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2026-04-21 07:03:52 122
联系客服提示-笔宝写作文库

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促进《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任汪在祥任组长、部分五级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为增强执法检查实效,4月下旬,执法检查组组织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题知识讲座,对市直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并在荆门人大网、荆门人大履职平台、荆门日报等载体发布执法检查公告,公开征求各级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意见建议。5月下旬,执法检查组聚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水土气污染防治、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开展检查,先后深入钟祥市、京山市、东宝区、掇刀区,实地检查了紫岗矿业、京兰水泥厂、八里干沟、朱家沟水库等15个现场,并评查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案件,走访了格林美、金贤达、盈德气体3家企业和市第二垃圾填埋场周边商户及村民,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6月上旬,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以及市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等12个市直部门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汇报,比较全面地了解了全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环境保护法》实施7年多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工作举措、加大执法司法力度、健全体制机制、压实法律责任落实,有效促进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社会公众参与度明显提高。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荣获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次。

(一)学习宣传不断深入。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组织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题学习,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培训,切实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对公众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论坛等各类新闻载体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结合“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五进”活动,发放宣传手册2万余册,教育普及群众超过5万余人。成立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开展环境教育、环境监督等活动500余场,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督办渠道,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对企业宣传。组建普法帮扶小分队,深入企业开展“两宣讲一帮扶”活动,发放法规汇编手册、宣传单5000余份。结合党建活动入企开展专家授课讲解企业生产法律责任,以案释法。2021年举办专项业务培训7次,参加培训1400人次以上,提升企业遵法守法意识。

(二)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印发《荆门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党政工作职责》《荆门市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荆门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实行党政同责、离任查责、终身追责,有力推进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环保法律责任落实。二是落实报告制度。各级政府严格按照第二十七条规定,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认真办理落实审议意见,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三是严格环境准入。完善生态环保规划体系,实行生态红线“一张图”管控,制定《荆门市生态功能安全区规划》《荆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强化区域生态环境准入和环境管理。四是完善赔偿制度。出台《荆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荆门市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办法》《荆门市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管理办法》。2017年以来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16起,赔偿金额7608万元。2020年完成湖北紫岗矿业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协议赔偿5257万元。五是推进环境监测。优化全市环境监测网络,布设地表水监控点66个,地下水监控点4个,长江入河口监测点10个,土壤监测点16个,初步形成要素全覆盖的环境监测体系。截至去年年底,湖北省污染源监测信息与共享平台数据显示,我市数据联网率100%。六是推行绿色发展。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推进碳排放交易、生活垃圾分类和绿色出行,全市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占比96.9%。推行生态绿色发展,创建国家生态县1个、生态镇2个,省级生态镇48个、生态村576个。我市成为全省唯一的国家“城市双修”试点城市,京山市成为全省首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东宝区“秸秆-秸秆板-定制家居”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在全省推介。

(三)污染防治不断推进。一是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中央、省环保督察和国家长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170个问题,整改完成130个,剩余40个正有序推进;交办信访件676件,办结665件,阶段性办结11件。磷化工污染治理成效持续巩固,磷石膏渣库环境风险有效管控,“三磷”治理经验得到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肯定,信访件办理“前、准、快、严、实”经验在全省推广。二是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市区一体化防控,实施专班化运作与精细化管理,推动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区镇村4级大气网格化管理网络,建设“智慧荆门”移动源综合监管平台,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餐饮油烟、原煤散烧等12个专项整治活动,推进52家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深度治理,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19年,我市是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唯一改善城市。2020年,PM10、PM2.5和优良率三项指标改善率全国靠前、全省前三。掇刀区创建“无异味企业、无异味园区”成效初显,从检查组走访情况来看,自2021年以来,城南片区异味污染明显下降。三是狠抓水污染防治。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关改搬转沿江化工企业61家、关停取缔各类码头76个、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619个、排查整治重点湖泊46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严格管控河湖水岸线,实施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扎实实施水环境和城镇污水治理,投入37亿元,完成竹皮河沿线133个问题排口整治和1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推动天门河污水管网改造、河道沟渠清淤等工程,竹皮河马良龚家湾断面、天门河拖市断面水质由2016年劣五类分别提升至四类、三类,沙洋县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四是狠抓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扎实开展25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完成46个村农村环境整治、关闭搬迁623个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推进“清废行动”和尾矿库综合治理,对全市16座尾矿库实行覆土复绿、防渗截洪,388家废弃矿山实行分类治理。完成1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2021年,全市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如果喜欢本篇内容,请赞赏鼓励哦!
尚未有人赏赞,赶紧来一个吧
查看更多>>
请选择打赏类型
¥0.01
¥1
¥365
¥188
¥99.99
¥66.6
¥52
¥6.66
¥6
赏赞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bbxzwk.vip//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443430.html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二维码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