆海统筹、山海协作,在强港建设、开放合作等方面作出创制性规定。组织代表专题视察海洋经济发展情况。修改港口管理条例,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行政许可。跟踪监督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推动解决镇海石化物流码头改造等问题。审议开发区条例草案,发挥其招商引资主阵地、开放创新主平台作用。加强与友城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方议会的交流,审议我省与比利时西弗兰德省建立友好省关系的报告,组团出访埃及、尼日利亚等国家,接待外事团组13批198人次。
(三)维护保障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常委会坚持把造福人民作为根本价值取向,聚焦重大民生关切,依法履职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迈向共同富裕中有更多获得感。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工作情况监督,紧扣提升县城和中心镇承载能力、培育特色产业和产业平台、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等重点领域,深入查找“千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开展联组审议,推动48项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更好助推“强城”“兴村”“融合”。适应“两个转向”下浙江城市发展需求,率先制定城镇社区更新条例,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更新改造作出规定,保障“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
化促进等法规,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立法调研。常委会领导牵头省级团组帮扶部分山区海岛县,组织“人大代表助力共富畲乡行”专题调研,指导代表助力“青年入乡”活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区域协同发展。
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针对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不健全、急救机构设置不规范、职能不清晰等问题,制定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在患者送院选择、AED使用宣传、救护车高速公路通行费等方面作出创新规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监督残疾人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推动拓宽就业创业渠道、优化全周期康复服务、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平等融合参与创造更好条件。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慈善法实施办法。组织人大代表专题视察中小学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情况,守护校园“舌尖上的安全”。
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修订旅游条例,对产业创新、产业协同、服务拓展、新业态培育等作出规定,保障“文化+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开展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前期工作,调研非遗法治保障情况,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出台档案条例,理顺工作机制,规范收集整理,加强开放利用,特别就档案信息化建设、民营企业档案、基层治理档案等作出规定,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
推动更高水平生态省建设。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年为契机,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实现省市县乡全覆盖,该项工作写入省委向党中央的专题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生态环境实现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协同治理,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推进工农业固体废物、电子商务包装物、医疗及危险废物处置更加严格规范。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制定河湖保护治理条例,要求保持河湖水域面积,维护河湖综合功能,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修订湿地保护条例,加强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细化湿地利用和生态补偿机制,保障生态安全。
(四)切实发挥职能优势,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
常委会用好法治之力,展现担当之为,确保地方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快打造各领域法治化实践典范。
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谋划“十五五”期间我省立法工作,及时对本届立法规划进行中期调整。出台立法论证、评估等工作规定,强化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的统筹把关,完善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机制,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实效。举办设区的市地方立法10周年系列活动,召开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部署任务举措,相关做法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作了交流。加强设区的市立法全链条指导,做好报批法规合法性审查,提升全省立法工作水平。
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贯彻修改后的监督法,修订我省监督条例,健全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机制。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开展满意度测评,固化工作闭环链条,推动建设高水平现代法治政府。听取和审议省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健全协同治理体系、拓展群众参与渠道等审议意见。监督刑罚执行情况,深入查找财产性判项关联机制、减刑和假释案件质效、社区矫正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工作。修改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加强对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推动省法院、省检察院开展司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筑牢社会治理法治屏障。制定全国首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办法,及时将“96110”运行机制、异常账户监测处理等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该项立法得到中央领导批示肯定。针对当前笑气、替来他明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存在滥用问题,修改禁毒条例,进一步规范和保障禁毒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监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修改平安建设、公共数据、无线电管理等条例,织牢公共安全法治防护网。修改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参与指导村社换届工作,推动换届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度广度。认真学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组织6次宪法宣誓仪式,开展国家宪法日、人大制度进校园宣讲等活动,发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宪法公园(广场)等宣传阵地作用,增强全社会的宪法观念和人大意识。组织外国地方议会议员和海外侨团走进人大,宣介人大制度优势。坚持立法与法治宣传教育并重,通过新闻发布会、贯彻实施会等形式,加大法规宣传解读力度。办好《浙江人大》杂志、微信公众号,加强新闻宣传策划,中央媒体两次来浙集中采访报道。做好中国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组织推荐工作,获奖数量位居省级人大前列。
(五)拓宽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渠道,持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实践
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丰富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充分发挥人大主要渠道作用,助推加快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高地。
