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围绕“如何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作用,夯实平安建设根基”这一主题进行研讨,意义重大。综治中心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前沿阵地,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更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实战平台。如何让这三级中心真正“转”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治理闭环,是我们必须深入思考和着力解决的关键问题。下面,我结合我县实际,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准确把握三级综治中心的功能定位与时代使命
思路决定出路,定位决定地位。要发挥好三级综治中心的作用,首先必须在思想认识上达成高度统一,深刻理解其建设的战略意图和内在逻辑,从政治高度和发展全局来审视和谋划这项工作。
第一,要深刻认识到,综治中心是社会治理的“指挥部”,必须体现其政治属性。综治中心不是一般的事务性机构,而是党委政府领导下,统筹基层社会治理资源、组织协调平安建设工作的核心枢纽。它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是否牢固,关系到社会大局是否稳定。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讲政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综治中心建设和运行的各方面、全过程。县中心要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部”,善于从政治高度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为科学决策提供精准依据;乡中心要当好区域治理的“龙头”,坚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统筹辖区力量,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村中心要当好基层组织的“桥头堡”,把党的群众路线延伸到最末端,把党组织的服务管理触角覆盖到千家万户。三级中心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治责任体系,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
第二,要深刻认识到,综治中心是矛盾化解的“终点站”,必须体现其法治属性。当前,社会矛盾呈现出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成因复杂化、化解艰巨化的特点,传统的单一部门、单一手段已难以为继。综治中心的核心功能之一,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矛盾化解服务。这意味着,我们的三级中心必须成为吸附矛盾、定分止争的主阵地。县中心要做强“专家会诊”功能,对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调解能手等进行集中攻坚;乡中心要做实“专科门诊”功能,整合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法治力量,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山林土地等多发矛盾进行专业化调解;村中心要做细“全科医生”功能,发挥网格员、驻村民警、法律顾问、乡贤“五老”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第一时间发现、介入、调处小微矛盾,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诉、成访之前,切实维护法治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要深刻认识到,综治中心是为民服务的“连心桥”,必须体现其人民属性。社会治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综治中心建在群众身边,必须面向群众、贴近群众,成为感知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和回应群众关切的“服务站”。要坚决摒弃“衙门作风”,敞开大门、放下身段,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三级中心都要设立规范化、亲民化的群众接待窗口,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县中心要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诉讼服务、检察服务、信访接待等功能,打造高品质的“法治服务超市”;乡中心要优化便民服务流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统一受理、分类处置,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村中心要依托网格化管理,开展常态化走访,主动上门收集诉求,变“坐等上门”为“主动问需”,特别要关注关心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残障人士、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精准滴灌到每一个需要的角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聚焦实战,明晰权责,层级构筑高效协同的治理堡垒
三级综治中心是一个有机整体,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只有权责清晰、功能互补,才能形成最大合力,避免“上下一般粗”、职能空转等问题。
其一,县级中心重在“统”,要发挥好“龙头”带动作用。县综治中心是整个体系的“大脑”和“中枢”,其作用不在于包打天下,而在于统筹、指挥、督办、赋能。
一是在“统筹资源”上发力。有效整合县域内的政法、信访、司法行政、住建、人社、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治理力量,实现物理集中、机制集成、信息集聚,解决“九龙治水”和“碎片化”治理问题,形成“集团作战”优势。
二是在“分析研判”上深耕。依托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汇聚各乡镇、各部门的数据信息,定期对社会稳定形势、突出矛盾风险、治安突出问题等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形成高质量的研判报告,超前预警、提前干预,掌握工作主动权。
三是在“指挥调度”上提速。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指挥调度体系。日常状态下,督促指导乡村两级中心规范运行;遇到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矛盾纠纷时,能够“一键启动”应急预案,扁平化指挥调度全县资源,第一时间稳控局势、妥善处置。
四是在“督办考核”上较真。对上级交办、下级上报、群众反映的涉稳事项,建立“清单管理、闭环运行、销号落实”的督办机制,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将办理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树立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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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县综治中心主任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研讨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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