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人紧扣会议主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自我查摆、群众提、同事帮、上级点等方式,全面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同时,对照违规吃喝、酒驾、公车私用类反面典型案例,深刻开展警示教育和自我剖析,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作为公安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对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政治领悟的深度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不够系统全面,存在“浅尝辄止、学用脱节”的问题,尤其是对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重要部署,未能结合分管的指挥中心、装备财务工作,深入思考贯彻落实的具体路径和举措,对其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的理解不够透彻,导致在推动工作时,政治站位不够高、思路不够开阔,未能充分把政治要求贯穿分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例如,在指挥中心日常调度工作中,有时更多关注警情处置的效率和结果,对警情背后反映的政治风险、社会隐患研判不够深入,未能从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高度统筹推进工作,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政治能力的锤炼不够扎实。面对新形势下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多元的社会矛盾和各类风险挑战,自身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仍有不足,缺乏战略定力和必胜信心,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时,有时存在“照搬照抄、机械执行”的情况,未能结合县域实际和分管工作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比如,在落实上级关于公安信息化建设、应急处置体系完善的决策部署时,过于依赖上级指导,主动谋划、主动探索的意识不强,对指挥中心信息化平台的升级改造、装备财务保障的精准化推进,未能充分结合我县公安工作实际需求,导致部分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够明显,与党中央提出的“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的要求存在差距。
三是政治纪律的执行不够严格。虽然能够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在日常工作中,对一些细节性、苗头性问题的警惕性不够高,有时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的倾向,对分管部门党员民警的政治教育、思想引导不够经常,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个别民警思想上的松懈、认识上的偏差。例如,在指挥中心、装备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中,更多强调业务工作的完成情况,对民警的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素养提升督促不够,导致部分民警政治意识淡化,未能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践行公安工作的初心使命,间接影响了分管工作的政治成效。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本人始终坚持把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的首位,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努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始终用党性原则正心明道、修身律己,但对照党性修养的高标准、严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够。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存在“被动学习、应付学习”的情况,学习缺乏系统性、计划性,往往是上级安排什么学什么、需要什么学什么,主动利用业余时间钻研学习的意识不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不够深入,未能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例如,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虽然能够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但课后自主学习不够,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历史背景、核心要求、实践成效的学习不够全面,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深刻,导致学习效果不够明显。
二是党性锤炼的主动性不够。作为一名有着多年党龄的党员领导干部,有时存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自我革命精神有所弱化,党性锤炼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够,未能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检视自身的言行举止,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参加党组织生活时,有时存在“走过场、搞形式”的情况,批评他人避重就轻、敷衍了事,自我批评浮于表面、不够深刻,未能真正通过组织生活锤炼党性、提升修养。例如,在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中,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未能主动深入剖析,对其他同志的批评意见未能虚心接受、认真整改,党性修养的锤炼不够扎实。
三是理想信念的坚守不够坚定。虽然能够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对党忠诚,但在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和挫折时,有时会出现畏难情绪、消极思想,对公安工作的初心使命认识不够深刻,未能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投入到工作中,艰苦奋斗、攻坚克难的精神有所弱化。例如,在推进装备财务规范化管理过程中,面对历史遗留的财务账目不规范、装备配备不均衡等问题,有时会产生“畏难发愁”的思想,缺乏“啃硬骨头”的勇气和决心,推进工作的力度不够,未能始终以坚定的理想信念支撑工作、攻坚克难,反映出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解决得不够彻底。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本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规范权力运行,但对照“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的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
一是践行群众路线不够扎实。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不够到位,存在“下基层少、听民意少”的问题,虽然能够偶尔深入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室调研,但调研往往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未能真正深入群众、贴近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公安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不够及时、解决不够有力。例如,在分管装备财务工作中,更多关注机关单位的装备保障、经费使用,对基层派出所、一线民警的装备需求、经费困难了解不够深入,未能及时协调解决基层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遇到的装备短缺、经费不足等问题,导致部分基层民警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群众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在指挥中心警情处置中,对群众报警求助的后续跟踪问效不够,未能及时了解群众对处置结果的满意度,未能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在分管工作中,有时存在“独断专行、搞‘一言堂’”的苗头性问题,虽然能够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但在一些具体工作安排、经费审批、装备采购等事项中,有时会过分强调自身的意见和想法,未能充分听取分管部门同志的意见建议,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意识不够强。例如,在装备采购工作中,有时会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判断确定采购方案,未能充分征求指挥中心、基层派出所等使用单位的意见,导致部分采购的装备与实际工作需求不符,影响了工作效率;在经费审批中,有时存在“简化流程、盲目审批”的情况,未能充分发挥集体决策的作用,民主集中制的执行不够到位。