常态化开展“两个联系”。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与列席代表座谈、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基层代表等做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浩等领导同志主持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基层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及时交办督办。密切代表与群众联系,一年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进站(点)接待群众7.7万余人次。拓宽群众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组织公民在代表联络站视频旁听常委会会议。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569件次,深化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活动。征求代表和群众
对省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意见建议3.9万余条,强化分析研判,使人大工作更好察民情汇民意聚民智。
高质量做好议案建议工作。认真审议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1件议案,其中反电信网络诈骗、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等法规已审议通过。991件代表建议已按期办理并及时答复,刘捷省长等省政府领导带头领办的11件建议、主任会议确定的16件重点督办建议均已办理落实,有力推动了一批难点问题解决。出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指引,探索实行交办“双组长”协调机制,推动承办单位清单式逐一回应,确保代表建议高质量提出、高质量办理。
全周期服务保障代表履职。深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培训省人大代表220人次;首次举办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培训班,期间组织代表履职分享会,促进代表互学互鉴。持续推出“六个60”代表风采专栏,沉浸式讲好代表履职故事,全网阅读量超9800万。我省相关做法在全国人大学习贯彻实施代表法座谈会上作了交流。做好代表出缺补选和资格审查工作。保障在浙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视察调研等活动。
体系化推进基层民主实践。认真落实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基层实践的决定,召开全省经验交流会,部署“2342”实践路径。系统推进基层单元建设,新增一家“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财经工作基层联系点设区的市全覆盖;组织“一府一委两院”进站协商7500余次,每季度开展民情民意数据智能分析,形成专项报告供决策参考。丰富基层民主形式,开展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前期调研,总结推动民生微实事立办工作,制定全国首个公众参与政府预算审查省级标准,指导基层打造代表督事议事、联群网、产业代表联络站等实践品牌。
(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
常委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人大机关。
持续强化党建工作。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党组和专工委分党组建设,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人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贯彻全省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争当六干先锋、争创模范机关”行动,连续7年召开全省人大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深入开展联学交流、党建共建,整体提升人大党建工作水平。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促”,认真落实违规吃喝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切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引导和规范党员干部“八
小时外”行为,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规范提升工作质效。制定修改常委会工作制度11项,完善人大议事制度,修改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出台人大财经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同的文件,编制监督联动工作指引,实现监督联动省市县全覆盖;制定工作评议办法,汇编机关现行有效制度82项,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健全落实机制,加强重点工作任务提示和督办,提高常委会及机关运行效能。
深化数字人大建设。坚持“统、通、用”原则,创新开发立法垂域大模型、人大AI助手,迭代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监督、财经数智、生态文明监督、备案审查、数智信访分析等应用场景,推动“数字场景”逐步向“智能应用”升级。加强人工智能学习培训,通过组织集中辅导、专题讲座、实战操练,提升人大干部了解、运用AI的能力。
密切上下联系指导。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华侨权益保护法等22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协助做好来浙调研检查、全国人大代表培训等工作。修改加强与市县人大工作联系的若干意见,细化完善具体举措。通过举办暑期读书班、上下联动、专项调研、条线培训等方式,增强全省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真抓实干、善作善成,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10件,修改12件,批准报批法规44件;听取审议报告51个,对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审查规范性文件89件;作出决议决定6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7人次,发挥了省级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中共浙江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尽责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配合协作的结果,是省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更好把握做好人大工作的理念、方法和路径。注重凝心铸魂,始终传承弘扬好习近平总书记留给浙江人大的宝贵财富,认真落实加强自身建设“一决定两意见”,通过溯源溯史溯理研究、干部论坛等途径,激发昂扬向上、奋勇争先的精气神,不断以“政治三力”引领提升内力、汇聚外力、统筹合力。注重系统规范,突出人大工作“一盘棋”谋划、“一体化”推进,持续健全“1+X”立法工作制度,深入实施“六化两提升”监督全流程机制,深化完善“四建设两
提高”代表工作体系,不断提高人大履职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注重创新引领,树牢“案例就是路径”的理念,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擦亮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法治政府建设监督等品牌,全省推广监督联动工作,精心组织“双岗建功”代表主题活动,不断提升我省人大工作辨识度显示度。注重基层导向,坚持把丰富基层民主实践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迭代完善基层人大工作“四主八好”规范化体系,部署实施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2342”实践路径,提质扩面基层单元,不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浙江的生动实践。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立法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审议意见督促落实还不够有力,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代表履职还不够到位,代表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群众参与人大工作还不够充分,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待进一步深化;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本领还不够过硬,履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6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动图景的重要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八八战略”,紧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等重大使命,聚焦落实“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聚力推进“六个重大突破”和实施“十项重大工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注重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推动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生动图景”贡献人大力量。
(一)坚持思想铸魂感恩奋进,着力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浙江实践。深学笃行党的创新理论,以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牵引,健全专题学习、专题讲座、暑期读书班等载体,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人大闭环落实机制,做到总书记有号令、中央和省委有部署、人大见行动见实效。加强溯源溯史溯理研究,丰富研讨交流、课题研究等形式,强化成果转化运用,更好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宪法意识和根本政治制度自信,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作出重要指示10周年为契机,
