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政法工作现代化
刚才,我们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树立正确政绩观、科学谋划‘十五五’”笃学践行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结合分管领域和工作实际,谈认识、找差距、明方向,讲得很实在,我也深受启发。
政绩观是面镜子,映照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格局境界。对于政法机关而言,政绩观直接关系到“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直接关系到平安XX、法治XX建设的成色和质量。当前,正值“十四五”规划收官冲刺与“十五五”规划前瞻谋划的交汇点,在这个关键节点开展此次专题研讨,就是要通过思想的碰撞、认识的深化,引导全市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创、创什么政绩、怎样创政绩”的问题,以正确的政绩观校准发展方向,以科学的方法论谋划未来蓝图。通过近期的学习和今天的研讨,我有以下几点深刻体会:
一、深刻领悟“政绩为谁创”,在凝心铸魂中把稳政法工作的“方向盘”
树立正确政绩观,首先要回答“为了谁”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政法机关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我们的所有工作,最终的落脚点都应该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一,必须把“绝对忠诚”摆在首位,确保政绩观的政治底色。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树立正确政绩观,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们所追求的政绩,必须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实绩。不能有任何偏离政治方向的“个人政绩”,更不能搞为了个人升迁或部门利益的“形象工程”。要把讲政治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第二,必须把“人民至上”刻在心中,校准政绩观的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政法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群众的评判。我们推进平安建设,不能只看刑事立案率下降了多少,更要看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否真正提升;我们推进法治建设,不能只看审结了多少案件,更要看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是否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我们要深入开展“连心共赴现代化”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要关注那些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比如,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是简单“压下去”还是真正“解开了”?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是冷硬横推还是释法明理、温情执法?这些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只有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我们的政绩才能真正得到人民认可。
第三,必须把“初心使命”融入血脉,强化政绩观的责任担当。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具体到政法工作,就是要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正义”作为我们这一代政法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不能有“躺平”心态,满足于过得去、不出事,更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既要做好当前维护安全稳定的“显功”,也要甘于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功”,比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干警能力素质等,这些工作虽然短期内可能看不到明显的“政绩”,但却是政法事业长远发展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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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市委政法委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研讨心得体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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