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xx涉嫌徇私枉法案基本情况
最近大家都比较关注的一条新闻:xx市xx区人民法院年仅xx岁的女法官xx涉嫌徇私枉法案,近期被xx市xx区人民法院认定罪名成立,因受贿x万,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x年。
公开资料反映,xx年研究生毕业后考入xx法院,xxxx年至xxxx年她连年获得本院先进个人;xxxx年获xx县政法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xxxx年获xx区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xxxx年x月x日被任命为审判员,xxxx年x月xx日被免去审判员职务,系二级法官,员额法官。
xxxx年x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x月开始办理刑事案件,x月份办理现在涉嫌徇私枉法的“xx故意伤害案”,即当时当法官还不到x个月;这个时候,xx在她时任庭长xx的授意下,在受理xx故意伤害案时,明知该案件事实不清,可能遗漏共同犯罪人,仍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件。结果xx只被判处了xx个月有期徒刑,导致xx严重被错判,xx等恶势力团伙长期得不到处理,继续逍遥法外。案子判决后,xx的时任庭长xx(后任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xxxx年x月被判刑)收到了黑社会组织者领导者xx通过中间人送来的人民币xx万元。于某留下了xx万,给xxx万。正是这起案件,公检法人员共同受贿,为涉黑人员xx从轻脱罪,让原本有着大好前程的xx堕入深渊,难以翻身。
到了xxxx年x月,纪委监察部门找xx谈话,她交代上面的犯罪事实,从此她就没有回到工作岗位上。后来,办案人员找到了xx的亲属,她的家属代为退赃。可以说,她周围的同事对她评价都很高,不但工作不错,也很善于和大家搞好团结。xx的时任庭长xx把一个刚刚当上法官的年轻人带入了歧途。当然,xx作为一个成年人,一个具有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一个学法律的研究生,她应该知道什么是犯罪,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曾一起参加中间人xx组织的饭局的公检法人员也无一漏网,包括xx法院曾任刑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xx,xx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原四级高级检察官xx,xx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原四级高级检察官xx,xx公安分局xx派出所原二级高级警长xx,xx公安分局法制支队原副支队长xx等政法干警,分别以一罪或数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部分被告人还被判处xx万元至xx万元不等的罚金。
二、xx案的思考启发
这个案子之所以引起这么多人关注,其争议点主要在于,被判徇私枉法罪获刑四年的xx到底冤不冤?根据xx律师的辩护词,xx家中家庭情况一般,在其爷爷因病花了大几十万元之后经济负担非常重。作为一名从山西考入京城的女法官,xx能够从众多竞争者中迅速脱颖而出实属不易,全家人都期盼她能帮助家庭变得更好,在法院熬了好几年,好不容易当上了法官助理,然而不到两个月,就被自己的领导刑庭庭长xx拖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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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某区法院院长廉政党课: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桩法官徇私枉法案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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