三是敬畏法纪的意识不够强烈。虽然能够自觉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但在日常工作中,对一些纪律规矩的执行不够严格,存在“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对分管部门党员民警的纪律教育、监督管理不够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个别民警存在的违规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例如,在装备财务工作中,对经费使用、装备管理的纪律规矩执行不够严格,有时存在经费使用不够规范、装备登记管理不够细致等问题,虽然没有出现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但反映出自身敬畏法纪的意识不够强烈,规范权力运行、防止随意用权、任性用权的力度不够;在日常工作中,对个别民警存在的迟到早退、工作懈怠等问题,批评教育不够严厉,未能真正以纪律规矩约束民警、管理民警。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本人始终坚持干字当头、真抓实干,积极识变应变求变,努力在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担当作为,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好坚实基础,但对照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照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新任务,仍存在担当作为不够、干事创业不实等问题。
一是政绩观存在偏差。在分管工作中,有时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倾向,过于关注工作的表面成效,忽视了工作的实际效果和长远发展,未能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例如,在指挥中心工作中,过于强调警情处置的数量、报表填写的规范性,忽视了警情处置的质量和群众的满意度,导致部分警情处置不够高效、不够规范,未能真正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在装备财务工作中,过于强调经费使用的合规性、装备配备的数量,忽视了经费使用的效益和装备的实际利用率,导致部分经费浪费、装备闲置,未能充分发挥装备财务保障的作用,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存在差距。
二是担当作为不够有力。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有时存在“畏难情绪、推诿扯皮”的情况,缺乏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和决心,缺乏以历史主动精神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的担当精神。例如,在推进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面对技术难题、资金压力等困难,有时会产生畏难情绪,推进工作的力度不够,未能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导致信息化建设进展缓慢,未能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社会治安防控、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在解决装备财务工作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时,有时存在推诿扯皮的情况,缺乏“啃硬骨头”的勇气和决心,导致部分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影响了分管工作的整体推进。同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警情处置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有时存在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统筹协调不够的问题,担当作为的主动性不够。
三是创新意识不够强烈。在分管工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墨守成规,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未能积极识变应变求变,用好发展机遇、潜力和优势,推动分管工作提质增效。例如,在指挥中心工作中,仍然沿用传统的警情调度模式,对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的运用不够充分,未能创新警情处置机制、优化调度流程,导致警情处置效率不够高;在装备财务工作中,缺乏创新管理理念,对经费使用、装备管理的方式方法不够灵活,未能结合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需求,创新装备采购、经费保障模式,导致装备财务保障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难以适应基层治理、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也未能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支撑。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本人始终坚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作风教育,但对照管党治党的高标准、严要求,仍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建设不扎实等问题。
一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作为分管指挥中心、装备财务工作的副局长,同时担任指挥中心主任,未能充分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对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指导不够、督促不够,未能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例如,在指挥中心党建工作中,对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不够重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开展不够规范、不够扎实,未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装备财务部门,对党员民警的廉政教育不够经常,未能常态化开展作风教育和警示教育,导致部分民警廉洁自律意识不够强,管党治党的压力未能有效传导到基层、传导到每一名民警。
二是作风建设不够扎实。虽然能够扎实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作风教育,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不够到位。例如,在调研考察、横向交流中,有时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情况,调研不够深入、交流不够务实,未能真正借鉴先进经验、解决实际问题;在公文处理中,有时存在公文抄袭、照搬照抄的情况,对公文的质量审核不够严格,未能真正做到精简文件、改进文风;在分管工作中,有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情况,对安排的工作督促检查不够、跟踪问效不够,导致部分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够明显,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要求存在差距。同时,对分管部门民警的作风建设监督管理不够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个别民警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是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未能充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分管部门党员民警的网络空间言行规范不够、引导不够,未能引导民警发挥积极作用。例如,在日常工作中,对民警的网络言行关注不够,未能及时提醒民警规范网络言行,防止出现违规发布言论、传播不良信息等问题;对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到位,未能加强对指挥中心信息化平台、装备财务工作相关信息的管理,存在意识形态安全隐患;同时,自身的意识形态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挑战研判不够深入,应对处置能力不够强。此外,在选人用人方面,虽然能够注重考查干部的忠诚度廉洁度,但在分管部门干部选拔任用中,有时存在考察不够细致、不够全面的情况,树好选人用人风向标的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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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县公安局副局长、指挥中心主任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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