把宪法宣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实施好宪法宣誓制度,丰富国家宪法日活动,加强与市县人大、媒体等多方联动,发挥各类宪法宣传阵地作用,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省人民的自觉行动。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探索建立“人大开放日”制度,邀请公民和在浙外籍人士旁听会议、参与活动,常态化开展人大制度进校园宣讲;强化人大宣传矩阵效应,推进融媒体、智媒体建设,讲好人大故事、民主故事。坚持厉行法治、推进法治,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部署开展法治浙江建设20年相关活动,加强《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议》落实情况监督,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高全省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推进高质量地方立法,着力筑牢现代化先行法治基础。贯彻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突出高质量、小切口、体系化,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进立法制度供给和能力建设。围绕加快建设创新浙江、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继续审议发展规划条例、建筑业条例,修订统计、矿产资源等法规,开展新型工业化促进、职业教育、产品质量监督等立法修法调研,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继续审议开发区条例、民用航空条例,制定行政检查、深化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法规,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城乡公共交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等法规,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河(湖)长制、殡葬管理等法规,开展网约房管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立法调研,推动缩小“三大差距”、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围绕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制定修订老年教育、文物保护管理等法规,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传统戏曲保护等立法修法调研,作出促进全民阅读方面的决定,推动文化传承发展,提升人民文化素养。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健全立法全周期工作机制,深化法规实施情况评估,强化区域协同立法的指导,加强报批法规审查批准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主动审查力度,提高立法工作质效,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着力推动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贯彻监督法和我省监督条例,聚焦中心工作和民生关切,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确保监督工作更加精准有效、可感可及。紧扣经济高质量发展,采取全省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听取和审议全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重大项目财力保障及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高能级开放强省、以科创平台助推教科人一体改革发展、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方面监督,加强计划执行和预算执行、预决算审查和政府债务管理情
况监督。紧扣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监督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执行和“劳有所得”优享工程推进情况,开展优化清理消费领域限制性措施、提升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等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推进文旅深度融合专项工作报告,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紧扣高水平省域治理,上下联动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组织满意度测评,监督宗教事务工作、民事审判监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情况。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规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深入推进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强化审议意见落实跟踪监督,注重成果转化运用,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四)发挥代表凝心聚力作用,着力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聚合各方力量,以民主促发展、促民生。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加强对换届选举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研究提出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报请省委批转实施;依法作出换届选举时间决定,迭代完善代表选举工作应用系统,加强工作指导、培训和宣传,及时答复相关法律与工作请示,不断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建设,切实维护人民民主权利。支持保障代表履行职责,修改代表法实施办法,制定省人大代表履职指引,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深化拓展“两个联系”,优化代表建议提好、办好、督好工作机制,研究构建代表履职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体系架构和评估指标。深化“双岗建功”代表主题活动,指导市县设立服务现代产业体系的专业代表联络站(点),丰富闭会期间代表议事平台载体,增强代表履职活动的计划性、规范性、实效性。服务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拓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功效,规范提升县乡人大闭会期间民生微实事立办工作,总结推广公众参与政府预算审查工作,推动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党群服务中心、基层治理平台等融合贯通,共同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
(五)大力弘扬“六干”作风,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履职队伍。坚持“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夯实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基础,更好担负起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使命任务。持续提升党建质量,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确保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发挥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工委分党组政治保证作用,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层层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和工作链条。持续激发履职活力,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统筹推进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新任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培训,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提级培训、分级培训等方式,提升全省人大培训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增强工作效能,完善议事规则和履职规范,探索建立审议意见建议及时答复机制,推进会议过程与审议结
果公开。部署加强专门(工作)委员会建设,规范提升专工委履职质效。深化日常督办和专项督办,加快“人工智能+人大履职”进程,增进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密切与市县人大的指导联系,确保人大工作提质增效。
各位代表,蓝图已经绘就,奋进正当其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八八战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实干争先,推动我省人大工作继续走在前列,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动图景而努力奋斗!
