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党校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列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任务,我们必须增强风险意识,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推动经济社会行稳致远。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核心要义在于把握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二者如同“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蕴含着深刻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
一、理论逻辑: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的生动体现
唯物辩证法揭示,世界万物都处于普遍联系和矛盾运动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正是这一哲学思想在国家治理领域的生动实践与创新发展。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处于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有机联系之中,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在国家治理中,发展与安全是两大核心议题,发展主要解决动力问题,安全注重稳定问题,二者始终处于动态关联与矛盾统一的关系中。一方面,发展与安全各有侧重,存在对立。发展追求变革、增长与突破,常伴随风险和不确定性;安全强调稳定、秩序与防护,往往需要投入维护成本。在一定条件下,二者可能产生张力:过于强调安全,可能抑制发展活力;盲目追求发展,也可能动摇安全根基。另一方面,发展与安全相互统一、互为支撑。安全是发展的前提,为发展提供必要的空间、时间和制度保障;发展是安全的保障,为安全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是筑牢安全防线的根本动力。
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论逻辑,本质上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矛盾分析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处理好“稳”与“进”的关系。既要反对脱离安全谈发展的冒进主义,也要摒弃脱离发展谈安全的保守主义,找准二者的动态平衡点,实现“在发展中保安全,在安全中促发展”的辩证统一。
二、历史逻辑:大国兴衰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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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深刻理解统筹发展和安全的三重辩证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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