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XX县XX支部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跨越山海,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与XX县XX支部的各位同志相聚云端,共同学习研讨刚刚在今年3月12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我感到非常荣幸,也倍感亲切。首先,我代表XX党委办公室支部全体党员,向XX支部的各位同志致以诚挚的问候!
这部法律的颁布,是我国民族工作法治化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它将党长期以来在民族工作领域的成功经验和理论创新,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法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我们两个支部能够在此刻共同学习、深入交流,正当其时,意义非凡。我们两个支部,一个身处XXXX,是文化领域的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一个扎根西部XX,是服务民族地区发展的一线战斗堡垒。支部共建,让我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借此宝贵机会,我结合我们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对法律的初步学习,从三个方面谈几点粗浅的学习体会,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不当之处,还请各位同志批评指正。
一、构筑共有精神家园,让文化纽带连接两地心灵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独立章节置于突出位置,强调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各族群众坚定“五个认同”。这深刻揭示了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精神家园是凝聚力量的基石。对于我们文化国企而言,这既是法律赋予的责任,更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使命。
(一)深刻领会法律精神,以文化认同铸牢共同体意识
法律明确规定,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报道。这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文化内容的生产者和传播者,我们深知每一本书、每一篇文章、每一个数字产品,都承载着价值导向和文化力量。我们的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生产文化产品的层面,更要站在“国之大者”的高度,思考如何通过我们的工作,让中华文化在各族群众心中深深扎根,如何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全体人民的情感共识与价值追求。XX县拥有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和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这不仅是当地的宝贵财富,更是中华文化百花园中绚丽的瑰宝。通过支部共建,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这些文化资源是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最鲜活、最生动的素材。
(二)发挥文化企业优势,以精品力作讲好团结故事
法律鼓励创作体现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艺作品。这为我们发挥专业优势指明了方向。新时代的民族团结故事,需要新时代的讲述方式。我们可以发挥在内容策划、编辑出版、数字融合等方面的优势,与XX支部共同合作,深入挖掘当地民族团结的感人故事、交往交融的历史见证、共同发展的奋斗历程,策划一批既有思想深度又具艺术感染力的出版物。例如,我们可以共同开发一套介绍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融媒体读物,利用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技术,让读者沉浸式体验民族传统工艺的魅力,感受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让XX县的文化故事,通过我们的平台,传得更广、更远;让首都的文化资源,通过我们的合作,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深化支部共建内涵,以交流互鉴增进情感共鸣
构筑精神家园,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真诚的情感交流。我们的支部共建,本身就是一次跨越地域的文化交融和情感连接。在过去的交流中,XX支部同志们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精神深深地感染了我们。我们也愿意分享在党建工作、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一些做法和思考。未来,我们可以将这种交流常态化、机制化,比如共同举办线上读书会,分享学习心得;或者围绕一个共同的文化主题,两地党员共同开展研究和探讨。通过这种心与心的交流,让“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理念,在我们两个支部的党员心中落地生根,再通过我们传递给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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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党支部书记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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