12.安徽
来源:安徽人大
https://mp.weixin.qq.com/s/YbEpczqhNJXmAbqGZ1FOoQ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2月7日在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明伦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锚定“三地一区”实现新突破和取得“三个新的更大进展”目标,依法履职、担当尽责,聚力回答“创新之问”,以奋力往前赶的精神状态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年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23件、废止6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32件,听取和审议报告22个,开展执法检查6次、专题询问3次,作出决议决定5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7人次,顺利完成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贡献了力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到安徽调研,对我省人大工作给予肯定鼓励。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牢人大工作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研究制定落实举措,聚焦高质量编制我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向全省人大代表发出建言献策倡议书,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认真做好初步审查工作,推动省“十五五”规划纲要科学编制、依法审议通过。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坚持学查改有机贯通,分层分类抓好警示教育,从严从实开展专项整治,推深做实改进作风、访企入村专题行动,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围绕省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制定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扎实做好立法、监督、代表、调研等工作,就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定,坚决做到省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主动配合做好中央巡视安徽工作,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修改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完善任免程序,组织宪法宣誓8次,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宪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加强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召开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会议,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深化“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筑牢美好安徽建设的地方立法根基。
强化经济领域立法。作出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制定开发区条例,就产业集聚、要素保障、严格管理等进行规范,促进清廉开发区建设,发挥开发区功能优势和开放引领作用。制定实施统计法办法,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审议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科学技术协会条例草案,健全支持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法规制度体系。审议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开展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办法立法调研,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围绕制定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开展立法调研,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作出批准安徽省与柬埔寨西哈努克省建立友好省际关系的决定,拓展对外开放“朋友圈”。
注重社会民生领域立法。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修订法律援助条例,审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草案,保障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修订物业管理条例,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制定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实施档案法办法,审议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修订实施体育法办法、拥军优属条例,制定安徽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审议实施献血法办法修订草案,开展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办法立法调研,推动社会事业法治化。
完善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制定地下水管理条例,对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等方面作出规定,为地下水系统治理、科学保护提供制度保障。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节约用水条例等立法调研,完善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的法规制度体系。
加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立法。制定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进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修改调研论证,建立健全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的应对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平安建设条例、实施国防教育法办法立法调研,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筑牢安全法治屏障。
推进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与沪苏浙人大共同作出《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围绕科技平台共建、资源共享、人才共引等关键领域,强化制度协同与政策衔接,全面提升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运行效能,推动长三角在科技强国建设中发挥战略支柱作用。制定实施航道法办法,促进水运互联互通。协同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条例调研论证,探索跨省域生态共保新路径。
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地方性法规55件,接受报备各类规范性文件156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健全法规动态清理机制,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地方性法规和明显滞后等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工
作,修改废止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11件地方性法规,加强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查指导,确保地方性法规与宪法法律协调一致、有效衔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三、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支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强化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创新、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报告,结合审议数字经济发展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体现安徽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听取和审议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养老服务报告,解决民生突出问题,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听取和审议年度环保目标完成及固体废物处置管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听取和审议破产审判、刑罚执行、刑罚执行监督报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建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开展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听取和审议计划及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报告,两次审查批准省级预算调
整方案,支持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资金支持项目实施,促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完善实地检查、暗访抽查、问卷调查等执法检查方法,提升执法检查穿透力、精准度。检查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决定实施情况,检查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助力壮大新质生产力。检查淠史杭灌区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检查旅游“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提出丰富全域旅游产品供给、发展文旅融合新业态等意见建议,把文化旅游业加快打造成为支柱产业。检查消防“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检查人民调解“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推进人大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风险源头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组织专题调研。聚焦全省汽车产业、人工智能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普惠金融发展等开展专题调研,助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紧扣长三角高质量发展动力源、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等开展专题调研,促进区域联动和城乡融合。着眼合作共建海南自贸港、涉外服务和管理、边检工作等开展专题调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林业高质量发展等开展专题调研,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针对托育服务、居民服务一卡通、移风易俗、民族团结进步等开展专题调研,回应社会关心关切,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四、深化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全面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服务和保障代表履行法定职责。
