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关于开好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紧扣本次组织生活会主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对照党章党规党纪,通过座谈访谈、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基层政法单位、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聚焦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加强党性锤炼、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改作风树新风六个方面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恳请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情况方面
1.学习教育系统性不足,存在碎片化、浅表化问题。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多以会议传达、文件宣读为主,缺乏系统性专题研讨、深度解读,结合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典型案例开展靶向学习不够,满足于“学过、听过、传达过”,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深刻,未能真正把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震慑警示效果不佳。组织开展八项规定相关警示教育时,多以观看通用警示片、学习上级通报为主,结合县域政法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的专题教育较少,警示教育形式单一、内容笼统,未能让政法干警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3.制度执行监督宽松软,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分管领域、政法系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日常监督、细节管控不到位,存在“重部署、轻检查、弱问责”现象,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文风会风等具体环节的监督检查不够严格,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纠正不及时,全面从严的要求未能一贯到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够健全。
(二)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方面
1.学用结合不紧密,理论指导实践有差距。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等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存在“学归学、做归做”的脱节问题,未能精准把理论核心要义、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谋划政法工作、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思路和务实举措,理论学习成果向基层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实践转化的成效不明显。
2.学习深度钻研不够,存在浅尝辄止现象。日常学习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完成学习任务,对党的创新理论中蕴含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钻研不深、理解不透,缺乏逐字逐句研读、系统深入思考的韧劲,对政法领域相关理论政策的前瞻性研究不足,面对新时代政法工作新挑战,理论储备和认知水平难以完全适配工作需要。
3.学习方式僵化单一,学习质效有待提升。组织和参与理论学习多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为主,缺乏专题研讨、现场教学、实践研学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学习内容与政法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导致学习氛围不浓、学习效果不佳,未能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三)在加强党性锤炼方面
1.党性修养常态化坚持不够,政治“三力”有待提升。日常工作中重业务工作、轻党性锤炼,把党性修养当作“软任务”,缺乏常态化自我检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自觉,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待加强,在处置涉法涉诉信访、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等工作中,有时未能第一时间从政治高度分析问题、把握本质。
2.斗争精神有所弱化,攻坚克难韧劲不足。面对政法领域复杂矛盾、历史遗留问题、急难险重任务,有时存在求稳怕乱、畏难退缩思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不足,缺乏动真碰硬、一抓到底的决心和毅力,对基层政法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主动破解、迎难而上的劲头不够,斗争本领有待进一步锤炼。
3.组织生活参与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时,有时存在应付了事、走过场的心态,开展自我批评时避重就轻、遮遮掩掩,相互批评时碍于情面、多讲客套话,缺乏“刀刃向内、揭短亮丑”的勇气,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未能充分体现。
(四)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
1.深入基层一线不够,调研存在走马观花现象。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不够到位,主动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政法所队调研的频次不足、深度不够,多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为主,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奔一线、直面群众较少,对基层政法工作实情、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掌握不全面、不精准。
2.群众诉求化解不力,服务质效与群众期盼有差距。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信访、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办理效率不高,缺乏“收集—交办—督办—反馈—回访”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部分群众合理诉求未能及时有效解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待进一步提升。
3.群众工作方法传统,服务群众渠道不够畅通。开展群众工作仍依赖传统走访、座谈等方式,对数字化、信息化手段运用不足,“互联网+政法服务”模式推进缓慢,政法公共服务流程不够优化、环节不够简化,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未能彻底打通,便民利民举措的针对性、便捷性不强。
(五)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
1.带头攻坚克难劲头不足,标杆引领作用不突出。作为县委政法委书记,在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政法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中,带头冲锋、率先垂范的意识不够强,面对改革攻坚任务、复杂稳定问题,主动担当、靠前指挥的劲头不足,未能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带动全县政法干警干事创业的氛围不够浓厚。
2.带头从严管党治警不够,“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履行政法系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在偏差,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使用、轻管理”倾向,对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监督抓得不紧不实,对干警日常行为、“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存在盲区,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不够。
3.带头创新突破不够,工作墨守成规缺乏活力。思想观念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不强,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思路不宽、举措不多,习惯于按老经验、老办法办事,在智慧政法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缺乏敢闯敢试、打造特色品牌的魄力,工作亮点不突出、成效不明显。
(六)在改作风树新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彻底。工作中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痕迹、轻实效的问题,会议文件、督查检查过多过滥的现象未能根治,有时为了完成任务、应付检查,过度留痕、重复报表,增加基层政法单位工作负担,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树得不够牢固。
2.工作标准要求不高,精益求精精神不足。对待工作满足于“过得去、不落后”,缺乏争创一流、精益求精的追求,对分管工作的细节把控、质量提升不够严格,部分工作推进不够扎实、成效不够显著,缺乏“钉钉子”精神和一抓到底的韧劲。
3.艰苦奋斗精神弱化,勤俭节约意识淡化。随着工作条件改善,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有所淡忘,在办公耗材、公务开支等方面细节管理不够严格,存在一定浪费现象,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作风建设的思想防线筑得不够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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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县委政法委书记2025年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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