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县委书记的批评意见
在统筹全县重大工作布局时,对政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部署可进一步细化,让政法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靶向性更精准;
平时听取政法领域重点难点工作专题汇报的频次可适当增加,便于更及时掌握基层政法工作实际情况,精准破解瓶颈问题。
二、对县委副书记、县长的批评意见
在推进政府工作与政法工作协同时,对政法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可进一步加大,更好支撑基层政法工作开展;
审计工作中涉及政法系统项目的反馈环节,可建立更快捷的对接机制,助力政法部门快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三、对县委专职副书记的批评意见
在统筹信访维稳与政法工作联动时,信息共享的时效性有待提升,可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沟通机制,提升联合处置效率;
指导农业农村领域平安建设时,对乡村治理中政法力量下沉的针对性指导不足,可结合乡村振兴实际多提具体建议。
四、对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的批评意见
在协调政府各部门配合政法工作时,统筹协调的力度可进一步加强,确保跨部门协作任务落地更顺畅;
政法系统经费预算保障方面,前期与政法部门的沟通衔接不够充分,可提前了解需求,让预算更贴合工作实际。
五、对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分管工信、商务等)的批评意见
在推进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等工作中,对企业安全保障和法治服务的统筹不足,与政法部门的协同联动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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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对其他常委的批评意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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