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制度机制,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与基层一线代表保持经常联系,邀请77人次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1600多人次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预决算初审、旁听案件庭审等工作,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深入开展“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建立社情民意快交快办工作机制,编发《代表之声》,将民声民智转化为发展良策。组织代表围绕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等开展调研视察,支持代表多建发展之言、多献惠民之策。
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效。首次开展办理代表建议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建立健全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办理机制,重点督办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54件建议,组织承办单位与代
表面对面沟通,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与加强改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让代表的好想法变成推动发展的好办法。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90件议案、1505件建议全部办结。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安徽省代表团提交议案12件、建议440件,其中支持合肥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等6件建议被全国人大列为重点督办建议,一批事关安徽长远发展的建议被列入国家规划和重点项目。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为契机,分层次多形式推进代表学习培训,举办3期专题学习班,提升代表政治能力、法治素养、履职本领。依法保障代表履职时间及待遇,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便利和服务。协调有关机关定期向代表提供政情材料和工作信息,保障代表知情知政。
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健全代表资格审查沟通协商机制,指导并协调选举单位做好代表补选及辞职、罢免等工作。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审议通过7个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依法补选代表35人、终止代表资格35人。
五、坚持探索创新,丰富拓展基层民主实践形式
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职能作用,出台关于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丰富拓展基层民主实践形式的指导意见,召开全省工作座谈会,与各级人大合力推进“一站二制三平台一系统”建设,加快构建更加多样、畅通、有序的民意表达渠道。
建设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坚持共建共享、集约节约,因地制宜建成实践站1306个。有序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一府一委两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站履职,发挥联系群众、民主协商、汇集民智、基层治理、宣传教育功能,做到站门常开、代表常在、群众常来、活动常有、实事常办。
推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制度。印发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工作意见,指导各地规范有序推进票决制实施。全省市县乡票决制工作覆盖率较2024年分别提升75.1、71.2、60.2个百分点,形成民生实事项目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督、公众评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街道居民(选民)代表会议制度,全省覆盖率73.9%,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为基层治理聚力赋能。
提质升级现有履职平台载体。规范代表“家室站点”建设,推动向实践站转型升级,构建覆盖城乡、辐射村居的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网络。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扩能增效,获批新增1家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建成国家、省、市三级基层立法联系点206个,立法民意“直通车”覆盖面更广。探索推进
预算监督基层联系点建设,指导各地设立预算监督基层联系点38个,推动财政经济监督向基层延伸。
积极推进数智赋能。“智慧人大”建成并试运行,完成人大代表履职通迭代升级,全面推行代表履职二维码,搭建覆盖立法全周期、监督全流程的快捷平台,人大履职更加高效。
六、突出“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把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要求贯彻落实到常委会自身建设和履职实践中,营造干字当头、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更好担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任务。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双随机”学习交流机制,完善党组集体带头学、组成人员专题学、人大代表履职学、机关干部日常学联动机制,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配合做好省委巡视人大机关工作并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开展安徽新闻奖“人大好新闻”评选,讲好安徽人大故事、民主故事、法治故事。
锤炼严实作风。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加大干部培养使用交流力度,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加强机关管理,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制定公务接待、节约型机关建设等规章制度,提升机关运行质效。改进调查研究,注重成果运用,发挥省人大工作研究会作用,形成一批有质量、有分量的调研成果。
健全制度机制。修改常委会议事规则,提请本次会议审议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细化完善议事制度程序,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完善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程序,修改监督条例、监督司法工作若干规定、执法检查工作条例、专题询问办法、执行地方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等,提升人大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注重协同联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食品安全等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法律草案意见征求工作。深化长三角人大工作协同协作,加强与兄弟省市人大沟通联系,学习借鉴有益经验。加强与市县人大协调联动,形成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省委坚强领导
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担当尽责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信任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衔接改革的精准度需要进一步增强,监督成果的运用需要进一步改进,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履职尽责。
2026年主要任务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省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锚定“三地一区”实现新突破和取得“三个新的更大进展”目标,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履职尽责、创先争优,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以思想理论水平的提高促进政治能力、履职能力的提升。全面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二是紧扣中心大局履职尽责。按照省委“三个往前赶”的要求,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加快保障“十五五”规划贯彻实施和改革发展稳定急需立法。围绕扩内需和增动能、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联动、促进就业增收、防范化解风险等工作,强化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加强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十五五”规划落地见效。
三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建好用好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推行街道居民
(选民)代表会议制度,让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可感可及。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深化拓展“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做好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四是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党建责任制度和工作链条,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着力建设“四个机关”,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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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32篇)2026年31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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