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深化乡镇(街道)改革成果,全面掌握机构改革后乡镇(街道)机构运转情况、权责事项承接情况,XX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抽调副科级领导干部及骨干人员组成专题调研小组,先后深入18个有代表性的乡镇和街道开展调研,为后续持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一、基本情况
通过乡镇自查反馈及调研小组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围绕乡镇(街道)工作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情况、机构运转情况、岗位设置及所需人员配备情况、职责事项履行情况、下放的审批服务事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处罚事项承接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调研,并听取了乡镇(街道)提出的意见建议。
(一)机构设置实现“规范化”。XX县各乡镇、街道均能严格落实改革要求,统一设置“四办一队两中心一站”8个工作机构,街道增设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并规范机构挂牌;全县25个乡镇和街道编制总量均达到50名以上,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均在10名以上,编制配备能够满足需求;各乡镇(街道)能够按照“三定”规定中工作机构的职责将人员定岗定责,把职责事项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
(二)综合执法实现“统一化”。XX县25个乡镇(街道)均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对集中行使县直行政主管部门下放或委托的行政处罚事项,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县直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综合执法机制。自2020年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省级部门下放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指导清单总计111项,XX县目前共下放和委托涉及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多个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84项,加上改革前乡镇和街道可直接办结事项3项,总计承接87项,未下放27项。
(三)便民服务实现“标准化”。XX县25个乡镇均组建了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将与卫生健康、民生保障等群众联系密切的审批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到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办理,简化办事流程,实现了“一站式”便民服务、“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的政务综合受理模式。2020年乡镇和街道改革省级文件中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事项指导清单84项、乡镇和街道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指导清单34项,XX县目前共下放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事项68项,未下放16项,34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全部下放,下放事项能够按照相关要求正常办理业务。
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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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关于乡镇(街道)承接落实权责事项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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