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学习教育安排,今天我们举办这次读书班,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刚才,我们共同学习了相关篇章,几位同志也结合实际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也围绕主题,结合个人的学习思考和工作感悟,谈几点认识和体会,与大家作个交流。
一、深刻领悟“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立场,在思想淬炼中铸牢忠诚之魂
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直接关系到事业的兴衰成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通过这次系统学习,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要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首先必须从思想根源上解决好“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这一系列根本性问题。
一是必须始终坚守人民至上的价值原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断,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和宗旨高度,深刻阐明了我们党创造政绩的根本立场和价值归宿。回顾党的百年奋斗史,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的浴血奋战,还是和平建设时期的艰苦创业,亦或是新时代的伟大变革,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我们党的一切奋斗,归根结底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因此,树立正确政绩观,核心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任何脱离了“人民”二字的政绩,无论看起来多么光鲜亮丽,都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最终都经不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二是必须准确把握造福于民的实践内涵
为民造福不能停留在口号上,而应体现为具体的行动和成效。这就要求我们创造的政绩,必须是实实在在、惠及于民的政绩。一方面,要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要多做一些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聚焦人民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拿出实招硬招,办好一件件暖民心的“关键小事”。另一方面,要正确处理“显绩”与“潜绩”的关系。看得见的“显绩”固然重要,但那些不显山露水、却能为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的“潜绩”同样不可或缺。决不能为了追求一时的轰动效应,而去搞那些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必须坚持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
三是必须严格遵循科学发展的客观规律
创造经得起检验的政绩,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不能搞主观臆断和违背规律的“瞎指挥”。当前,我们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发展任务艰巨繁重。这就更加要求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真实情况,把握事物本质和发展规律,确保作出的决策符合实际、行之有效。要坚决摒弃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和竭泽而渔的掠夺式发展,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扎实政绩。
二、精准对照“政绩观偏差清单”的具体表现,在躬身自省中校准行为之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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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单位主要领导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研讨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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