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背景与目的
当前,全省正处于农村家庭承包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以下简称“二轮延包”)的关键时期,农村承包土地经营纠纷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更直接影响着土地二轮延包的顺利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作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重要途径,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程序简便等独特优势,被赋予化解基层矛盾的期望,对保障好土地二轮延包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政策背景。2010年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以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发挥了巨大作用。但随着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的印发,明确了坚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我县土地二轮承包于2028年12月31日到期,二轮延包工作即将开展,在土地二轮延包中做好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尤为重要。
(二)现实意义。农村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土地纠纷能否得到及时有效妥善解决,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存权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通过调研分析仲裁难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对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推动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三)预期目标。本研究旨在通过实地调研和案例分析,系统研究当前土地仲裁工作面临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路径和政策建议,为完善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机制提供参考。
二、定边县仲裁工作现状
(一)仲裁体系建设情况。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我县积极推进仲裁体系建设,2011年起率先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2016年完成了"三室一庭"(合议调解室、案件受理室、档案会商室、仲裁庭)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办案配套设备基本齐全。经过多年来的探索发展,初步建立起了“镇村调解,县级仲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仲裁人员配置方面,县级仲裁员除外聘2名退休老法官为首席仲裁员外,其余18名仲裁员由县农业农村合作经济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兼任,人员配置上缺乏基层工作者和农民代表参与,专业人员严重不足,队伍稳定性差,专业素养不高。
(二)仲裁案件受理情况。从案件数量看,2011年至今,定边县(市、区)仲裁委员会共受理纠纷370余件,其中调解230多件,裁决140多件,案件办理位居全省前列,榆林市首位。从案件类型分布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主要集中在土地确权遗留问题、外嫁女土地权益、征地补偿分配、承包经营权及土地流转合同纠纷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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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榆林市定边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面临现实困难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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