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作为保障农民“户有所居”的核心载体,是维系农村社会稳定、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关键土地要素。随着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加速与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宅基地的资源资产属性日益凸显,其规范管理、高效利用与深化改革已成为破解“三农”问题、优化乡村空间布局、释放土地活力的重要课题。为精准掌握县域宅基地管理实际情况,切实破解管理难题。本调研报告基于镇巴县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以及面临难点痛点如何通过法规政策进行透视化解决措施。
一、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现状审视
镇巴县地处秦巴山区,地域总面积3437平方公里,下辖19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涵盖158个行政村与23个社区,总人口28.9万,其中农业人口24.3万人。统计显示,2023—2025年镇巴县20个镇(街道)共计审批宅基地594宗,面积120.78亩,涉及人口2320人。其中原址翻建365户,改扩建100户,异地新建127户。截至目前全县共计登记或发放农村宅基地不动产证46109份。本次对管理情况专题调研覆盖全部镇(街道),查阅审批管理档案1200余份,访谈镇村干部群众120余人,深入40个村农房建设工地30余处,系统梳理了我县在宅基地制度机制、审批流程、批后监管、档案管理、政策宣传及闲置资源盘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探索契合县域实际的优化路径,为提升镇巴县农村宅基地治理现代化水平,夯实乡村振兴领域土地要素保障提供决策参考。
(一)制度机制建设滞后,协同治理根基薄弱。一是镇级联审联批机制缺位。部分镇(街道)未制定权责清晰的联审联批制度文件,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站所职责边界模糊,导致“办事流程繁琐、审批权责交叉或审批渠道不畅”等现象频发,协同审批的体制机制基础未有效夯实。二是“一站式”服务效能不足。“一窗受理”服务窗口建设滞后,内部流程整合不充分,未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申请入口,审批服务的可及性与群众满意度有待提升。三是镇级机构协同效能打折扣。审批过程中,镇级各站所因职责界定与流程规范不明确,推诿扯皮、衔接不畅问题突出;“四到场”制度(尤其是施工过程到场与竣工验收到场)落实不到位,实地踏勘等关键环节缺失,审批存在主观随意性;对不予审批事项,缺乏规范的书面告知程序,易引发干群矛盾。
(二)审批流程制度失范,档案管理问题突出。一是申请审批材料不规范。申请表关键信息(如用地面积、用地类型)填写不规范,签字盖章不全;建房平面图、村组会议记录、公示材料、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表等核心要件缺失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申请审批程序不严谨。村组民主议事程序不规范,会议记录无签字或缺失,公示时间与审批时序存在逻辑矛盾;镇级审核把关流于形式,“只盖章不签字”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档案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镇村未落实“一户一档”“专人专柜专档专卷”管理要求,档案材料散乱堆放,台账目录缺失,查阅、保管困难,难以满足后续监管与追溯需求。
(三)批后监管体系薄弱,违法违规风险突出。一是动态巡查机制缺失。部分镇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镇(街道)未建立有效的宅基地动态巡查制度,责任未明确到岗到人,导致“未批先建”“批少建多”“乱占耕地”等违规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和制止。二是违法处置机制不健全。缺乏公开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受理制度与渠道,群众监督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对已发现的违规行为,处置不及时、执法力度偏弱,“零容忍”的监管态度未能充分体现。三是监管手段单一低效。主要依赖传统行政检查方式,缺乏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工具,对建房全过程尤其是施工关键节点的监管难以覆盖,监管效能低下。
(四)政策宣传培训不足,管理队伍能力欠缺。一是政策知晓率与理解度双低。基层宅基地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培训工作缺位,群众对申请条件、审批流程、违规后果等认知不足,部分镇村干部也存在政策理解偏差、业务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影响政策执行效果。二是管理队伍稳定性与专业性不足。镇村两级宅基地管理人员变动频繁,且多身兼数职,缺乏系统的业务技能培训,难以胜任涉及规划、用地、建设、法律等多领域的复杂管理工作,队伍专业能力与管理需求不相匹配。
(五)闲置农房盘活滞后,资源资产价值未显化。农房盘活利用面临权属界定复杂、配套政策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农民意愿多元、融资渠道狭窄等多重制约,尚未形成系统的盘活利用机制、典型案例与成熟激活模式,宅基地的资源资产价值未能得到充分释放,难以支撑乡村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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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难点与对策透视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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