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志:
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召开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程”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基层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总结我市前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程”推进情况,客观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短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工作总结会,也是一次问题分析会,更是一次工作部署会、攻坚动员会。市、旗区两级党委政法委和各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齐聚于此,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压实责任,推动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切实以多元解纷实效筑牢平安XX、法治XX建设的基层根基。
首先,我代表市委政法委,向长期以来奋战在基层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一线的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大家扎根基层、直面群众,日复一日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用辛苦付出换来了群众的安宁、基层的稳定,这份坚守和担当值得充分肯定。
下面,我结合全市工作实际,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肯定成效、总结经验,切实增强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信心底气
自全市启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程”以来,市、旗区两级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基层一线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锚定“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目标,依托三级综治中心和基层微治理“铁三角”治理体系,不断探索多元化解新模式、新路径,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思想认识持续提升,工作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各级各部门逐步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摆在基层治理的突出位置,纳入重要工作议程,把这项工作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从“被动处置矛盾”向“主动预防化解”转变的意识不断增强,为工程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思想保障。市、旗区两级均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专门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排查体系逐步完善,源头防控成效初步显现。我们坚持把矛盾纠纷摸底排查作为工作的第一道关口,依托三级综治中心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基层网格员、社区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力量,构建起“日常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的常态化排查机制。针对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以及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物业纠纷、劳资纠纷等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实、动态准”。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分类建档,实行“一人一案、一事一策”,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从源头减少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升级。
三是平台载体不断夯实,治理服务效能持续释放。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硬件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拓展,逐步成为集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防控、基层治理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基层微治理“铁三角”体系作用充分发挥,网格员、调解员、村(社区)干部形成工作合力,扎根基层一线开展矛盾化解、政策宣传、便民服务等工作,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各旗区综治中心均实现了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基层解纷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显著提升。
四是联动机制持续健全,“调解+”多元化解格局初步形成。我们积极拓宽“调解+”联动化解渠道,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深度融合,探索建立“调解+信访”“调解+公安”“调解+法院”“调解+市场监管”等多元联动模式,打破了单一调解方式的局限。法院、公安、信访、民政、人社、住建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针对不同领域的矛盾纠纷组建专业调解队伍,开展针对性化解工作,形成了“各负其责、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解纷合力,成功化解了一大批跨领域、跨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
五是法治宣传深入开展,群众依法解纷意识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结合“八五”普法工作,通过线下宣讲、入户走访、发放宣传资料,线上借助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途径、方式和典型案例。通过常态化、精准化的法治宣传引导,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通过协商、调解等平和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六是责任落实逐步压实,工作推进保障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切实扛起矛盾纠纷化解的主体责任,将多元化解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健全了组织领导体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部分旗区建立了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与评优评先、干部考核挂钩,形成了“层层有压力、人人有责任、事事有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同时,各地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以会代训、案例研讨等方式,提升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和化解水平,为工作推进提供了坚实的队伍保障。
总体来看,前期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程”推进有序、成效明显,全市矛盾纠纷化解率稳步提升,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等发生率持续下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旗区两级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的结果,更是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基层一线同志苦干实干的结果。
二、正视问题、剖析根源,清醒认识当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短板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保持清醒头脑,客观看待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前期督查调研和工作通报的情况来看,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的目标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政绩观树得不够牢固。部分地区和部门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程”的重要性、基础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这项工作摆在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战略高度来抓。有的认为矛盾纠纷化解是“小事”“琐事”,投入精力多、见效慢,不如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显绩”突出,存在重业务工作、轻解纷工作的倾向;有的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落实不到位,“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存在“重处置、轻预防”“重化解、轻源头”的问题,对一些潜在的、深层次的矛盾纠纷重视不够,导致小矛盾演变成大问题、小纠纷升级为大冲突。
二是排查化解不够精准,源头治理存在明显短板。部分地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流于形式,存在“走过场、摆样子”的问题,网格员、调解员的排查责任没有压实,日常排查不深不细、重点排查针对性不强,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重点企业等矛盾纠纷高发区域的排查存在盲区和漏洞。一些基层工作人员缺乏发现潜在矛盾的敏锐性,对群众的苗头性、倾向性诉求关注不够,导致部分矛盾纠纷发现不及时、介入不主动。同时,部分地区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台账管理不规范,存在信息登记不全、动态更新不及时、化解跟踪不到位等问题,一些矛盾纠纷化解后没有及时销号,部分未化解的矛盾纠纷没有制定针对性的跟进措施,源头防控的效能没有充分发挥。
三是协同联动不够顺畅,部门壁垒尚未完全打破。虽然我们提出了树立“一盘棋”思想,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部门仍存在“各自为战”的情况,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有的部门缺乏大局意识,遇到跨领域、跨部门的矛盾纠纷时,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不愿主动配合、牵头化解;有的部门之间信息不通、数据不融,综治中心与法院、公安、信访、民政等部门的信息平台没有实现互联互通,导致矛盾纠纷信息传递不及时、处置效率不高,出现“重复排查、重复受理、重复化解”的问题,增加了群众的办事成本,也影响了化解工作的整体效能。
四是“调解+”模式深化不足,多元化解能力有待提升。目前我市的“调解+”联动化解渠道虽已初步建立,但深度和广度仍显不足,部分领域的专业调解队伍建设滞后,缺乏懂法律、懂政策、懂心理的专业调解员,面对劳动争议、物业纠纷、涉企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复杂矛盾纠纷时,化解能力不足、方法不多。有的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调解员队伍存在老龄化、兼职化、专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部分调解员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调解技巧和方法较为单一,难以满足群众多元化的解纷需求。同时,“调解+仲裁”“调解+公证”等多元化解纷方式的探索不够深入,解纷渠道的多样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是工作保障仍有短板,基层基础建设亟待加强。部分旗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保障力度不足,基层综治中心的建设标准不高,部分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硬件设施不完善、服务功能不健全,难以满足“一站式”解纷的需求。基层微治理“铁三角”的作用发挥不充分,网格员、调解员的薪酬待遇、工作保障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导致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同时,部分地区的经费保障不到位,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培训经费、奖励经费等落实不足,影响了调解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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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在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程”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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